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No.1603-1 姚远 | 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中的“建筑隐喻”(上)

 暮雨晨钟 2020-12-17
图片

本文原载与《法制与社会发展》2020年第6期。感谢作者授权。注释从略,引用请参照原文。

 | 姚远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

马克思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的经典论述中,采用了“建筑隐喻”的表述(“基础”和“上层建筑”)。马克思对隐喻这一修辞形式的钟爱,与他的美学背景有关,也与隐喻本身的特性和施教效果有关。“建筑隐喻”在马克思1859年之前的文本中多有先例可循。他笔下的“上层建筑”一词没有固定的所指,不能就其本身获得理解,只是特定关系中的隐喻措辞,不可对其进行单独定义。在马克思熟悉的卢梭、圣西门、黑格尔的文献以及某些经济学文献中,可以找到他的“建筑隐喻”的直接灵感来源。从建筑的施工的客观限制、结构和功能、规划和变更、外在目的等角度,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可能涵盖的思想内容,有助于我们在不引入新隐喻的条件下有效回应基于经济决定论命题、还原论命题、结构分立命题、工具论-意志论命题和静止性命题的指责。

引言

主要作为类比思维产物的隐喻,在法学文献中可谓琳琅满目,比如母法和子法(亲子关系隐喻)、上位法和下位法(空间隐喻)、软法和硬法(硬度隐喻)、法律漏洞(容器隐喻)、法律爆炸(燃爆物隐喻)、法律移植(器官隐喻或植株隐喻)、橡皮图章(文具隐喻)、洗钱(衣物隐喻)、揭开公司面纱(人物隐喻)、贸易壁垒(高墙隐喻)、黑社会(颜色隐喻)、帝王条款(等级制隐喻)、罗马法上的家长权(手隐喻)等等。这些例子明确体现出隐喻由其希腊文词根义所诠释的本质,即“移转”———“不同的隐喻将带来不一样的精神景观”。马克思在1859年1月写于伦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下简称《序言》)中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的经典论述,就采用了“建筑隐喻”:

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要地表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这段论述所宣告的观点,亦即众所周知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赖以建立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也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与非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根本区别之所在”。于此我想要强调的是,这段论述中出现“结构”(Struktur)、“上层建筑”(Überbau,亦被译为“上部构造”“上部结构”)、“基础”(Basis)等建筑学术语表明,马克思在使用建筑隐喻来形容人类文明。这种隐喻早已渗透进当代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和学术研究的方方面面(在政治和法律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成为我们话语系统的“构成要件”。我们只消留意时下报刊、新闻、报告、标语、著作和言谈中随处可见的字眼,如“建设”“构建”“建构”“共建”“建成”“重建”“支撑”“援建”“搭建”“平台”“大门”“走廊”“支柱”“改造”等,对此即可明察。若把这些字眼从我们的词汇表里清除掉,我们势必会在许多场合手足无措,“理屈词穷”。与此同时,这种建筑隐喻不仅意义非同小可,关乎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界限,而且实在太过普及,普及到“活的隐喻”已蜕变为“死的隐喻”的程度,也就是说,其精神意义已在相当程度上取代感性意义。我相信,正因为如此,对其重新进行问题化处理,发现其中的耐人寻味之处,才变得更加必要———越是大家司空见惯、不以为奇的东西越是深入骨髓,越是需要刨根问底的对待。作为事实的那些思想史素材虽已在过去永久定格,但每当我们携带着新的问题意识重访先贤留下的文本时都会发现,关于其意义的诠释空间始终敞开着。

已有一批学者明确谈及马克思的前述经典论述中的隐喻(或作为其上位概念的比喻)问题,比如国内的王子野、朱光潜、袁绪程、马天俊、王晓升、李立、胡为雄等,以及国外的考茨基(KarlKautsky)、威廉斯(RaymondWilliams)、汤普森(E.P.Thompson)、阿尔都塞(LouisAlthusser)、马尔库什(GyorgyMarkus)、里格比(StephenRigby)、伍德(EllenMeiksinsWood)、詹姆逊(FredricJameson,又被译为“杰姆逊”“詹明信”)等。部分由于欠缺隐喻理论的问题意识线索,部分由于没有充分展开文本梳理工作,学界尚未透彻解析历史唯物主义的建筑隐喻问题本身,而是习惯于径直转入非此即彼的实体概念界定工作。这一方面没有阻却某些本可避免的误会,另一方面也没有充分展示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力。

