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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确了!未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将有这些变化

 zjshzq 2020-12-16
  为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浙江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近日,浙江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意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的目标是:

到2022年——

· 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 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基本形成。


· 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管理养护水平全国领先。


· 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县乡道不低于6%、村道不低于5%,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

到2035年——

· 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浙江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强省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市级政府加强指导监督、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夯实乡级政府管理职责、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实行分级绩效管理等。

  其中,实行分级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管理养护责任落实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路况水平等;路况指标以省交通运输厅自动化检测结果为依据,检测比例为每年40%。

那么,浙江将如何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


  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管理养护的支持力度。全省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中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新建公路。


  继续执行省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15%。

  从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养护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相应支出由各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职能有效运转。

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投入


  从2022年起,原切块下达市县公路管理机构基本支出的资金,由省级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按照26个加快发展县及5个海岛县每年每公里县道35000元、乡道22000元、村道10000元的标准,其他地区每年每公里县道30000元、乡道18000元、村道8000元的标准切块到县(市、区)。

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投入


  从2022年起,省市县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7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500元;其中省级切块到县(市、区)的计算标准为26个加快发展县每年每公里县道4500元、乡道2500元、村道2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每公里县道4000元、乡道2000元、村道2000元。


  各地现行实际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标准高于上述规定的不得降低。

建立资金动态调整机制


  省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标准及省市县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根据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物价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原则上5年内至少调整一次。

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各级政府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各级政府预算中安排的必需的农村公路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中央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内,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筹措。

  浙江将积极创新“项目+”等投融资运作方式,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公路设施管理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

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县(市、区)实施绩效考核奖励。

同时,浙江还将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农村公路养护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智慧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按规定实行招投标,鼓励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分片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


  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县级政府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农村公路设计审查、竣(交)工验收。


  加强现有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完善。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

完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机制


  按照《浙江省公路条例》规定,坚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管理和乡级政府、村级组织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编辑:缪歌妮

责编:沈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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