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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 江湖散人:正本清源之二——何为诗歌?

 倚月临风 2020-12-27

自从新诗产生以后,传统的诗歌解释被打破,对于诗歌的定义,变得日益复杂而模糊。

 当下这个网络大统的时代,传媒对诗歌似乎是格外的宠爱。一些诗群、诗媒如星罗棋布,眨着眼睛,放着光亮。但是,媒体的最终目的是获得利益,而不是获得诗歌。它的一个决定性指标是点击量,是吸引眼球而不是吸引诗歌。因此,网络在对诗歌和诗人的质量的要求上就打起了折扣,而在轰动效应上做着不懈的追求。

所以,网络在拓宽了诗歌和诗人的存在空间的同时,也降低了诗歌和诗人的准入的门槛。可以说,网络在繁荣了诗歌的同时,也泛滥了诗歌;在推广诗人的同时,也造假了诗人。而这后者,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面对诗歌现象中,网络炒作出来的这个体、那个体的乱象,有必要对诗歌、对诗人做一次“正本清源”的梳理,告诉这个时代,告诉这个时代的人们,什么是诗歌,什么是诗人。

在这篇文章里我想说一下什么是诗歌。然而要想说清楚“什么是诗歌”,似乎又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在这新诗发展的百年里,诗人、诗评家们都在说着、讨论着“什么是诗歌”这件事,好像一直在说、也一直没有说清楚,各哼各的曲、各唱各的调。新诗百年里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严格的标准,象法律一样去判别诗歌。因为诗歌就根本不可能有那么一个法律意义的标准,如果有了,诗歌也就死亡了。

然而古语有言:“公道自在人心”。

世间万事万物再纷繁复杂,也有一个共同遵守的的“公道”,诗歌也是一样。无论你是什么流派、什么主义、什么形式、什么格调、什么这体那体等等,也都是有“公道”的。“公道”是恒定的存在着的,只是“人心”不古,才生出诸多乱象。现在我想把“公道”单独的提出来,以正“人心”,以正诗歌。

公道一:诗歌的体态:分行排列。

诗歌有着区别于其它文体的最明显的体态:分行排列。

诗歌的分行绝不是简单的、机械的、随意的断行,而是诗歌主旨、情感、意象、节奏、韵律和美感等等的表现。闻一多的三美论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中的“建筑美”, 就是论诗歌的分行体态。诗歌的“建筑美”有浅层和深层两个方面。

浅层的建筑美是指诗歌象建筑一样具有外在的整体外形的美。节与节之间要匀称,行与行之间要均齐,即整齐的美对称的美

深层的建筑美是指诗歌象建筑一样具有内在的整体组合的美。用意象的描写和组合,把本来是属于时间顺序流逝的表达艺术,转化为具有空间的立体感的表现艺术。

我始终认为,一个不注意、或是忽略诗歌建筑美的诗人,是不怎么专业的。

公道二:诗歌的语言:独到性。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诗歌也有区别于散文、小说和日常语言的、属于自己的语言,其语言具有独到性。

我所说的“独到性”有别于“特点”。诗歌语言的特点有很多,比如简洁明快、生动形象、清新飘逸、含蓄隽永、粗犷豪放等等,它是因诗歌的题材、形式的不同而表现不同。诗歌语言的特点是说不完的。而“独到性”是诗歌语言区别于其它文体语言的本质性的东西,它是诗歌语言的标志,这种“独到性”的语言即便在其它文体里出现,也会被认定为“诗歌语言”的运用。

诗歌语言的独到性显现于两点:一是破坏的变异性,一是写意的跳跃性。

破坏的变异性是说诗人对日常语言进行“有组织的破坏”,使得其交际功能被无限的缩小、甚至忽略,而其抒情功能被无限的放大、直至顶峰;使得原有语言的内涵发生变异,产生出语言的新颖性和独特性。这种有组织的破坏直至变异,主要是通过词义的破坏和语法的破坏来实现的。破坏变异之后,日常语言就披上了诗的色彩、蕴含了诗的韵味、变成了诗的语言。

写意的跳跃性是说诗歌本质上是一种抒情写意的艺术,而写意就要去掉过程,就要剔除事物繁杂的、不必要的外在联系,甚至要抽去某种必然的内在的联系,从而制造出逻辑的空白和意义的空白,这就形成了语言的跳跃性。诗人常用省略词语和省略句子成分来造成、来达到语言的跳跃性。

诗歌语言的独到性,让我们很清楚的区分出哪是“口语诗”、哪是“口水诗”,哪一个是诗、哪一个不是诗。

公道三:诗歌的情怀:真我。

诗歌本身就是情感的表达,抒情是诗歌的本体。无论是叙事诗、田园诗、哲理诗等等,无论是唯美主义、象征主义、颓废主义等等,也无论是现实的、经验的、超验的,都脱离不了抒情,只是它们的抒情的表达方式和表达程度有所不同罢了。不带一点抒情的诗歌是不存在的。“有病呻吟”算一种抒情, “无病呻吟”纯属扯淡,绝不是诗!