“我们首先必须再度反思唯物史观解释史上正确的提问方式和根本的论述方法。”有鉴于此,本文将以法哲学为主线,并结合哲学、美学、语言学、建筑学等方面的材料,着力阐释马克思建筑隐喻的思想基础,以及建筑隐喻本身有可能表现的理论内容,从而澄清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法学原理,并在此过程中回应关于该原理若干频繁遭受知识界批评的理解。这里首先涉及经济决定论命题,即批评者们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主张经济领域是自主运行且居于根本决定性的地位,法律(包括它的性质、内容、发展等方面)是受决定的、被动的、从属性的、反映性的领域,并且经济的这种决定作用经常显示出机械性和自动性。经济决定论命题进而派生出三项命题:其一是还原论命题,即历史唯物主义要求(或者说允许)把人的实践和实践意识最终还原为经济关系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阶级关系,要求(或者说允许)通过查明法学家的相应经济地位和阶级身份来判定其思想面貌。其二是结构分立命题,它是经济决定论和还原论成立的前提,即历史唯物主义意味着,原本作为整体的人类社会生活被假想地区分为“经济—非经济”二元结构,且此二元结构呈现为抽象与实体范畴的分立状态。其三是工具论-意志论命题,即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必然成为政治上掌权的统治阶级,它将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设计、操控甚或(如有必要的话)彻底重塑法律(立法者神话),把法律作为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正式工具,其间可能涉及的理性因素和惯习因素在某些情况下似乎被淡化。最后,同样重要的是,有批评者认为,在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中充当核心喻体的建筑本身,通常使人联想到静态的、固定的、不可颠倒的、不可运动的东西,我们可将这种批评意见归纳为静止性命题。

这一系列批评意见无疑是以对历史唯物主义法学原理的某种过度简化处理为前提的。简化是批评者的特权,发扬则是捍卫者的本分。于此,我援引阿尔都塞在其自传《来日方长》里的一段叙述(同样是隐喻!),作为推进本项研究的座右铭:

我发现的或是搜集到的各种提法,根据它们的构成(以及对它们的分析),好像都一样可以让我用来作为“哲学的岩心”,我可以很容易地据以重构所涉及到的哲学的各个不同深层的性质。根据这种方式,而且只有根据这种方式,我才能开始阅读已采出其“岩心”的那些文本。

一、马克思何以钟爱隐喻这一修辞形式

马克思精擅修辞,汪洋恣肆,常运用巧妙的隐喻向读者阐明原理和方法。《序言》中的建筑隐喻绝非孤立现象,更非马克思一时兴起。弗兰茨·梅林曾有这样的评价:“就语言的气势和生动来说,马克思可以和德国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大师媲美。他也很重视自己作品的美学上的协调性,而不像那些浅陋的学者那样,把枯燥无味的叙述看成是学术著作的基本条件。”“马克思在语言的惊人的形象化方面,也是可以和最伟大的‘譬喻大师’莱辛、歌德和黑格尔媲美的。莱辛说过,在完美的叙述中,概念和形象应当像夫妇一样地互相结合在一起,而这一点马克思是很懂得的。”我们不难发现,关于历史的戏剧隐喻、关于历史法学派的夏洛克隐喻、关于资本主义的魔鬼隐喻、关于资本的动物隐喻等等,在马克思的著述中可谓俯拾即是,与他惯用的反讽、排比等修辞手法一道,产生极为传神的渲染效果。我们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探究马克思对隐喻的钟爱。

