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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14年注册安全技术考试复习内容整理(第3章第2~4节)

 扬尽黄沙 2021-01-02

第三章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

(2011版教材,2011~2013年考试分值为:8~10分。下同)

学习本章的要求运用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技术和准,辨识和分析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解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问题。

第二节 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3~4分·掌握)【技P135】

一、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技P135】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同家对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有严格的要求,实行许可生产制度。2.登记建档;3.专责管理。4.建立制度;5.持证上岗;6.照章运行;7.定期检验;9.报告事故。

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技P136】

(一)锅炉安全附件【技P136】

1.安全阀。是锅炉上的重要安全附件之一,它对锅炉内部压力极限值的控制及对锅炉的安全保护起着重要的作用。安全阀应按规定配置,合理安装,结构完整,灵敏、可靠。应每年对其检验、定压一次并铅封完好,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每周手动排放试验一次,做好记录并签名。

2.压力表。压力表用于准确地测量锅炉上所需测量部位压力的大小。 (1)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2)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 (3)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表的刻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4)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应每半年对其校验一次,并铅封完好。

3.水位计。水位计用于显示锅炉内水位的高低。水位计应安装合理,便于观察,且灵敏可靠。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只独立的水位计,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t/h的锅炉可只装一只。水位计应设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4.温度测量装置温度是锅炉热力系统的重要参数之一,为了掌握锅炉的运行状况,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在锅炉热力系统中,锅炉的给水、蒸汽、烟气等介质均需依靠温度测量装置进行测量监视。

5.保护装置 (1)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超温报警装置安装在热水锅炉的出口处,当锅炉的水温超过规定的水温时,自动报警,提醒司炉人员采取措施减弱燃烧。超温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联锁后,还能在超温报警的同时,自动切断燃料的供应和停止鼓、引风,以防止热水锅炉发生超温而导致锅炉损坏或爆炸。 (2)高低水位警报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当锅炉内的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或低于最低安全水位时,水位警报器就自动发出警报,提醒司炉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超压报警装置。当锅炉出现超压现象时,能发出警报,并通过联锁装置控制燃烧,如停止供应燃料、停止通风,使司炉人员能及时采取措施,以免造成锅炉超压爆炸事故。 (4)锅炉熄火保护装置。当锅炉炉膛熄火时,锅炉熄火保护装置作用,切断燃料供应,并发出相应信号。6.排污阀或放水装置。排污阀或放水装置的作用是排放锅水蒸发而残留下的水垢、泥渣及其他有害物质,将锅水的水质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使受热面保持清洁,以确保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7.防爆门。为防止炉膛和尾部烟道再次燃烧造成破坏,常采用在炉膛和烟道易爆处装设防爆门。8.锅炉自动控制装置。通过工业自动化仪表对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成分等参数进行测量和调节,达到监视、控制、调节生产的目的,使锅炉在最安全、经济的条件下运行。

(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1—5为安全装置;6—10为泄放装置)【技P138】

1.安全阀。安全阀分全启式安全阀和微启式安全阀。根据安全阀的整体结构和加载方式可以分为静重式、杠杆式、弹簧式和先导式4种。

安全阀如果出现故障,尤其是不能开启时,有可能会造成压力容器失效甚至爆炸的严重后果。安全阀的主要故障有: (1)泄漏。在压力容器正常工作压力下,阀瓣与阀座密封面之间发生超过允许程度的泄漏。(2)到规定压力时不开启。安全阀锈死、阀瓣与阀座黏住、杠杆被卡住等都会造成安全阀不开启;如果安全阀定压不准,也会造成到规定压力时不开启。 (3)不到规定压力时开启。安全阀定压不准,或者弹簧老化。 (4)排气后压力继续上升。选用的安全阀排量太小,或者排气管截面积太小,不能满足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要求。 (5)排放泄压后阀瓣不回座。阀杆、阀瓣安装位置不正或者被卡住。

2.爆破片。爆破片装置是一种非重闭式泄压装置,由进口静压使爆破片受压爆破而泄放出介质,以防止容器或系统内的压力超过预定的安全值。爆破片又称为爆破膜或防爆膜,是一种断裂型安全泄放装置。与安全阀相比,它具有结构简单、泄压反应快、密封性能好、适应性强等特点。

3.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的组合。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并联组合时,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略低于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

当安全阀进口和容器之间串联安装爆破片装置时,应满足下列条件:安全阀和爆破片装置组合的泄放能力应满足要求;爆破片破裂后的泄放面积应不小于安全阀进口面积,同时应保证爆破片破裂的碎片不影响安全阀的正常动作;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之间应装设压力表、旋塞、排气孔或报警指示器,以检查爆破片是否破裂或渗漏。

