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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求贤,商鞅变法,奠定秦国富强基础 | 战国史话连载03

 泥土清香 2020-12-30
图片每天一篇中国史,本篇系精编经典中国通史之《战国史话》连载03,欢迎收看。
秦国地处西陲,长时间被中原国家视为戎狄之邦。到春秋秦穆公(前659-前621)之时,国力才渐渐强大起来。史称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秦成了西方一大强国。
春秋战国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秦国和中原各国一样,内部产生了一些新的封建因素。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秦简公(前414—前400)时实行了“初租禾”(前408),这和东方各国的“初税亩”等差不多,实际上是种实物地租的封建剥削方式。但是,秦国的封建关系发展仍很迟缓,旧势力仍很强大,特别表现在秦厉公(前476—前443)、秦躁公(前442—前429)、秦筒公和出子(前386—前385)等几个君主的时候。
秦国的贵族侵凌公室,干涉君位,曾多次发生内乱,使秦国政权分散,君权削弱,国势日衰。各国也乘机欺负秦国。魏文侯曾用吴起为将,一举连拔秦国五城,夺去了河西大片地方。楚国也攻占了汉中之地。东方各国的诸侯又都看不起秦国了。
公元前384年,秦献公即位后,采取了一些措施,想改变秦国内忧外患的处境。他首先废除了野蛮的人殉制度,并着手清理全国户籍,整顿卒伍;又在公元前8年“初行为市”,开辟市场交易,注意发展经济。在献公统治的23年里,国势有了好转,为后来孝公的改革准备了条件。
公元前361年秦献公死,他的21岁的儿子渠梁即位,就是秦孝公。孝公是一个有作为的国君,他看到东方国经过不同程度的改革后,国力都加强了,特别是东方的齐威王、魏惠王,是当时七雄中力量最强大的两霸,孝公决心继承献公的事业,使秦国很快地强盛起来。于是。孝公广泛地收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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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有个叫做公孙鞅的人,从魏国来到秦国。公孙鞅又叫卫鞅,原是卫国贵族子弟,从小就好“刑名之学”,曾受过法家李悝、吴起的影响。当他还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叔痤手下做小官时,公叔痤见他很有才能,临死前,曾把他推荐给魏惠王,并说:如果不用就把他杀掉,不能让卫鞅离开魏国。魏惠王以为公叔痤病重说胡话,因而没有用卫鞅。公叔痤死后,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就到了秦国。
公孙鞅到秦国后,先住在孝公的亲信景监家里,并通过景临的关系得与秦孝公三次相见。前两次游说孝公要学尧舜禹汤的仁义,行所谓帝王之道。秦孝公听得直打瞌睡,生气地对景监说:你的客人简直太迂腐了,我哪能用他呢!景监告诉公孙鞅,孝公对他的谈话很不满意。公孙鞅要求再与孝公谈一次话。过了不久,孝公第三次接见公孙鞅。
此时的公孙鞅已经摸透了孝公的心理,他是迫切希望秦国富强起来,不愿意慢慢地去实行“王道”。于是就大谈其富国图霸之术。这一下可把孝公的心打动了。孝公听得津津有味,高兴地对景监说:你的客人果然是好样的!一连和公孙鞅谈了几天。
秦孝公准备用公孙鞅进行一番改革。臣僚中有些人坚决反对,连孝公本人也存在一些顾虑。经过多次激烈的辩论,公孙鞅说服了孝公,使孝公坚定了变法的决心。这是秦国新兴势力的一个初步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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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鞅变法前后有两次。第一次是孝公六年(前356)公布的。主要内容有:
一、编定户籍,实行“连坐”。公孙鞅把全国居民按照5家为“伍”,10家为“什”编定户籍。这样不仅使国家直接掌握了全国户口数,而且便于相互监督。新法规定,有犯法而不报告的,10家都得受到连坐,处以腰斩;报告人和杀敌者同样受奖。隐藏罪犯,按投敌者论处。
二、奖励军功,严禁私斗。新法规定,凡为国家立有军功的,按功劳大小授予爵位和田宅。私斗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的刑罚。这样就增强了军事力量。
三、废除旧有的世卿世禄制,重新确定爵位和等级。新法规定,宗室(国君的亲属)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得享受宗室的特权。必须依据对国家功劳的大小,确定爵位、田宅、奴婢以及车服器用等等的占有,不许僭越逾制。有功的就显荣,没有功劳的,虽然富有也不能尊荣。这就严重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
