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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年谱及其做法(四)

 倚月临风 2020-12-27

(四)关于考证

当然有许多年谱不必要考证,或是子孙替父祖做,或是门生替师长做,亲见亲闻的事原无多大的疑误。如王阳明、颜习斋、李恕谷等年谱都属此类。不过常常有作者和谱主相差的时代太久,不能不费考证的工夫的;又有因前人做的年谱错了而改做的,也不能不有考证的明文。

考证的工夫本来是任何年谱所不免的,但有的可以不必写出考证的明文,只写出考证的结果便已足。若为使人明白所以然起见,却很有写出考证的明文的必要。所以明文应该摆在什么地方,很值得我们考虑。

据王懋竑《朱子年谱》的办法,在年谱之外另做一部《考异》,说明白某事为什么摆在某年,两种传说,哪种是真。年谱的正文,并不隔杂一句题外的话,看起来倒很方便。还有一种很普通的办法,把考证的话附在正文中,或用夹注,或低二格。另有一种办法,把前人做的年谱原文照抄,遇有错误处则加按语说明,好像札记体一样。张穆对于《元遗山年谱》便是用的第三种。

前面三种办法,各有好处。第一种,因为考证之文太多,令人看去,觉得厌倦,所以另成一书,既可备参考,又可省读年谱者的精神。第二种,可使读者当时即知某事的异说和去取的由来,免得另看《考异》的麻烦。两种都可用。大概考证多的,可另作《考异》,不十分多的,可用夹注,或低格的附文。但其中也有点例外。有些年谱,根本就靠考证才成立,无论是创作或改作,他的考证虽很繁杂,也不能不分列在年谱各年之下。如作《孟子年谱》,年代便很难确定。如果要定某事在某年,便不能离本文而另作考异,必同时写出考证的明文,说明为什么如此叙述,才不惹人疑惑。而后本文才可成立。假如孟子先到齐或先到梁的问题没有解决,许多事情便不能安插,全部组织便无从成立。经过了考证,把问题解决了,若不把考证随写在下,便不能得读者的信仰。又如我做陶渊明的年谱,把他的年纪缩短,生年移后,和历来的说法都不同。假使不是考证清楚了,何必要改作?考证清楚了,若不开头说个明白,读者谁不丢开不看?像这类自然不能另作考异,亦不能作夹注,只好低二格附在各年本文之后。至于第三种也有他的好处,因为前人做的不十分错,原无改作的必要,为省麻烦起见,随时发现错误,随时考证一番,加上按语,那便够了。

大概考证的工夫,年代愈古愈重要。替近代人如曾国藩之类做年谱,用不着多少考证,乃至替清初人如顾炎武之类做年谱,亦不要多有考证,但随事说明几句便是。或详或略之间,随作者针对事实之大小而决定,本来不拘一格的。

(五)关于批评

本来做历史的正则,无论哪一门,都应据事直书,不必多下批评;一定要下批评,已是第二流的角色。譬如做传,但描写这个人的真相,不下一句断语,而能令读者自然了解这个人地位或价值,那才算是史才。

做传如此,做年谱也如此。真是著述名家,都应守此正则。有时为读者的方便起见,或对于谱主有特利的看法,批评几句也不要紧。但一般人每乱用批评,在年谱家比较的还少。现在拿两部有批评的年谱来讲,一是蔡上翔的《王荆公年谱》,一是胡适之的《章实斋年谱》。

与其用自己的批评,不如用前人的批评。年谱家常常如此,但亦不能严守此例。蔡上翔引人的话很多,用自己的话尤其多。胡适之有好几处对旧说下批评。固然各人有各人的见解,但我总觉得不对,而且不是做年谱的正轨。蔡上翔为的是打官司,替王安石辩护,要驳正旧说的诬蔑,也许可邀我们的原谅。但批评的字句应该和本文分开,不该插入纪事的中间。蔡胡都没有顾及这点,以文章的结构论,很不纯粹。如果他们把自己的见解,做成叙文,或做附录,专门批评谱主的一切,那么,纵使篇幅多到和年谱相等,也不相妨了。

蔡上翔替王安石辩护的意思固然很好,但是他的作品却不大高明。他把别人骂王安石的文章录上了,随即便大发议论,说别人的不对,这实在不是方法。我以为最好是详尽的叙述新法的内容,某年行某法,某年发生什么影响,某年惹起某人的攻击,便够了。自己对于攻击者的反驳,尽作为附录,不可插入本文。凡是替大学者政治家做年谱,认为有做批评的必要时,都应该遵守这个原则。

(六)关于附录

上面讲的考证和批评,我都主张放在附录里面。其实附录不止这两种,凡是不能放进年谱正文的资料,都可占附录的一部分。

要知道谱主的全体,单从生年叙到死年还不够。他生前的家况,先世的系统,父母兄弟的行事,……与其旁文斜出,分在各年下,不如在正谱之前,作一个世谱。《王阳明年谱》的《世德纪》便是世谱的一种格式。因为王阳明的父祖都是有名的学者,做官也做到很大,年寿又高,并不是死在王阳明的生前。假使把他们的行事,插入年谱,一定觉得累赘。所以作者抄录别人替他们做的传和墓志铭在一处,作为年谱的附录。虽然《世德纪》里面,载了不少非世德的文章,有点名不副实,但这种不把附录当正文的方法,总是可取。譬如陆象山几兄弟都是大学者,互相师友。假使我们做陆象山的年谱,其关于他的兄弟行事,与其插入正文,不如另做小传放在前面。这种世谱和小传之类我们也可叫做“谱前”。

