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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层面早就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了,缘何在一些地方却仍撂在市场监管部门手里?

 易水人家888 2020-12-19
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层面早就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了,缘何在一些地方却仍撂在市场监管部门手里?

市场监管总局前天在公众留言系统回复公众咨询时明确:在国家部委层面,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商务部,并列出了充分理由: 一是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作为商品交易市场主管部门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983年出台)已经废止,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管部门;二是商务部“三定”方案主要职责有明确表述,商务部内设机构职责亦有明确表述。

那么,为什么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层面早就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了,但在一些地方却仍然撂在市场监管部门手里呢?笔者分析认为不外乎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这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自己都不清楚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思维还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稀里糊涂地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于是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或主动“认领”了行业主管部门这个头衔,或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不能提出不同意见,那么这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帽子自然而然地就戴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头上了。立法历来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自己连博弈的想法都没有,结果可想而知。

事实上,地方立法过程中,都会充分考虑国家层面的有关规定的,只要是国家层面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地方立法一般都会尊重国家层面相关规定的。但前提是,地方立法机关“知道”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而让地方立法机关“知道”的责任在地方相关部门——如果相关部门自己都不知道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那当然就悲剧了。

二、在究竟谁是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这个问题上,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一直拿不太准,似乎也觉得市场监管部门不是了——因为国家早就明确市场监管(工商)部门是专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部门了,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等这些应由主管部门该做的工作也早就由其他部门在做了。但因平时不注意学习和积累,关键时刻拿不出相关依据来,又怕在政府领导面前落下推诿扯皮、不勇于担当的不良印象,所以在地方政府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时,只能稀里糊涂地承担了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

其实,在这种情形下,很多时候有些政府领导是因为确实不知道相关政策的变化才习惯性指派市场监管部门去做的——这是可以理解的,国家机构和政策不断变化,咋能要求政府领导把哪个部门管啥都把握的清楚准确呢。这个时候,需要我们自己做好汇报和解释工作。从笔者的切身经历看,只要我们的解释有理有据,政府领导大都会尊重我们的意见的。被批评为推诿扯皮的,大都是那些只说某项工作不该自己管但却说不出依据来的部门及其领导。

因此,在政府领导张冠李戴地要求我们去“耪别人家的田”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要敢于发声。但现在要命的是,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出于“怕惹领导不高兴”的考虑根本不敢发声。其实这种做法看似是对领导的尊重,但事实上是对政府领导的一种侮辱——因为在你的心里,政府领导就是一个法制意识淡薄、听不进反对意见、独断专行的不称职的领导。

三、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出于自身政绩的需要,打心眼里愿意当这个主管部门。毕竟,当上这个主管部门,跟政府领导汇报和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许多,这样更有利于自己的进步。

摊上这样的领导,没办法,基层的同仁们再明白,又能咋样?只能接着干呗。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一些地方,在确定市场监管部门仍为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向市场监管部门划转了编制及人员,相关经费亦有充足保障。诚如是,当属不幸之中的万幸!

温馨提示:市场监管基层执法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固然重要,但各级领导加强学习同样重要甚至说更加重要,因为在一些关键场合,您的每一次“点头”或“摇头”都很可能关乎一个单位甚至整个系统的“命运”!政府领导需要您的“勇于担当”,整天奔波在基层一线的广大执法人员更需要您的“勇于担当”!

转自老梁市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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