//(一)马克思本人的美学背景

一般认为,马克思学术生涯的起点,可以追溯到他在柏林时期与青年黑格尔派(“博士俱乐部”)的交往。马克思1837年“柏林法学计划”的起承转合、他与谢林和历史法学派的联系,以及他与黑格尔主义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具体过程已经得到较为详实的讨论和推断。但学界通常忽略了一个事实,即马克思是在浓郁的美学氛围中接触黑格尔派和钻研法学理论的。1837年11月,他在家书里谈到好友布鲁诺·鲍威尔时,强调“他在黑格尔学派著名美学家中起重大作用”。而且马克思谈论的语境是,他着意出版一本戏剧评论类的杂志。在友人的协助下,该杂志得到“所有黑格尔学派著名美学家”的撰稿承诺。与此相关,在赴柏林求学之前,马克思简直把美学搞成了他在波恩时期的主业(须知马克思的专业一直是法学),这从他的课程选修目录即可窥见一斑,其中包括韦尔克的“希腊罗马神话”、冯·施勒格尔的“荷马问题”和“普罗佩尔提乌斯的《哀歌》”、道尔顿的“近代艺术史”。马克思信马游缰地广泛研读经典美学著作,包括莱辛的《拉奥孔:或论绘画和诗歌的界限。兼论古代艺术史的几个问题》、佐尔格的《埃尔温。关于美和艺术的四次谈话》、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并自称,正是从阅读这些美学名著开始“养成了对我读过的一切书作摘录的习惯”,还“顺便写下自己的感想”。依据他在1837年的家书中描绘的阅读体验,有一个人即赖马鲁斯(HermannSamuelReimarus)特别燃起了他的热忱。马克思说,自己“潜心研究”“高兴地细读”他的著作(出版于1760年的《关于动物的艺术本能》),这样的修饰词仅此一处。此外,马克思还从拉丁文节译奥维狄乌斯的《哀歌》,从希腊文节译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后者正是西方隐喻理论的源头。

马克思对美学的热情并未随着其大学时代的终结而熄灭,我这里仅举三例。例证之一是,他把作于1837年的一组诗以“狂歌”为总标题,发表在1841年1月23日的《雅典神殿》上(有趣的是,该刊的刊名跟施勒格尔兄弟早先创办的浪漫派的机关刊物的刊名一样)。这是他公开见刊的处女作,其意义自不待言,时隔四年他仍然认为该旧作值得发表。马克思在其中第一首诗《小提琴手》(该标题后来成为有关马克思的著名隐喻)中这样写道:“艺术是从阴暗的地狱跃入我的心中,/它使我心荡神迷、如痴如醉,/把这生机勃勃的艺术卖给我的是魔鬼。”例证之二是,马克思在1844年8月17日的《前进报》上,发表了题为《对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最近在诏书上所做的修辞练习的说明》的短论,从专业修辞学的角度分析和调侃了普鲁士国王的致谢诏。他围绕句式、同位语、单复数、主语、位格、标点等语法要点,就致谢诏中的“修辞范例”“修辞混乱”“危险的创新”“过分压缩”等问题侃侃而谈。可以说,美学的熏陶不仅直接影响到马克思早年留下的大量诗歌以及若干小说和戏剧,更重要的是,有力塑造了他毕生精神创作中的修辞实践。马克思既然能对别人的文笔品鉴到这种精微层次,自然也允许甚至要求读者以相似的态度推敲他自己的文字,这正构成了本文的一项阐释原则。例证之三是,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结尾处,兴致勃勃地谈论起古希腊艺术的神话土壤、社会条件同现代的关系,显示出以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为代表的一批著作对马克思的持久影响:“为什么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有粗野的儿童和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他们的艺术对我们所产生的魅力,同这种艺术在其中生长的那个不发达的社会阶段并不矛盾。这种艺术倒是这个社会阶段的结果,并且是同这种艺术在其中产生而且只能在其中产生的那些未成熟的社会条件永远不能复返这一点分不开的。”

