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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后的深圳,折射出20年巨灾保险艰辛发展路!

 今日说保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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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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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深圳的一场瞬时强暴雨,引发了洪水并导致9人死亡,2人失联。深圳市巨灾保险予以赔付,每人将赔付最高限额25万元,亲属安置每人再赔付限额2万元。

这里我们看到一个比较陌生的保险,叫做巨灾保险。

这是什么保险呢?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什么是巨灾保险?

要说巨灾保险,我们得先看看什么是巨灾。

百度上有定义,所谓巨灾,指的是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

巨灾不难理解,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地震、海啸、洪水、飓风、特大风暴潮等自然灾害。

巨灾不同于一般的风险,虽然发生概率极低,但是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将非常巨大。

对于怎样的灾害算巨灾,也有着相关的阈值规定。根据瑞士再保险sigma报告,从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死亡人数的角度,对巨灾进行了定义

巨灾定义的阈值

巨灾保险就是针对这些可能造成财产巨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通过保险和再保险形式,来分散和转移风险,实现降低损失的目的。

从不可保到可保,巨灾保险已经不可或缺

类似此次深圳暴雨洪水事件,自然灾害给全球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从全球风险报告2019中我们可以看到,极端天气事件造成的影响排在第三,自然灾害排在第五。极端天气事件的发生可能性排在第一,自然灾害排在第三。

也就是说,2019年几乎可以肯定会发生自然灾害了,而且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019年各类风险分布

慕尼黑再保险纳塔特服务公司在2018年登记了850项自然灾难事件。其中风暴占42%,洪水占46%,这两项已经是全球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事件了

自然灾害事件影响最大的恰恰是我们亚洲,占比达到43%,然后依次是北美(20%)、欧洲(14%)和非洲(13%)。

2018年自然灾害分布

传统意义上,巨灾不属于可保风险,因为它损失的概率分布无法确定、损失无法计量、不存在独立且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巨灾无法承保

不过,随着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以及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扩大,让巨灾风险逐渐具有了可保性,巨灾风险开始出现在部分保险公司的保障责任范围之内。

以2018年为例,因自然灾难造成的损失达到1600亿美元,其中800亿美元损失获得保险覆盖。

不过,各大洲之间的巨灾保险覆盖率可就大相径庭了。2018年自然灾害损失之所以能有50%被保险覆盖,得益于损失最大的北美保险覆盖率高,达到64.63%。

欧洲的巨灾保险覆盖率也比较高。亚洲除了日本之外,巨灾保险覆盖率就很低了。

2018年各洲巨灾事件保险覆盖率

英、美、日等保险发达国家的巨灾体系虽然各有不同,但都非常成熟

我国其实早在1998年特大洪水灾害那一年就开始探讨巨灾体系构建了,但时至今日仍然在起步阶段。

1998年的特大洪灾导致了2484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保险赔付仅占1.3%;2008年南方冰灾导致直接经济损失1516亿元,但保险赔付仅占5.9%;2008年汶川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8451亿元,保险赔付比重不足1%。

我国巨灾保险发展缓慢,一是因为国内自然灾害的数据并不完备,缺乏精算模型,得巨灾模型在估计巨灾经济损失时存在较大偏差,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低;二是因为人们对巨灾保险的认知上认为是"准公共风险",过于依赖政府,自身需求比较低;三是因为巨灾风险转移手段较少,分保和再保险市场发展迟缓缺乏完整的巨灾法律体系

在这一背景下,国内一旦发生巨灾,损失赔偿工作总是缓慢低效,而且绝大多数都只能依靠政府财政救济和社会捐款。

从1998年国内开始探讨建立巨灾保险体系,时至今日深圳暴雨巨灾赔付,已经过去了二十余载!

为什么是深圳?

既然国内巨灾保险体系不健全,为何这次深圳能够迅速进行赔付呢?

这是因为,深圳是国内最早试点巨灾保险体系的城市之一

2014年"新国十条"发布,明确提出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深圳、宁波、大理是首批试点

其中,深圳、宁波属于综合性巨灾保险,提供多灾种风险保障,云南大理因处在地震多发地,只针对地震灾害提供风险保障,属于单项巨灾保险

当时,深圳市政府出资3600万元向人保购买25亿元的风险保障,承保包括暴雨、雷击、地陷、滑坡、泥石流等15种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不过,那时候深圳的巨灾保险体系还是规定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只有10万元呢,现在已经升级到了25万元

为什么深圳会成为国内首批试点巨灾保险的城市呢?

我国地大物博,因此也就成为了世界上受到灾害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几乎面临所有的自然巨灾风险,也就火山爆发的风险几乎没有而已。

但在所有风险中,洪水的风险是最大的,几乎在任何地方都可能发生。

洪水风险是国内最大的巨灾风险之一

重大水灾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和保险损失。在所有高增长市场中,中国潜在的水灾损失最大,其中风险最大的是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了

所以,三个试点的选择其实很有讲究。除了云南试点是考虑地震风险之外,选择深圳和宁波就是选在水灾风险最大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

水灾风险高发点(图像数据来源于瑞士再保险)

由于国内缺乏巨灾历史数据积累,而且缺乏成熟的巨灾模型,因此巨灾保险的定价偏高,在普通民众意愿不强烈的情况下,无法吸引民众自主投保,所以目前还是由政府来承担保费的绝对大头。

深圳的巨灾制度就是这样一个情况,保费完全由深圳市政府来承担。

我们自己如何防范巨灾风险?

我们可以看到,国内已经开始搭建巨灾风险体系,几个试点的工作推进也打好了基石,此次深圳暴雨洪水巨灾的赔付就是成效的一次体现。

不过,想要真正全面推广,惠及全国大众还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

作为个人,我们又该如何做好巨灾风险管理呢?

01
投保人身意外险

从此次深圳的巨灾赔付来看,虽然都是由政府买单,而且赔付限额也比试点之初的10万元提高到了25万元,但仍然不能算多,无法完全体现出人的生命价值,财产的保障就要更少了!

因此出于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意外险作为保险杠杆最高的险种,是必须要投保的。

投保时要注意免责条款,是否有把地震、洪水等灾害放在免责条款中。在选择时应选择免责少的产品。

此外还要注意的是,购买了意外险要告诉家人,并告知合同的存放位置。因为身故赔偿是一定要向保险公司申请才会赔付的,否则保险公司是无法获知被保人身故的。如果意外突然来临,家里人却不知道有这份意外险合同,很有可能就无法领取保险金了。

赔偿金需填写申请才能获取

02
投保家财险

别说巨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了,哪怕在平时,我们都太容易忽视这个险种了。

我们给健康投保,给爱车投保,却总是忘记给这么贵的房子来投保。

而一旦发生地震、洪水等巨灾,造成财产损失最大的就是房子了,转移了房屋的风险,也就保障了我们最大的财富。

在投保家财险时,我们要注意免责条款,有不少险种是把地震、海啸免责的,如下面这款产品:

部分家财险对地震、海啸免责

还有的产品则是把所有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都囊括在保障责任之中了,这样虽然保费会贵一些,但是性价比还是很高的。

再有就是投保家财险时,要尤其注意房屋主体的保额,其他的室内财产的损失可能还是我们可以承受的风险,但房屋主体的损失往往是无法承受的,这也是我们需要转移的财产损失重大风险。

我国巨灾体系正在逐渐完善,不过赔付限额仍然难以满足受损人的实际需求。面对天灾,我们应该自主做好个人和家庭巨灾风险防范,尤其是意外险和家财险的配置,这两项无疑会是极为重要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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