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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通过的原因分析

 亦步亦言 2020-12-08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一批结果已经公示,对高企认定不通过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分析。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要求,高新技术评审采用网上评审方式,按照评分方式进行,包括企业成长性(营业额和净资产)、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情况、研发创新管理情况四个部分。

据信太科技研究分析总结,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通过主要包含几个方面:

一、企业被一票否决

企业在审定评审过程中被一票否决,其中一票否决包括:经营范围不符,企业经营时间不符,企业存在违规违法经营情况,或者企业认定所选择的技术领域不符,企业研发费用占比不够或者专家不认可全部或者部分研发费用导致研发费用占比不足,企业研发人员比例不足,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不符,拥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占比不符等,均是一票否决。

(1)企业经营范围不符,成立及经营时间不足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符合国家制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及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且需要能够提供一个完整年度以上的营收数据。

(2)企业经营过程违规违法情况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工商行政处罚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均不能够申报。

(3)技术领域选择不符

企业认定过程中选择的技术领域与企业实际主营产品不相符的,审核过程中会被因技术领域不符被否定。

(4)企业研发费用占比问题

按照高企认定要求,研发费用占比5000万以下不低于5%,5000万到2亿之间不低于4%,2亿以上不低于3%,企业研发立项项目技术水平不够或者专家对研发费归集方式不认可,研发费会被否定或者部分研发费否定,导致研发费用占比达不到要求,高企认定被一票否定。

(5)企业研发人员比例不足

研发人员比例不低于10%,并且要求入职183天以上,企业提供的社保明细包含人员达不到要求。人员比例不准确、研发人员身份难确认,身兼多职等情况。

(6)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问题

企业主营产品统计不准确,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为贸易收入或者加工费用等,产品类别多、分散、无集中性,无核心产品,产品无核心技术支持等。导致高品收入比例不足,产品不被认可。

二、评分不够导致不通过

1、知识产权问题

(1)知识产权核心支持作用不足

知识产权对主营产品不具备核心支持作用,或者核心支持作用小,对产品核心作用支持力度弱,导致评分低。

(2)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偏低

知识产权属于外观或者软件著作权,其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影响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评价。

(3)知识产权关联性不足

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营产品、核心产品的无关联或者关联性弱,导致知识产品支撑性不足,评分低。

(4)知识产权未获得转化应用

知识产权设计的核心技术未转化应用到主营产品,未为主营产品在产品质量、性能和生产工艺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5)知识产权数量不足

一类知识产权1件以上,二类知识产权6件以上,知识产权数量未达到上述要求。

2、成果转化问题

(1)成果来源不被认可

技术成果需要有来源,企业没有提供强有力的佐证材料证明技术来源情况,导致该成果不被认可,进而会导致成果数量不够。

(2)成果数量不够

成果转化数量要求三年内年均转化率5项以上,企业三年数量达不到15项,或者部分成果不被认可,导致成果数量不够。

(3)成果转化应用证明不足

技术成果通过研究获得,并且技术成果必须为主营产品提供支持,如果无关联的技术成果将被剔除。同时,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需提供充分证明,比如转化应用的记录,产品检测、销售的证据,能直观说明成果转化应用的证据链。

3、企业创新管理体系评分低

(1)体系化结构不足

企业研发创新管理体系结构不合理,架构上关联性不够,不具备体系化和系统化。

(2)体系制度不全

研发创新管理体系制度不全,不能为研发创新管理提供良好激励和推动,不能形成促进创新发展。

(3)制度与企业实际符合性不足

制度建立与企业实际管理结构和管理要求不符,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要求和细则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制度架空。

(4)制度运行记录不全

制度运营记录不全甚至没有,无法提供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记录,不能很好证明体系有效性。

综上所述,信太科技研究分析认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围绕企业经营,围绕主营产品进行的一套创新活动,为确保高企认定通过和质量,需要对企业现实情况进行充分深入调研,明确企业产品情况、企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以及企业发展规划及战略,以及为根本,定制规划企业研发创新体系,包括:基于企业主营产品和发展战略要求的知识产权规划,基于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立项规划,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规划,以及推动研发创新工作的创新体系建设。高企认定须立足企业经营及产品,从管理方面入手,不得为认定高企而编制材料,需从根本上将高企认定带来的创新意识和体系落实企业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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