当安全阀出口侧串联安装爆破片装置时,应满足下列条件:容器内的介质应是洁净的,不含有胶着物质或阻塞物质;安全阀的泄放能力应满足要求;当安全阀与爆破片之间存在背压时,阀仍能在开启压力下准确开启;爆破片的泄放面积不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面积;安全阀与爆破片装置之间应设置放空管或排污管,以防止该空间的压力累积。

4.爆破帽。爆破帽为一端封闭,中间有一薄弱层面的厚壁短管,爆破压力误差较小,泄放面积较小,多用于超高压容器。破爆压力与材料强度之比一般为0.2-0.5。

5.易熔塞。易熔塞属于“熔化型”(“温度型”)安全泄放装置,它的动作取决于容器壁的温度,主要用于中、低压的小型压力容器,在盛装液化气体的钢瓶中应用更为广泛。

6.紧急切断阀。其作用是在管道发生大量泄漏时紧急止漏,一般还具有过流闭止及超温闭止的性能,并能在近程和远程独立进行操作。

7.减压阀。减压阀的工作原理是利用膜片、弹簧、活塞等敏感元件改变阀瓣与阀座之间的间隙,在介质通过时产生节流,因而压力下降而使其减压的阀门。

8.压力表。按其结构和作用原理,压力表可分为液柱式、弹性元件式、活塞式和电量式四大类。活塞式压力计通常用作校验用的标准仪表,液柱式压力计一般只用于测量很低的压力,压力容器广泛采用的是各种类型的弹性元件式压力计。

9.液位计。液位计又称液面计,是用来观察和测量容器内液体位置变化情况的仪表。

10.温度计。温度计是用来测量物质冷热程度的仪表,可用来测量压力容器介质的温度。

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技P139】

(一)锅炉使用安全技术【技P139】。

1.锅炉启动步骤【技P139】。 (1)检查准备。对新装、移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启动之前要进行全面检查。(2)上水。从防止产生过大热应力出发,上水温度最高不超过90℃,水温与筒壁温差不超过50℃。(3)烘炉。新装、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其炉膛和烟道的墙壁非常潮湿,一旦骤然接触高温烟气,将会产生裂纹、变形,甚至发生倒塌事故旷为防止此种情况发生,此类锅炉在上水后,启动前要进行烘炉。(4)煮炉。对新装、移装、大修或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正式启动前必须煮炉。(5)点火升压。(6)暖管与并汽。

2.点火升压阶段的安全注意事项【技P140】。 (1)防止炉膛爆炸。燃气锅炉、燃油锅炉、煤粉锅炉等点火时必须特别注意防止炉膛爆炸。防止炉膛爆炸的措施是:点火前,开动引风机给锅炉通风5-10min,没有风机的可自然通风5—10min,以清除炉膛及烟道中的可燃物质。点燃气、油、煤粉炉时,应先送风,之后投入点燃火炬,最后送入燃料。(2)控制升温升压速度。(3)严密监视和调整仪表。(4)保证强制流动受热面的可靠冷却。

对过热器的保护措施是:在升压过程中,开启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对空排气阀,使一部分蒸汽流经过热器后被排除,从而使过热器得到足够的冷却。对省煤器的保护措施是:对钢管省煤器,在省煤器与锅筒间连接再循环管,在点火升压期间,将再循环管上的阀门打开,使省煤器中的水经锅筒、再循环管(不受热)重回省煤器,进行循环流动。但在上水时应将再循环管上的阀门关闭。

3.锅炉正常运行中的监督调节【技P141】。(1)锅炉水位的监督调节。锅炉水位应经常保持在正常水位线处,并允许在正常水位线上下50mm内波动。为了使水位保持正常,锅炉在低负荷运行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以防负荷增加时水位降得过低;锅炉在高负荷运行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以免负荷降低时水位升得过高。 (2)锅炉气压的监督调节。若负荷小于蒸发量,气压就上升;负荷大于蒸发量,气压就下降。(3)气温的调节。(4)燃烧的监督调节。(5)排污和吹灰。

4.停炉及停炉保养【技P142】。(1)停炉。正常停炉是预先计划内的停炉。停炉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防止降压降温过快,以避免锅炉部件因降温收缩不均匀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锅炉正常停炉的次序应该是先停燃料供应,随之停止送风,减少引风。

为防止锅炉降温过快,在正常停炉的4-6 h内,应紧闭炉门和烟道挡板。之后打开烟道挡板,缓慢加强通风,适当放水。停炉18-24h,在锅水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全部放水。

