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展】 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印发 2018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挂牌成立 2018年11月,《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 2019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 截止2020年10月底,全系统已基本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工作。 【改革亮点】 整合执法力量,初步做到一支队伍管执法。 因地制宜探索,理顺执法职责权限。 加强执法联动,推进跨地区跨部门协同执法。 推进智慧监管,提升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 内蒙古: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上海:整体统筹规划 优化协同高效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江苏:理顺制度机制加强案源管理 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 浙江:筑牢执法基础 强化基层保障 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提质提效 四川:创新塑造“全口径”“四分离”市场监管执法新体制 陕西:注重顶层设计 紧扣关键环节 有力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长春:发挥垂管优势 落实四项机制 全面提升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厦门:着眼权威统一协同高效 深化推动综合执法改革 青岛:理顺执法机制 实施流程再造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新效能 衡阳:在“三精”上下功夫 积极稳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尚有不足】 执法机构及职责设置分散。 执法机构性质及人员编制繁杂。 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完成。 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力量需要提升。 【总局声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总局积极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立法进程,目前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正在按程序报批。 完善法治体系。总局不断加强法律制度体系梳理,有序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两部规章,并配发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总局先后出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市场监管执法行为用语规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市场监管系统基层执法装备标准等正在有序推进中。 提升队伍能力。总局大力开展基层示范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倾斜。将基层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好未来5年基层建设的框架、思路。 强化执法保障。总局已审议通过局徽设计方案和《市场监管标志(局徽)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正在推进。 【工作要求】 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综合执法理念。 增强责任感,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创新思路方法,尽快实现综合执法化学融合。 狠抓办案不放松,严守底线,尽职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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