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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举报男友“婚内出轨”52岁大妈 大妈:我才是原配

 新兴火山妹 2020-11-27

河南黄女士向媒体反映其男友在婚期间出轨52岁的大妈张某,但她男友柯先生说黄女士和他只是是同居关系,而他自己是和张某是结婚。这到底是什么回事呀?

31岁的黄女士说,她曾向张某的工作单位举报道,张某明知柯先生有家庭、妻子正在哺乳期间并且孩子才一岁多的情况下,这位52岁的张某与丈夫(34岁)柯先生保持不正当关系,造成婚姻破裂而离婚。“现在孩子独自一个人抚养长大。孩子病了,也是我独自一人带它去医院。孩子晚上醒着不睡,我整夜熬夜去哄。由于第三者的介入,我这个家庭支离破碎。”

黄女士说,她以前曾开过一家会计注册代理公司。在家里怀孕期间,她的丈夫负责公司事务。去年赚了钱后就注销了会计公司,收购了一家上海的劳务公司。根据黄女士的说法,五月下旬,她老公认识了52岁的大妈张某。她通过查看丈夫的手机,发现他们在5月25日添加的微信。后来,她的丈夫帮助乔的朋友开了回票,别人则收取了1000元回扣,老公他收了850元,52岁的张某想让他吃红烧猪肉,“聊天意味着要吃饱,现在我明白了。”

黄女士列举了各种证据表明两者在一起

黄女士向笔者者列举了她发现的证据:5月26日晚上,他们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新民餐厅);5月31日(柯先生于28日去上海出差,原定于6月1日。我星期天回来,但由于张某发微信说我提前回来),没有回家和乔一起住了一晚;在6月6日住了一晚;在6月14日一起过夜之后,张某直接将她家里和汽车的钥匙交给了柯先生。自5月26日晚上以来,这种关系每天都保持不变。黄女士特别提到,虽然柯先生和自己未解除婚姻关系,但两人于7月中下旬在安阳住了三天两夜,接着又去了鹤壁。

8月8日,柯先生和黄女士签署了离婚协议

根据协议所述,黄女士和柯先生经人介绍相识。他们于2019年1月4日举行了婚礼,并开始以夫妻生活在一起。双方均未登记结婚,并于2019年6月20日生了一个孩子。由于情感上的分歧,同居关系终止。同居关系终止后,女方抚养儿子,男方承担抚养费。从2020年10月开始,直到儿子18岁为止,每月的抚养费为2500元。在财产方面,银行存款为260,000,其中男方拿24万,手表归男方,价值11万,宝马5系汽车属于男方,孩子则属于女方。男方分期给女方5万元补偿费。

笔者问到这些事真实性,黄女士郑重承诺全部属实。这些证据都是黄女士花钱请私人侦探获取信息。
而被举报的张某说,黄女士和柯先生只是同居关系。今年8月18日,她和柯先生在民政局结婚时,他的婚姻状况是单身的。“这个年龄段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他的过去我认为他有能力解决自己的事务,与他的婚姻取决于现在和将来。

张某说,如果黄女士再这样闹下去 ,她将考虑走法律程序。”

举报人黄女士

乔说,此事件发生后,上级部门与她进行了沟通。但她认为个人的私人生活无权干涉,因此对她的工作没有影响。乔女士强调,她不是什么领导,而是某单位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但无论如何,黄女士和柯先生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他们在法律上没有婚姻。

作为女性,她同情黄女士。她为爱付出了代价,所以无法在情感上接受它也很正常。“我认为一个成熟的人应该正确对待所有这一切。你们在一起已经三年多了,孩子一岁,但没有结婚,这正常吗?即使没有我,也可能会有其他人,她是一个31岁的年轻,美丽,善良的女孩,如果什么也没发生,她也不会输给我这个老女人,应该是他们自身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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