锅炉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紧急停炉【技P142】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

不断加大向锅炉进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操作人员安全;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

紧急停炉的操作次序是【技P142】

立即停止添加燃料和送风,减弱引风;

与此同时,设法熄灭炉膛内的燃料,对于一般层燃炉可以用砂土或湿灰灭火,链条炉可以开快挡使炉排快速运转,把红火送人灰坑;

灭火后即把炉门、灰门及烟道挡板打开,以加强通风冷却;

锅内可以较快降压并更换锅水,锅水冷却至70℃左右允许排水。

因缺水紧急停炉时,严禁给锅炉上水,并不得开启空气阀及安全阀快速降压。

(2)停炉保养【技P142】

停炉保养主要指锅内保养,即汽水系统内部为避免或减轻腐蚀而进行的防护保养。常用的保养方式有:压力保养、湿法保养、干法保养和充气保养。

(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技术【技P143】

1.压力容器安全操作【技P143】

(1)基本要求。1)平稳操作。加载和卸载应缓慢,并保持运行期间载荷的相对稳定。2)防止超载。防止压力容器过载主要是防止超压。

(2)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检查。对运行中的容器进行检查,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以及安全装置等方面。

(3)压力容器的紧急停止运行。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容器的操作压力或壁温超过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极限值,而且采取措施仍无法控制,并有继续恶化的趋势;容器的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焊缝或可拆连接处泄漏等危及容器安全的迹象;安全装置全部失效,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难以保证安全操作;操作岗位发生火灾,威胁到容器的安全操作;高压容器的信号孔或警报孔泄漏。

2.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技P144】

容器的维护保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保持完好的防腐层。(2)消除产生腐蚀的因素。(3)消灭容器的“跑、冒、滴、漏”,经常保持容器的完好状态。(4)加强容器在停用期间的维护。(5)经常保持容器的完好状态。

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技P144】

 (一)锅炉检验检修安全技术【技P144】

1.锅炉定期检验类别【技P144】

按照锅检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定期检验规则》,锅炉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外部检验、内部检验和水压试验三种:

(1)外部检验是指锅炉在运行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2)内部检验是指锅炉在停炉状态下对锅炉安全状况进行的检验。

(3)水压试验是指以水为介质,以规定的试验压力对锅炉受压部件强度和严密性进行的检验。

2.锅炉定期检验周期【技P144】

锅炉的外部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一般每六年进行一次

除进行正常的定期检验外,还应进行下述的检验:

(1)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外部检验:

1)移装锅炉开始投运时。

2)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时。

3)锅炉的燃烧方式和安全自控系统有改动后。

(2)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内部检验验:

1)新安装的锅炉在运行一年后。

2)移装锅炉投运前。

3)锅炉停止运行一年以上恢复运行前。

4)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及重新运行一年后。

5)根据上次内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

6)根据外部检验结果和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3)锅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水压试验:

1)移装锅炉投运前。

2)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3.锅炉定期检验内容【技P145】

(1)内部检验内容【技P145】:

1)检验锅炉承压部件是否在运行中出现裂纹、起槽、过热、变形、泄漏、腐蚀、磨损、水垢等影响安全的缺陷。承压部件包括:锅筒(壳)、封头、管板、炉胆、回燃室、水冷壁、烟管、对流管束、集箱、过热器;省煤器;外宜式汽水分离器、导汽管、下降管、下脚圈、冲天管和锅炉范围,内的管道等部件。对于高温承压部件还应进行金属监铡,检验材质劣化情况。

2)检验承受锅炉本身质量的主要支撑件是否有过热、过烧、变形等现象。

3)检验燃烧设备(如:燃烧器、炉排等)是否有烧损、变形;炉拱、保温是否有脱落;炉排是否有卡死;燃油、燃气锅炉是否有漏油、气现象。

4)检验成型件和阀体(如:水位示控装置、安全阀;排污阀、主蒸汽陶等)、的外部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5)检验安全附件是否有明显缺陷。

(2)外部检验内容【技P145】。外部检验包括锅炉管理检查;锅炉本体检验、安全附件、自控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辅机和附件检验、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验等方面;检验方法以宏观检验为主,并配合对一些安全装置、设备的功能确认。

(3)水压试验内容【技P145】。缓慢升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是否有泄漏或异常现象;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至少保持20分钟,再缓慢降压至工作压力,检查所有参加水压试验的承压部件表面、焊缝、胀口等处是否有渗漏、变形,以及管道广阀汀二仪表等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

