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学期级部考核满分为100分。 考核项目及分值:教学管理40分;学生管理25分;师德师风10分;集体活动10分;公物管理5分;荣誉特色5分;其他工作5分。 一、 教学管理(本项满分为40分) 1、 教学成绩(10分,由教务处考核) 全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在全县的排名第一的,级部在年级中排名第一的得10分,第二名得8分。 全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在全县的排名第二的,级部在年级中排名第一的得6分,第二名得4分。 全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在全县的排名第三的,级部在年级中排名第一的得2分,第二名得1分。 全年级期中、期末考试总成绩在全县的排名前三名以后的,级部此项得分为0分。 级部每学期教学成绩的得分为期中和期末得分的平均值。 2、 教学目标(6分,由教务处考核) 完成学校既定的学生目标数得4分,每增加1个学生加0.2分,每减少一个学生扣0.2分。 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3、 教科研活动(5分,由教科室考核) 不按时组织学校安排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公开课、业务学习等教学活动每缺1次扣1分。组织活动时人员不齐或活动质量不高的酌情扣0.1—0.5分。 4、 课堂组织(4分,由教务处考核) 教师上课不认真(如看手机、随意外出等)每次扣0.2分,课堂秩序组织不力(如学生说话、打闹、睡觉、外堂课追逐、嬉戏等)每次扣0.1—0.3分。 5、 业务检查(3分,由教务处考核) 教务处组织的对教师进行的作业、备课等业务方面的检查,依据完成的质量赋分。完成效果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扣0.2分。 6、 学籍管理(3分,由教务处考核) 私自安插学生、调班、不及时建立辍学档案、不服从学校对学生的调整等每人次扣0.2分。 7、 考试组织(3分,由教务处考核) 不严格按学校要求组织考试的每次扣1分,考试期间考务人员、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每人次扣0.2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级部当学期该项得分为0分,考风不严有考生作弊现象的酌情扣0.1—0.5分。 8、 教师阅卷(3分,由教务处考核) 不严格按学校要求组织阅卷的每次扣1分,阅卷期间有教师不认真履行阅卷职责的每人次扣0.2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级部当学期该项得分为0分。 9、 由教务处、教科室安排的其它工作(3分) 由教务处、教科室根据各级部完成的时效进行赋分。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1分,完成效果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0.2分。 以上各项得分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二、 学生管理(25分,由政教处、安全办考核) 1、 环境卫生(6分) 以政教处根据量化细则进行的环境卫生方面的常规检查为准,先计算本学期各级部得分,计算公式为: 级部得分=级部所有班级的得分÷班级数 再以级部得分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级部环境卫生得分=级部得分÷级部得分最高值×6 2、 学生纪律(6分) 以政教处根据量化细则进行的纪律方面的常规检查为准,先计算本学期各级部得分,计算公式为: 级部得分=级部所有班级的得分÷班级数 再以级部得分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级部学生纪律得分=级部得分÷级部得分最高值×8 3、 行为规范(3分) 以政教处根据《中学生行为规范》进行的常规检查为准,先计算本学期各级部得分,计算公式为: 级部得分=级部所有班级的得分÷班级数 再以级部得分进行折算,折算公式为: 级部行为规范得分=级部得分÷级部得分最高值×3 4、 学生安全(5分) 级部未根据学校要求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职责的每次扣1分,未安排对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排查的每次扣1分,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政教处在进行安全突击检查时发现学生携带违禁物品的每人次扣0.1分,未在楼梯口等安排安全疏导人员的每次缺一处扣0.2分,级部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酌情扣0.2—5分。 5、 教师执勤(2分) 学校安排的由级部承担的执勤任务如门口测温、安全值班等,空岗的每人次扣0.5分,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2分,不认真履行执勤职责的每人次扣0.2分,造成恶劣影响的级部该项得分为0分。 6、 政教处、安全办安排的其它工作(3分) 由政教处根据各级部完成的时效进行赋分。不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1分,完成效果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0.2分。 以上各项得分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三、 师德师风(10分,由办公室考核) 教师有打骂、侮辱学生的现象每人次扣2分,造成社会不良舆情的(如家长报警、到学校追责等)每人次扣5分,“12345”反映问题涉及到的级部每次扣2分,“兰陵首发”反映问题涉及到的级部每次扣5分,教师违反工作纪律被学校查到的每人次扣1分,被上级部门查到的每人次扣5分。 四、 公物管理(5分,由总务处考核) 不按时关闭门、窗、水、电的每次扣0.2分,损坏公物的视损坏程度每次酌情扣0.2—1分,公物损坏不及时报修的每次扣0.5分。 五、 集体活动(10分,由团委、文体办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如升旗、运动会、各种比赛、汇演、志愿服务等)不按要求组织参加的每次扣5分,组织不力的由主办处室酌情扣0.5—3分,组织效果好的由主办处室酌情加0.2—1分。 六、 荣誉特色(5分,由主管处室考核) 由学校派出的学生代表参加的竞赛等活动,获得第一名的每人(团)次加0.5分,获得第二名的每人(团)次加0.4分,获得第三 名的每人(团)次加0.3分,由教师参加的竞赛活动则加倍。级部管理优秀、形成自己的特色经学校认定的加3分,具有向学校推广价值的加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七、 其它工作(5分,由主管处室考核) 以上未涉及到的由学校其它处室安排的工作,由主管处室根据各级部完成时效进行考核赋分,完成工作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0.2分。 学生、家长、教师问题,不经过程序处理(班主任、级部等)直接推诿到学校的每次扣1-2分。 本方案由学校督导室于每学期末进行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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