四、鼓励个体小家庭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新法规定,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就必须分家,否则要加倍出赋税。努力搞好生产,粮食和布帛生产得多,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而贫穷了的,把全家罚做官奴隶。
为了新法能在民众中贯彻实行,公孙鞅还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据说,他在国都的南门外立了根3丈长的木头,宣布:如有人搬到北门,赏给十金。老百姓一般都很奇怪,没有敢去动。后又宣布增加到五十金,有一个人不怕事,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公孙鞅果真发了五十金的赏钱给他,表示公孙鞅说话是算数的,从而也教育了民众。这时公孙鞅就把新法正式公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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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公布后,国都很多人议论,一些旧贵族也不满意,其中太子明知故犯。公孙鞅认为,新法之所以贯彻有困难,主要就是这些自恃位高势大以为别人不敢动的大贵族们不遵守。为此,公孙鞅决定依法处理太子。但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于是“刑其傅公子虔,黥(脸上刺字的刑罚)其师公孙贾。”从此后,再也没谁敢不遵守新法了。
新法推行10年,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史记·商君列传》讲,秦国的民众非常高兴,人民丰衣足食,个个“勇于公战,怯于私斗”,出现了“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城乡大治的局面。
公元前350年(秦孝公十二年),秦国把都城迁到了咸阳,同时进一步进行改革,这就是一般讲的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有:
一、在全国普遍建立县制。新法规定把原来的小乡邑加以合并,统一规划为31县。县设令、丞(令是一县之长,丞辅助令管文书、库房、狱讼等),直接由国君任免。
二、“开阡陌封疆”,“废井田”,“民得买卖”。这是把从前所谓的“井田制”那种纵横疆界消除掉,鼓励开辟荒地,承认土地私有,可以买卖,按照土地多寡征收赋税,这样一来,就以法律的形式废除了旧的土地制度,肯定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合法性。
三、“平斗桶、权衡、丈尺”,统一秦国的度量衡,这样方便了税收和交换。现有“商鞅尺”、“商鞅量”,就是保存至今的绝好历史见证。
四、焚诗书,制秦律。秦国焚诗书,一般都以为是从秦始皇开始。其实在秦孝公时就实行过。公孙鞅还根据李悝的《法经》,制订了秦国的法律。秦律的制定,是用法律的形式把他所实行的各种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不仅在当时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且对以后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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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鞅在秦孝公的赞助下实行变法,前后达一二十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它沉重地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发展了封建经济,巩固了封建统治的秩序,奠定了富强的基础,从而使秦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了战国七雄中最强盛的国家。秦国能够最后消灭六国割据势力,统一整个中国是和公孙鞅的改革分不开的。
秦孝公因公孙鞅有功于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所以又称为商鞅。据《战国策·秦策》讲,秦孝公在病重时,还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呢,但商鞅不肯接受。孝公死后,太子即位。一些不甘心失败的旧贵族乘机报复,诬告他想谋反。商鞅打算逃往他国,结果在途中被抓了回去,车裂而死。
商鞅是处在上升时期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杰出政治家。他办事“公平无私,罚不讳强,赏不私亲近”,是很了不起的。秦国变法能够取得当时各国变法中所没有的成就,不能说与他的这种品格没有关系。
商鞅的变法无疑是起了巨大的历史作用,影响也是深远的。在秦国,从此法家思想就一直成了占统位的政治思想,这对封建制的发展和巩固是有积极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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