//(二)隐喻本身的特性

马克思对作为重要修辞技艺的隐喻本身有着相当精深的认识。按照他在大学时代便已如数家珍的黑格尔的《美学》一书中的界定,隐喻作为“在形象化中从意义出发的”比喻,属于象征型艺术的高级形式,是一种自觉的象征表现。它通过“直接呈现于感性观照的一种现成的外在事物”,向读者暗示更广泛更普遍的意义,努力摸索甚至挣扎着追求“内在意义与外在形象的完满的统一”。意义和意义表现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它们本身固有的东西,而是“或多或少偶然拼凑的一种结合”,必须依托于作者的主观加工和创造。由于在形式上没有使用“如”“像”“似”之类的措辞,人们有时可能察觉不到隐喻的存在。

隐喻作为“创造性思维最有生机的产物之一”,在我看来,或许因为具备以下特性而得到马克思的青睐:言简意赅,便于向普通人宣传复杂的科学原理,或者说向知识背景悬殊的外行人作出预告。李卜克内西这样回忆马克思:“他力图用最少的字句来包含尽量多的内容。”“马克思是一位严格的修辞家,他常常花很多时间力求找到需要的字句。”1859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成熟时期的代表作之一,也是《资本论》(其副标题正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直接前奏。为这部注定带来荣耀的重要作品撰写序言,当然需要煞费苦心,慎之又慎。而摆在我们面前的《序言》仅有短短几页的篇幅,不难推知,其中所容纳的信息量必定超乎想象。科学意味着错综复杂而条理分明的思想,这种思想的最充分体现在于科学体系的建构和推进,在于对业已被广泛占有的材料进行整理加工。这意味着,严格来讲,通过《序言》来把握科学原理是不合适的。在通往科学的道路上没有捷径也没有坦途,读者唯有随着马克思进入材料分析过程的细节(可以将之形容为“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方可领悟真谛。尽管如此,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足够的理解力、耐心和勇气。教育必然是一项艰苦卓绝的工作,需要得当的方法与合理的安排,需要与同时代的流行理论争夺对思想的支配权。建筑隐喻正是马克思为施教而对自己研究指南的“简要”表述。与此同时,马克思深知,隐喻之为隐喻,必在有所彰显的同时而有所遮蔽,这是任何简要表述的必然代价。他愿意承受这种代价,一方面是因为,隐喻这种修辞形式侧重普通人的感知,也就是说,对普通人比较友好,具有内在的民主气质,另一方面是因为,隐喻这种不甚确切的表达形式(着实令人诧异的是)经常成为传授科学概念的极有效手段。

任何一部著作都会有预设的受众。就马克思而言,除了与资产阶级知识精英展开论战以肃清其理论影响之外,“政治经济学批判”主要面向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普通民众。这里暂且不谈马克思频繁向工人开展宣讲,我们只要看看他在《资本论》出版工作方面的态度转变,即可了解工人阶级在他心中的分量。1865年7月31日,马克思就先行发表已完成的手稿部分的提议答复恩格斯时说:“我不能下决心在一个完整的东西还没有摆在我面前时,就送出任何一部分。不论我的著作有什么缺点,它们却有一个长处,即它们是一个艺术的整体;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只有用我的方法,在它们没有完整地摆在我面前时,不拿去付印”。

直到1866年2月,马克思才同意把《资本论》的第一卷单独出版,于是有了划时代的1867年德文版《资本论》第一卷。而到1872年行将出版《资本论》第一卷的法文版时,马克思则在信中这样回复出版者莫里斯·拉沙特尔(并将此信作为《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的序言广而告之):“您想定期分册出版《资本论》的译本,我很赞同。这本书这样出版,更容易到达工人阶级的手里,在我看来,这种考虑是最为重要的。”不难推知,借助隐喻教育工人乃是马克思撰写《序言》的重要动机。工人阶级之所以值得马克思付出这样的心血,除了考虑到他们的历史使命外,也少不了马克思对当时工人阶级的道德状况和文化求知欲的乐观判断。当然,读者一旦真正掌握了原理的精髓,建筑隐喻这一形象化外壳也将随之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正如我们一旦知悉细胞的生物学详情,就用不着再提“细胞是工厂”,一旦知悉原子的物理学详情,就用不着再提“原子是微型太阳系”。

