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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3万网购仅收到48双假鞋!凤凰网湖北

 君临天下100 2020-12-13

原标题:男子花13万网购仅收到48双假鞋!未达制假售假立案标准索赔困难重重

楚天都市报12月12日讯(记者张万军 视频剪辑王鹏)4个月前,武汉一男子花13万元网购133双某知名品牌运动鞋,不料仅收到48双假冒产品。4个月来,男子多方奔走求助维权,却遇到重重困难。黄陂警方称此事未达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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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从事网上运动鞋销售的黄陂市民张先生反映,今年7月20日,他网上结识了一位同行——江苏南通的个体电商何某。第一次他付款6000元,向对方购买了10双某知名品牌运动鞋。三天后,他收到了鞋子,检验后确认鞋子为真货,觉得对方值得信任。

随后,他和对方协商达成了13万元购买133双某品牌运动鞋的协议。7月24日至7月30日,他分7次向对方的支付宝账户付款13万元。7月30日,他在黄陂一家快递点收到了对方发出的第一批48双运动鞋,价值4.8万元左右,他打开包装后检查发现,这些运动鞋都是假货,立即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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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向何某指出其发来假货的事实,要求其退货退款,何某否认是假货,拒绝退款。而剩余的8.2万元,既没发货,也未退款。后来何某的电话打不通,微信也不回复了。

处警民警告诉张先生,必须有权威部门鉴定鞋子为假货后,警方才能受理立案。

随后,张先生找到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局向该品牌方出具了鉴定委托书。8月19日,该品牌向黄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鉴定书,鉴定这批鞋子为假冒产品。

8月20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公安分局横店派出所对张先生的投诉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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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个多月的等待后,张先生日前收到办案民警的通知,因为对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金额没有达到5万元的标准,警方不能以此罪名来立案,对方的行为也构不成诈骗罪,所以不能展开进一步调查。

对于警方的说法,张先生感到难以接受,“对方即便不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但还骗了我8.2万元未还,涉嫌构成诈骗罪啊?”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电话,楚天都市报记者电话联系上何某,但其电话已经关机。

黄陂公安分局相关人士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张先生和对方达成买卖运动鞋的协议,买卖行为已经产生,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张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剩余货款。另外,对方行为虽然涉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但对方对相关法律很了解,其发来的货品价值只有4.8万元,达不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5万元的立案标准。

该相关人士还表示,警方已告知张先生相关解决途径,建议其到卖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报案,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卖家进行调查,如果确认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当场查获的伪劣产品价值15万元以上的,市场监管部门会进行立案,并移交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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