诗歌的抒情被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抒情,一是间接抒情。间接抒情又被分为很多,比如借景抒情、借物抒情、借事抒情等等。诗歌的抒情也是说不完的。这里说的不是诗歌的“抒情”而是诗歌的“情怀”。

现在有一种诗歌批评很叫座,说现在的诗歌都是“小我”的自恋和宣泄,没有“大我”的宏伟与高尚,所以没有经典的诗歌,也不会出大诗人。这个“大我”、“小我”其实指的就是诗歌的情怀。但我认为诗歌的情怀不在于“大我”和“小我”,而在于“真我”,经典的诗歌都是“真我”的,伟大的诗人都是“真我”的。这点无一例外!

“真我”,保证了诗歌的抒情是真的,情真意切,真情实感,从而也保证诗歌是真的。只有“真诗”才感动、才入心,只有“真诗”才经得住岁月的洗礼、和后人的评判,才能成为经典。

无论是“小我”还是“大我”,虚假的我、虚假的抒情都不是诗,那是一篇谎言,那是一堆废话。这好比涂鸦和画作。

公道四:诗歌的意象:艺术的世界。

当代著名诗评家苗雨时先生说:“诗歌是由意象组接、发展、转换而组合成的有机的意象系统。没有意象,就不可能有诗。”

意象是诗歌的元素,是诗歌艺术的基本单位,也是诗歌审美的本体。诗歌的意象就相当于小说的细节、戏剧的冲突,不可或缺,缺了,也就失败了不存在了。诗人的生命敏感、人生经验、创造灵感等等,都要凝聚于意象之中。而意象又包括意象本体和意象营造两个纬度。

意象本质上不是一个现存的客体,不存在于现实的时空中,它只存在于文学主体的意识中,它是能够强烈地被意识到却不能被触摸到的“虚的实体”。而文学主体又有创造者和欣赏者之分。

意象,是创造者在艺术构思环节所进行的一系列审美活动后浮现在创造者脑海之中的艺术世界。

意象,是欣赏者在艺术欣赏过程中进行审美活动后展示在自己意识中的艺术世界。

意象,是诗歌的艺术世界。

没有意象就不具艺术性,不具艺术性就不是诗歌,因为诗歌本身就是一种艺术。

公道五:诗歌的审美价值:真、善、美。

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其存在的价值。诗歌的存在也在于它的存在的价值,即审美价值。

诗人艾青在他的《诗论》中说:“我们的诗神是驾着纯金的三轮马车,在生活的旷野上驰骋的。”“那三个轮子,闪射着同等的光芒,以同样庄严的隆隆声震响着,就是真、善、美。”诗歌的审美价值就在于它的真、善、美。

真,是真实和真理;善,是善良和向上;美,是美感和美好。如果你在阅读的过程中根本感受不到创造者和作品本身的那么一种的“真”、 那么一种的“善”、那么一种的“美”,那它就等于没作为诗歌而存在的价值,也就不是诗歌。

最后的说明:以上的五点,只是基于否定的原则对诗歌的一种定性的甄别,不是尺子,不是金科玉律,更不具有法律般的严苛,它或许能代表大家对诗歌的一种共识,是走向真正诗歌本体的基本路径。

  二〇一八年三月九日晚 于静虚斋

     作者简介:王振,字祖兴,号江湖散人。1967年12月出生,河北省黄骅市南大港人,现居河北省廊坊市。石油工人,中石油渤海钻探工程公司职工。常年浪迹荒野,不知都市繁华,不明世俗流年,只求心灵的完美,思想的自由。中学时开始发表诗歌,散见于国内报刊、诗刊,有诗获奖,有诗入书。曾十年未写一字,只醉心读经。著有诗集《爱你,以一世为期》。

京畿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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