二、马克思笔下的建筑隐喻用法

//(一)马克思在《序言》之前运用的建筑隐喻

《序言》中的建筑隐喻不是什么横空出世的东西,早有先例可循。倘若将“上层建筑”这一术语视为马克思建筑隐喻的出场标志,那么我们可以发现,1859年之前,马克思至少曾在6份公开发表的作品(含合著作品)中运用了建筑隐喻,以理解《序言》表述的直接知识背景。

1.《“莱茵观察家”的共产主义》(1847年)

在《“莱茵观察家”的共产主义》中,马克思首先援引了保守派日报《莱茵观察家》第206号刊登的一段反动宣传材料:“国教顾问先生肯定说:‘宝座应当建立在广泛的人民的基础上;这样它才会最牢靠。’”紧接着,他给出了一句反讽的评论:“是这样,只要人民还没有把这个沉重的上层建筑从自己宽大的肩膀上用力甩到深渊里去。”上层建筑在此喻指威廉四世的王权,与人民构成的宽阔基础(der breiten Basis des Volks)相对。

2.《共产党宣言》(1848年)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写道:“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这里的“整个上层”(der ganze Überbau)宜被译为“整个上层建筑”,喻指官方社会(die offizielle Gesellschaft),与无产阶级构成的“最下层”(die unterste Schicht)相对。此外,“炸毁”(gesprengt)也进一步强化了作为隐喻的建筑意象。

3.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1852年)

恩格斯曾致信约瑟夫·布洛赫,请他“根据原著”而非“根据第二手的材料”来领会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并着力推荐他阅读《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在该书中这样写道:“在不同的财产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根据其物质基础和相应的社会关系创造和构成这一切。”这里的“整个上层建筑”喻指经由传统和教育而沿袭下来的、各不相同的、具有独特表现的那些“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与整个阶级的“物质基础”(materiellen Grundlagen)相对,而“耸立着”(erhebt,与《序言》中的“竖立”是同一个词的不同译法)同样强化了作为隐喻的建筑意象。

4. 《科布顿、布莱特和吉布森的失败》(1857年,原文是英文)

马克思在该文中这样描绘辉格党领袖帕麦斯顿的心机:“这个老骗子清楚地知道,要制服一个人,即使是一个巨人,只要让他进入下院就行了,而要很快摧毁下院本身,摧毁它的基础,即有特权的选民团,摧毁它的上层建筑,即内阁的擅权,也只要赶走它的一些最知名的议员……”这里的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喻指内阁擅权,与喻指特权选民团的“基础”(basis)相对,而“摧毁”(breaking down)同样强化了作为隐喻的建筑意象。

5. 《马志尼和拿破仑》(1858年,原文是英文)

文中有云:“这些人只注意国家的政治形式,而不能理解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基础的社会组织的意义。”这里的上层建筑是指“政治上层建筑”(political superstructure)或者说“国家的政治形式”(political forms of the State),与作为基础的“社会组织”(organization of society)相对。原文没有直接使用“basis”一词,而是与定语从句搭配使用了短语“rests on”。

6. 《关于俄国废除农奴制的问题》(1858年,原文是英文)

    文中有云:“的确,要解放被压迫阶级而不损害靠压迫它过活的阶级,而不同时摧毁建立在这种阴暗社会基础上的国家全部上层建筑,是不可能的。”竖立在上方的(reared on)“国家全部上层建筑”(the whole superstructure of the State)喻指俄国奴隶制政权,位于下方的“阴暗社会基础”(such a dismal social basis)喻指阶级压迫的悲惨事实。

但19世纪的普通读者不可能知道的是,未刊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出现了“上层建筑”的措辞。这部手稿创作于1845年秋至1846年5月,其主体部分系马克思与恩格斯合撰,直到1932年才首次以原文形式完整发表,它被视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奠基之作”。《序言》提到了这部手稿,称之为“两厚册八开本的原稿”,由于未能如期付印,只好“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有趣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直接谈及了作为特殊建筑形式的“住宅建筑”(Häuserbau)和“城市的建造”(Erbauung),并有两处经典论述值得我们留意。第一处论述是:“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第二处论述是:“竞争所引起的伟大的社会变革把资产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他们对无产者的关系变为纯粹的金钱关系,而把上述一切‘神圣化的财富’变成买卖对象,并把无产者的一切自然形成的和传统的关系,例如家庭关系和政治关系,都和它们的整个思想上层建筑一起摧毁了,这种剧烈的革命当然不是起源于德国。”

