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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船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船舶讲武堂 2020-12-17

船舶修理中,首先要注意安全。主要应从防火、防爆、防坠落、安全用电、防滑、防冻、防污染、防中毒和防水淹等方面来考虑:

1.防火、防爆

船舶修理期间的防火防爆事项应执行《中海集团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中海安字(2004)301号文〕的规定。应严格遵守公司体系文件《船舶修理防火防爆规定》。易燃易爆部位的修理应严格遵守公司体系文件《船舶易燃易爆部位修理须知》。—船上一切易燃、易爆品和某些高压器材应按有关规定集中存放,能退则退,妥善保管,并有醒目标志。消防系统检查完好,装上通岸接头,备好消防管系,熟悉消防单位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修船中有大量的明火作业,为此,动火场所应有专人监工,备妥消防器材和设备。收工后应对明火作业场所及相邻处所仔细、认真地检查一遍,之后相隔一定时间检查上述部位。在整个修船期间应注意防火器材和设备的管理,确保随时可用。—油漆易于挥发,挥发的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易爆的混合气体,其爆炸极限在1.7-15%。在此范围内,遇到明火就会爆炸。因此在使用油漆过程中,应当注意严禁动用明火,保持室内通风等事项。舱(室)油漆或喷漆过程及以后,要机械加强通风,排除可燃气体。在需动火时,必须先用测爆仪检测,只有在可燃气体浓度在爆炸下限的10%以下,才能按照动火的规定要求,办理批准手续后,进行动火作业。—与修理工程有关的油舱油柜要除气测爆合格,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进行动火作业;油轮、液化气船修理前,必须对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或惰性气体的系统和处所进行惰化或除气通风测量,经过检验合格,港口管理当局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


2.防坠落

脚手架要绑牢固,木板的宽度不应小于0.6米;高空、舷外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岸船间的过道要有栏杆,其下应布好安全网。开口处与梯口需设标志栏杆,并有足够的照明。

3.安全用电

由于修理需要,许多处所需要临时照明。活动灯应用低压(36V)电源。如使用110V以上电压的临时线路,应系挂高处,并做出明显标志,用完及时拆除;此外,修船中要注意电气火灾、漏电触电的预防,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电气设备;禁止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在易爆、易燃场所使用普通照明(特别在油漆涂料期间)。

4.防滑

甲板上油污应用木屑清除,油污影响到的扶手应用草绳包扎。各层甲板和露天过道结冰时应及时清除或撒沙防滑。人员应穿防滑工作鞋。

5.防冻

冬季,在北方船厂修船要注意防冻。各种管系的残留水应放尽,消防管系要用稻草包扎,小型手提式灭火器要包棉套以防冻裂;冬季进坞时应打出不必要的舱内存水和主、副机存水,以防冻裂机器设备。机舱等某些必须保温的场所应按需要保温。

6.防污染

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或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都必须向港口主管当局申请。防止操作性、事故性污染发生。一旦发生污染,立即按防油污染应急程序反应。使用消油药剂必须经过港口主管当局批准。垃圾、生活污水、废气都会造成环境污染,应按规定处理。


7.防窒息/中毒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密闭舱室或处所,否则很容易因缺氧或吸入积聚的有害气体而衰竭、令人窒息死亡。油漆过程挥发的有毒、有害气体可导致中毒。要防止因违反熏舱操作和管理规定,而导致中毒死亡事故。

8.防水淹

海底阀应封锁好,做好标记,悬挂醒目告示牌,以防误拆,造成水淹。出坞前,反复仔细检查船底塞是否全部正确旋紧。老旧船船壳板锈蚀严重处,修理过程可能破损进水;打进压载水的时候要检查机舱所有通海阀是否安全,另外,破裂穿孔的管路也会造成大量进水。

9.船舶进坞后,为确保坞修工作顺利进行,应做到下列要求:

(1)船体应均匀地平卧在墩木上,不允许搁置处有悬空现象。若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向坞修工程师提出改正;

(2)坞水泵干后,必须对水线以下的坞修工程项目逐项认真检查。如有增减项目,应报告公司主管及坞修工程师;

(3)船员必须遵守船坞内部的规章制度。没有坞长同意,不得将物品、水或燃润料随意移动,不得擅自移动墩木和木撑;不得自行将船上的电线、蒸汽管或水管与厂方接通;不得自行搭跳板和使用炉灶;不得使用船上的卫生设备;不得将垃圾倒入坞内;

(4)在尾轴或螺旋桨拆卸期间,应特别注意不让无关人员乱动有关机件,特别是螺旋桨的锁紧螺母;

(5)所有脚手架要牢靠无误,必要之处应设置安全网;在检修海底阀箱时,要特别留心各阀及格栅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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