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通过“老人老办法”认定取得的医师资格证,在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存在问题,需要修改,或系统中查不到信息,需补录的工作流程告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998年6月26日以前取得医师以上职称,且经“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适用情形: 1、经人事部门认定合法证书; 2、未参加国家医学资格考试。 (非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颁发的资格证书,分为外省市发放、部队转地方等2种证书,此类人员不属于我委办理业务范围) 二、工作流程 第一步:个人准备材料,并提出申请; 第二步:个人向当时认定单位或上级(旗县及盟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 第三步: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修改或补录。 三、提交材料 (一)更改身份证号码 1、身份证号由原15位正常升为18位号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3)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一份(样式附后) (5)2寸免冠彩照2张; 2、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外原因申请修改的,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3)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一份(样式附后); (5)2寸免冠彩照2张; (6)如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原因更正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属于系统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更正姓名或身份证号的,需提交原认定时留存的《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师证遗失补办 需提交的材料: (1)声明作废报刊原件(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证书的遗失作废启事,登报时注明姓名、遗失证件名称、证书编号,登报时间满1个月后,再申请补发。)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一份(样式附后); (4)2寸免冠彩照2张。 (三)补录或更改执业类别 需提交的材料: (1)1998年6月26日之前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认定时留存的《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3)1998年6月26日之前本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1998年6月26日之前本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一份(样式附后); (7)2寸免冠彩照2张。 四、联系方式及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0470-8818313 办理地址:鄂温克旗政务中心C区卫健委6014室 附件:《医师资格(认定)信息修改、补录审核表》 补充通知: 身份证号正常升位的医师资格证书不需要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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