//(二)关于马克思建筑隐喻用法的初步说明——兼议恩格斯晚年对《序言》原理的补充

诚然,1859年之后,马克思还在不同语境下使用过“上层建筑”一词,但我们不需要毫无遗漏的文本考证仍可得出以下结论:“上层建筑”在马克思笔下根本没有固定的指涉对象,充其量算作一种得心应手的临时假说。“上层建筑”不能就其本身进行理解,始终被必须作为关系性的或曰处在一定关系之内的概念,通常须与或显或隐的“基础”“下层”之类的对应概念联合使用,一旦脱离建筑隐喻中的原生关系,一旦被当作相对封闭的范畴或活动领域,也就自然丧失了解释力。因此,有人提议,应当议论的是“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而非单纯的“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也可被视为对“结构分立命题”的一种初步回应。

进而言之,“上层建筑”根本不是什么独立的实体概念,它乃是用于传达真实情况的象征性修辞。重要的当然首先是喻体背后作为本体的事物或实事。诚然,我们不必像某些古典思想家那样贬低甚或敌视隐喻,把隐喻单纯视为“影子的世界”,仿佛它只是虚幻物或拟制物,从而是理性应予戒绝的东西。但是,正如我们不会因为见到“婚姻是一段旅程”这类隐喻,就紧紧抓住“旅程”的提法不放,进而将其当作具有固定外延的抽象实体,甚至在许多场合干脆将其作为“婚姻”的替代称谓(否则就是本末倒置),我们也应当认真解析“上层建筑”的具体喻指,在努力澄清建筑隐喻所可传达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内涵的同时,尽量减少“上层建筑”一词在正式话语中出现的几率。不可认为,好像一旦贴上“上层建筑”的标签,问题立刻会有颠扑不破的答案似的。

既然“上层建筑”本身没有固定所指,那么由此推知,至少就基于马克思作品的文本分析而言,“上层建筑”不宜被作为单独的定义对象(与此同时,“基础”也不宜被单独定义)。这就是说,我们不能去简单地追问“上层建筑是什么”或者“某某东西是否属于上层建筑”,不能脱离隐喻情景而直接考察“上层建筑”本身的外延和内涵。实际上,如果说马克思对“上层建筑”的各处使用存在某种前后一致的东西,那便是:我们在能够合理采用建筑隐喻的多数场合,均可将其中被设想为居于上方空间或层级的某事物命名为“上层建筑”(当然,“上层建筑”对于事物的规模似有一定要求)。总而言之,不可对马克思各部作品里的“上层建筑”概念进行等同认定,“因为它们的具体语境不同,其含义各有区别,将其任意混淆、相互换用或相互印证都是不适当的(同样,把马克思各时期的上层建筑概念同其他‘经典作家’如列宁等人各时期的上层建筑概念相互混淆或交叉印证也不适当)”。当广松涉以《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为证据,主张《序言》中的“社会意识形式”也算作其语境中的“上层建筑”,他就犯下了这个错误。或许有人会说,我们的政治法律话语和学术话语惯例大多心照不宣地遵从《序言》设定的“上层建筑”的标准含义,一般不至于出现误会,但须知,国内知识界曾经围绕“上层建筑”的固有范围和要素问题,数次发生热烈的、有时甚至是激烈的争论,争论双方各执一词,且都在马克思主义正统文献中引经据典,相似的探讨至今也不能说完全止息。仅此事实就足以证明,本文对于“上层建筑”隐喻性质的强调并非无的放矢。

