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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平:《指导意见》,一个很好的政策文本

 游余丝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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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分别规定了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的具体适用,提出了十方面规则,也可以称为“十个准确”。

作者: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古语云,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文本有其明确、刚性和普遍有效的优点,但同时也有用语简要、含义待定、指向不明的缺点。这些缺点虽也可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补救,但受限于“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于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场域,司法解释仍无法完成对于法律制度宏观意义价值的阐释(如法律文本如何与社会环境、犯罪态势等相适应)、适用类型的划分、标准的确定,乃至对于公检法司辩等方方面面各项工作(如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审理判决、辩护代理、释法析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具体指导作用)。

因此以《指导意见》这样的政策文本+指导案例的方式,对于准确依法适用正当防卫这样备受社会关注又极具适用难度的刑法制度而言,无疑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好方法。

正当防卫制度是个好制度,特别是1997刑法修订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增设了特殊防卫制度,从而更加有利于彰显刑法鼓励公民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政策意蕴。但由于受制于“结果导向”、“死者为大”和简单司法等传统观念,这一制度的功效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而近年媒体关注的类似于欢案、赵宇案、盛春平案、涞源反杀案等的处理过程,反倒让人们产生了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是僵尸条款的印象。好制度难以产生好效果,这一现象是值得认真反思的。

两高一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认真调研、征求意见、协调会商的基础上,出台本《指导意见》,正当其时,意义重大而深远。

《指导意见》的亮点在于:

一是导向明确,更加坚决地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二是分类指导,十个“准确把握”就是十个具体规则;

三是聚焦问题,对于实践中容易误判的互殴行为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认定、防卫过当的刑罚裁量、特殊防卫的适用条件等,《指导意见》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解读;

四是注重情理法的交融,更加注重防卫人境遇。《指导意见》多处强调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同时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

《指导意见》是一个很好的刑事政策文本。期待这一意见和相关指导案例,能够真正帮助司法机关准确理解和适用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同时启发教育和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从而充分实现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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