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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芬要求法医对赵香斌尸检!平安人寿,请摆出你应有的姿态!

 今日说保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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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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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声明:本文非针对平安的代理人。在此次事件中,其他平安的代理人都是无关的。只是平安人寿公司本可以把这件事处理的更漂亮。

黄淑芬的大名现在已经人尽皆知了,之前有关这一事件,我从事故责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第三者责任险以及意外险重要性等3个方面,非常客观冷静地分析了这起事件,详见《从平安保险黄淑芬事件中,我看到了这3点被忽视的问题!》一文。

如今,黄淑芬老赖事件再次发酵,令人心寒。因此,浮生君才会撰写此文,呼吁平安人寿保险正视该事件,积极应对,不要撇清公司与保险代理人的关系,不要抱着“有业绩时,代理人是自家人;出事情时,代理人就只是代理人”的想法!

12月8日,法医根据赵勇的尸检要求,出具了法医病理鉴定书,鉴定证明“死者赵香斌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简单地说,就是赵香斌的死与两年前黄淑芬驾车撞伤有直接联系

赵香斌身故后的尸检报告

看到这个鉴定报告,黄淑芬不服,已请律师提交鉴定异议书,要求法医再次鉴定,这就要求不止常规解剖,而是要摘除器官送到医院进行病理切片。用赵香斌之子赵勇的话来说,就是“父亲在被折磨两年多之后,连个全尸都没留下”

这件事情着实令人愤慨。但是,法医鉴定结果并不意味着黄淑芬尚欠赵家的85万余元不用还了,为什么她还会强烈要求要重新进行尸检鉴定呢?

因为如果法医鉴定赵香斌的死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关系,那么就意味着黄淑芬可以被追责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五年,本案肇事者黄淑芬尚在追诉时效之内。

这就是为什么黄淑芬情愿顶着大家的骂名也要要求法医重新鉴定的重要原因!因为,只要鉴定证明赵香斌的死与她的肇事无关,那么她就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坐牢。看样子,是想把老赖进行到底了!

黄淑芬是平安人寿保险的一名课长,那么在这个事件中,平安人寿保险是做了什么动作呢?

平安人寿对黄淑芬的督促函

是的,平安人寿保险除了在11月份发了一个督促函之外,就没有任何动作了。

那么在这个督促函里,平安人寿保险说了些啥呢?“强烈谴责黄淑芬的行为”、“敦促你立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据《代理合同》追究你责任,直至解除合同”。没有丝毫反省自身发展和人才管理失职的部分

而甩出《代理合同》这样的字眼,无疑是寒了百万平安保险代理人的心。

试想,有没有父母会在孩子犯了事的时候,写封信给孩子,说我强烈谴责你做的错事,我敦促你赶快处理好这个事情,否则我就和你断绝父子关系?

正常的情况下,父母肯定是出面承认自己教子无方,然后想办法把问题解决,把事情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吧?

很遗憾,平安人寿保险没有这么做,只是以一个居高临下的态度、仿佛站在第三方一般评论这件事情,急于撇清自己与保险代理人黄淑芬的关系。

诚然,我国保险代理人都是和保险公司签的代理合同,没有底薪,全凭业绩,实际上很缺乏一种归属感。平安人寿保险的确可以凭一纸代理合同,就将责任完全划分得一干二净。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签署的是代理合同

但是,平安人寿,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样做,让你百万保险代理人队伍情何以堪?

你能有今天在国内保险业的市场地位,只是因为你成立的早一点,有庞大的代理人队伍不辞辛劳、不计较底薪得为你推广、为你签单、为你带来越来越多的利润。那时候,你把代理人当成是自己人,说是你们的企业形象

现在有一个代理人出事情了,你就拿出代理合同说事了,说要解除合同,一点都不检讨公司自己的问题,你考虑过公司其他代理人的感受吗?

凭良心说句公道话,黄淑芬这样的人只是个例,万里挑一,只不过她正好是平安的保险代理人,并不能代表其他平安保险代理人的素质,因为这件事情去指责他们是不公平的。如果黄淑芬是人保寿的,网友可能就去骂人保了;如果是太平洋保险的,可能网友就去骂太平洋了。

但是因为平安人寿保险在这起事件中的危机应对方式不妥,等同于将百万平安保险代理人推到前台,去承受本不应属于他们的指责。至少我就在相关评论中看到铺天盖地的“买保险,就是不买平安”,“买了平安那可真是不平安”,“以后再也不会买平安保险了”,这种言论的发酵对平安保险代理人百害而无一利,但这个锅应该由他们背吗?

平安人寿保险在这起事件最初爆发的时候,没有以一个最恰当的方式来进行有效处理,不但对品牌价值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同时也冷了自家代理人的心!

黄淑芬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恶果应该由她个人承担,这的确没错。但是毕竟她是平安人寿保险的代理人,无论怎么解释签署的只是代理合同,外界都会把她和平安保险挂钩。平安人寿如果能在第一时间出来代为支付给赵勇85万,然后再由公司出面督促黄淑芬偿还,既可以解决赵先生的燃眉之急,又可以挽回公司形象,而且平安公司的力量再怎么说也比赵先生个人要强大得多吧?由平安人寿出面处理这件事情,一定比赵先生四处奔波追债要好得多。

可惜,撇清了责任,却失去了人心。兔死狐悲、唇亡齿寒的道理原来他不懂!

诚然,平安保险公司与黄淑芬除了代理合同,没有任何其他的联系,也完全没有必要承担连带责任,与法与理,这事不赖平安。但是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地步,平安公司应该要摆出一定的姿态来了!这事需要给其他平安保险的代理人吃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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