谱主死后,一般的年谱,多半就没有记载了,其实不对。固然有些人死后绝无影响,但无影响的人,我们何必给他做年谱呢?即使说没有影响吧,也总有门生子侄之类后来做了什么事,那也总不能摆在年谱正文中。若谱主是政治家,他的政治影响一定不致跟他的生命而停止。若谱主是大学者,他的学风一定不致跟他的生命而衰歇。还有一种人,生前偏和时势没有关系,死后若干年却发生何等的影响。所以如果年谱自谱主死后便无什么记载,一定看不出谱主的全体,因而贬损年谱本身的价值。钱德洪等似乎很明白这点,他们的《王阳明年谱》在谱主死后还有二卷之多。阳明学派的盛行,全是阳明弟子的努力。阳明的得谥和从祀孔庙,也靠许多友生的恳求。假使年谱不载阳明死后事,如何见得阳明的伟大?《阳明年谱》能称佳作,这也是一个原因。但他不应仍称死后事为年谱,应该称做“谱后”,做为附录的一种才对。

我们根据这点去看王懋竑的《朱子年谱》,便很不满意,因为他叙到朱子死年,便停止了;我们要想知道朱子学派的发达,学术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同一理由,假使我们做《释伽牟尼年谱》,尤其要很用心的做谱后。凡是佛教各派的分化,传播,变迁,反响,都不妨择要叙入;不必年年有,不必怕篇幅多,甚至记载到最近,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在上面的原则中也似乎有例外。譬如《曾文正年谱》没有谱后便没有什么要紧,因为他的事业,生前都做完了,政治上的设施也没有极大的影响。纵使有谱后,也不妨简略些。若做《胡文忠年谱》便不然。因为他和曾文正联结许多同志,想灭亡太平天国,没有成功就死了。后来那些同志卒能成他之志。同志的成功,也就是他的成功。所以他的年谱谱后至少要记到克复江宁。

我做《朱舜水年谱》,在他死后还记了若干条,那是万不可少的。他是明朝的遗臣,一心想驱逐满清,后半世寄住日本,死在日本。他曾数说过,满人不出关,他的灵柩不愿回中国。他自己制好耐久不朽的灵柩,预备将来可以搬回中国。果然那灵柩的生命比满清还长,至今尚在日本,假使我们要去搬回来,也算偿了他的志愿哩!我看清了这点,所以在年谱后,记了太平天国的起灭,和辛亥革命,宣统帝逊位。因为到了清朝覆灭,朱舜水的志愿才算偿了。假如这年谱在清朝做,是做不完的。假如年谱没有谱后,是不能成佳作的。

此外有一种附录可以称做“杂事”的,是刘伯绳著《刘蕺山年谱》所创造的,后来焦廷琥的《焦理堂年谱》也仿做。刘伯绳因为谱主有许多事迹不能以年份,或不知在哪一年,如普通有规则的行事,琐屑而足显真性的言论等,都汇辑做附录。邵廷采批评他,拿本文记大德敦化的事,附录记小德川流的事,真是毫无遗憾。后前的年谱遇着五年可归的事,不是去开不录,便是勉强纳在某年?结果,不是隐没谱主的真相,便是不合年谱的体裁。刘伯绳却能打破这种毛病,注意前人所不注意的地方,创造新法来容纳谱主的杂事,使得读者既明白谱主的大体,又了解谱主的小节。这种体裁,无论何人的年谱都可适用。

其次,谱主的文章和嘉言懿行也可作附录。文章言论很简单的,可以分列各年;很繁多的,可以抄辑做附录。大学者的文章言论,常常不是年谱所能尽载的,为求年谱的简明起见,非别作附录不可。所以王懋竑在《朱子年谱》之后附了《朱子论学切要语》,这种方法可以通用。

张穆做《顾亭林年谱》虽然很好,我们却看不出顾亭林和旁人不同之处何在,只因他要读者先看了本集再看年谱,所以没有附录谱主的重要文章和言论。其实读者哪能都看本集,或许时间不够,或许财力不足,若能单看年谱便了解谱主生平,岂不更好?所以为便利读者起见,作年谱必附录谱主的主要文章和言论,尤其是学者的年谱。

批评方面的话,或入本文,或附谱末,均无不可。但为年谱的简明起见,自然以作附录为好。伟大的人物,每惹起后人的批评,或褒或贬,愈伟大的愈多,如王安石、王守仁死了千数百年,至今还有人批评他们的好歹。倘使批评者确有特殊的见解,或能代表一部分人的意思,我们非附录他的话不可。因为若不附录批评,不但不能看出后人对谱主的感想,而且不足以见谱主的伟大。但有一点不可不注意,千万不要偏重一方面的批评,单录褒或单录贬。

以上讲的种种附录,当然不能说详尽。作者若明白年谱可多作附录的原则,尽可创造新的体裁。附录愈多,年谱愈干净。

从前作年谱太呆,单靠本文,想包括一切。前清中叶以后,著述的技术渐渐进步,关于上文讲的六种——记载的时事,时人,文章和考证,批评,附录——都有新的发明。我们参合前人的发明,再加研究,还可以创造种种的新体例,新方法。

梁启超:年谱及其做法(上)

梁启超:年谱及其做法(中)

梁启超:年谱及其做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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