《序言》中搭配使用的“结构”“上层建筑”“竖立”“基础”等词,属于建筑隐喻的高显示度标志,可称之为“强建筑隐喻”。但建筑隐喻并不限于上层建筑现的场合。莱考夫和约翰逊告诉我们:“我们思想和行为所依据的概念系统本身是以隐喻为基础。”正确的问题不是要不要使用隐喻,而是使用何种隐喻、以何种方式使用隐喻。隐喻所建立的意指方向,与隐喻使用者的文化背景直接挂钩。建筑隐喻作为一种常见隐喻,其实有许多不易被人觉察的表现形式。相关语言学证据包括“基础”“支持”“支撑”“成立/不成立”“确凿”“坍塌”“构建”“根据”“框架”“轮廓”“摇摇欲坠”“瓦解”“结构”“摧毁”等。相比于《序言》中的措辞,以上这类日常表达可被称为“弱建筑隐喻”。如果遵循认知语言学隐喻研究的这套有趣解说,重新审视本文迄今援引过的马克思著作,我们将会大吃一惊,因为我们必定会发现,马克思的著作中遍布着或强或弱的建筑隐喻,并且这种现象很早就发生了。在这里,我仅以《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基础”(对应原文中的Basis、Grund、Grundlage、Boden,或者zugrunde、basierende)为例略作说明。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方面以多种形容词修饰“基础”,比如“物质的”(materiell)、“理论的”(theoretisch)、“现实的”(real或wirklich)、“世俗的”(irdisch)、“唯物主义的”(materialistisch),另一方面又用“基础”喻指一系列关乎经济关系的重要事物,比如公社所有制、大工业、私有制、人口增长、阶级、阶级冲突、“骨肉联系、语言联系、较大规模的分工联系以及其他利益的联系”,从而有助于丰富我们对《序言》中所谓的“经济基础”的理解。可以说,但凡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马克思笔下现身之处,建筑隐喻便如影随形。

为了对比理解马克思的建筑隐喻,以及为了方便展开后续讨论,在此,或许有必要考察恩格斯在晚年的书信中对《序言》原理的补充说明,其中最出名的当属“归根到底的经济决定性”命题和“国家的相对自主性和反作用”命题。若没有这两个命题,“法的双重本质学说”恐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是经过恩格斯补充说明的历史唯物主义版本,成为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正统信条,并担当后世马克思主义思想家推陈出新的理论起点。此处,我想从隐喻的角度或者坐标系,简要观察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内部开辟的新视阈。我们来看看恩格斯在1890年的部分书信中的几段重要论述:

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

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各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

总的说来,经济运动会为自己开辟道路,但是它也必定要经受它自己所确立的并且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政治运动的反作用……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可以有三种:它可以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它可以沿着相反方向起作用……;或者是它可以阻止经济发展沿着某些方向走,而给它规定另外的方向。

经济关系反映为法的原则,同样必然是一种头足倒置的反映。……而这种颠倒……又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种限度内改变经济基础。

我们发现,恩格斯在维持原有的建筑隐喻表述的同时,似乎有意识地引入了力学隐喻和光学隐喻的措辞:“相互作用”“作用”“反作用”“同一方向”“相反方向”是前者的识别标志,“反映”“头足倒置的反映”“颠倒”是后者的识别标志。也就是说,恩格斯以物理隐喻补充说明马克思的建筑隐喻。非但如此,恩格斯还将三种不同性质的隐喻交错搭配,据此弥补先前历史唯物主义的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恩格斯的补充比较成功地回应了当时业已出现的挑战。然而,他向历史唯物主义的隐喻概念系统注入新元素,固然为其开拓新的思想发展方向(这是理论建构型隐喻的题中之义),但对其可能引起的两个问题不可不察:(1)物理隐喻或许进一步强化了建筑隐喻原本容易呈现的机械的、僵化的、决定论的形象;(2)物理隐喻与建筑隐喻之间存在连贯性问题或协调问题。恩格斯的上述补充说明,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已见端倪。在此,我仅指出,马克思始终不像恩格斯那样乐于和惯于使用物理隐喻,建筑隐喻乃是马克思的主导选项。

如您观文后有所感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