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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把钱从公司拿出来的合法途径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20-12-19
股东把钱从公司拿出来的合法途径

很多企业老板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企业就是我的,我把钱从自己的公司拿出来,难道还违法了吗?

这可能是很多企业家老板、股东的本质想法。其实不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股东从公司拿钱,就等于是从别人口袋中偷钱,一个是债权人会追究股东责任,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国家不允许,税务机关不允许。

股东从公司拿钱财务上一般都只能处理成借款,这就引发了几个税收问题。

股东从公司借款

为了规范股东从公司借款的问题,2003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规定: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既然股东从公司借款有税收风险,有人就想,那就让员工借款,员工借款完成后再把钱转给股东。这样就可以规避上述税收风险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的规定:

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投资者个人及家庭成员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按“工资、薪金所得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投资人或家庭成员在所投资的企业借款,连续12个月没有归还企业,税务机关就可以按财税(2013)158号文的规定,对股东按“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可能有人会问,公司如果亏损也可以对股东这么征税吗?答案是正确的,这个文件规范的就是股东随便在所投资的企业借钱的行为,不管公司账面是否有利润,哪怕就是亏得快破产了,但股东行为触犯了这条规定,依然会对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风险:

  • 股东借款---视同分红缴纳20%个人所得税
  • 股东的家庭成员借款---视同分红缴纳20%个人所得税
  • 公司员工借款---视同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报销个人消费

接着上一个话题,公司的钱不能随便拿,列支个人消费也是很多企业里常见的问题,每每会计人员拿着老板买衣服、买包等发票无从下手。

我们来看看文件规定:

国税发(201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的,应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

公司的钱不等于就是自己的钱,列支个人消费就要按相关规定纳税:股东及家庭成员列支个人消费---视同分红缴纳20%个人所得税

对于公司来说,有些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并且合法合理。

具体到股东,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项:

1、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通过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为有个人的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应的抵免一部分个税。

2、报销费用: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

3、资产使用费:如股东有借款给企业,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由公司向股东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东的其他资产,采用的是租赁的方式,那么也应向股东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去税务局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的税费,如果是资金使用费(利息)相对来说个人所得税比较高,也造成很多公司老板借钱给公司也不愿去开票向公司收取利息的一个原因。

税后利润分配

从上面两个方法,股东从公司借款或从公司报销费用,一个是税收风险高,另一个是款项不可能太多,那最后一个能从公司拿钱的方法只有分红了。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不同企业主体的股东(合伙人)分红有什么不同。

1、 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

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如果直接分红给股东,个人所得税税率20%。公司有了利润首先要缴纳企业得税(25%),再分红给自然人股东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下来,想从公司通过分红拿到钱,要向国家缴纳40%的综合税负,税负成本非常高。

2、 有限公司持股

如果公司的股东为法人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另一个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为免税所得。

有了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法人公司取得的直接投资于另一个居民企业所分得的红利,则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免税所得。所以,用公司的形式投资,可以免于重复征税。

综上,股东需要从公司获得的资金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用途,那么到底用什么方法在所投资的公司中拿到资金是合理合法并且税收成本最低,需要我们用综合性的思维来考虑。

如果公司处于上升阶段、成熟期,公司面临再投资等情况,用法人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在取得分红时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对公司再投资的资金量会更大,更有利于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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