4.锅炉定期检验结论【技P145】

(1)内部检验结论【技P146】

1)允许运行:内部检验合格,未发现缺陷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

2)整改后运行: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缺陷,必须对缺陷部位进行处理。

3)限制条件运行:不能保证锅炉在原额定参数下安全运行,或需缩短检验周期。

4)停止运行:锅炉损坏严重,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2)外部检验结论【技P146】

1)允许运行:未发现或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的缺陷问题。

2)监督运行:发现一般缺陷问题,经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停止运行:发现严重的缺陷问题,不能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3)水压试验结论【技P146】

检查结果符合下列情况时判定为合格。

1)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不珠和水雾。

2)当降到工作压力后胀口处不滴水珠。

3)铸铁锅炉锅片的密封处在到额定出水压力后不滴水珠。

4)水压试验后,没有明显残余变形。如果出现不符合上述结果的情况,水压试验为不合格。水压试验不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运行。

5.锅炉检验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技P146】

(1)锅炉检修前,要让锅炉按正常停炉程序停炉,缓慢冷却,用锅水循环和炉内通风等方式,逐步把锅内和炉膛内的温度降低下来。当锅水温度降到80℃以下时,把被检验锅炉上的各种门孔打开。打开门孔时注意防止被蒸汽、热水或烟气烫伤。

(2)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将被检验锅炉上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与热力系统和其他运行中锅炉相应管道的通路隔断,并切断电源。被检验锅炉的燃烧室和、烟道,要与总烟道或其他运行锅炉相通的烟道隔断。烟道闸门要关严密,并于隔断后进行通风。隔断用的盲板要有足够的强度,以免被运行中的高压介质鼓破。隔断位置要明确指示出来。对于燃油、燃气的锅炉还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3)检验部位的人孔门、手孔盖全部打开,并经通风换气冷却。

(4)拆除妨碍检查的汽水挡板、分离装置及给水、排污装置等锅筒内件,炉膛及后部受热面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5)清理锅炉内的垢渣、炉渣、烟灰等污物;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

(6)根据检验检修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7)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6.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技P146】

(1)注意通风和监护。在进入锅筒、炉膛、烟道前,必须将人孔和集箱上的手孔全部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充分通风。进入锅筒、炉膛、烟道进行检验时,器外必须有人监护。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检查前,也必须进行通风。

(2)注意用电安全。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在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情况下,可采用不高于36V 的照明电压。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锅炉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

(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检验检修锅炉时,如需要卸下或上紧承压部件的紧固件,必须将压力全部泄放以后方能进行,不能在器内有压力的情况下卸下或上紧螺栓或其他紧固件,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二)压力容器检验检修安全技术【技P147】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类别【技P147】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

(1)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卖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2)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

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技P147】

(1)全面检验的检验周期为【技P147】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二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技P148】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7)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认为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3.检验检修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技P150】:(1)注意通风和监护。(2)注意用电安全。在容器内检验而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应超过24 V。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电压超过36V时,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软线和可靠的接地线。容器内严禁采用明火照明。(3)禁止带压拆装连接部件。(4)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三)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技术【技P150】

1.宏观检查【技P150】

直观检查和量具检查通常称为宏观检查。

(1)直观检查【技P150】。它主要是凭借检验人员的感觉器官,对容器的内、外表面进行检查,以判别其是否有缺陷。

(2)量具检查【技P151】。采用简单的工具和量具对直观检查所发现的缺陷进行测量,以确定缺陷的严重程度,是直观检查的补充手段。检查工具。主要有直尺、样板、游标卡尺、塞尺等。

2.无损检测【技P151】。 应用无损检测技术通常是为了达到4个目的: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安全使用、改进制造工艺、降低生产成本。

(1)射线检测【技P152】。常用的射线检测方法有X射线和Y射线两种。

2)射线检测的特点。可以获得缺陷直观图像,定性准确,对长度、宽度尺寸的定量也较准确;检测结果有直接记录,可以长期保存;对体积型缺陷(气孔、夹渣类)检出率高,对面积性缺陷(裂纹、未熔合类)如果照相角度不适当容易漏检;适宜检验厚度较薄的工件,不适宜检验较厚的工件;适宜检验对接焊缝,不适宜检验角焊缝以及板材、棒材和锻件等;对缺陷在工件中厚度方向的位置、尺寸(高度)的确定较困难;检测成本高、速度慢;射线对人体有害。

3)射线的安全防护。射线的安全防护主要是采用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和屏蔽防护三大技术。

(2)超声波检测【技P152】

超声波检测特点。超声波检测对面积性缺陷的检出率较高,而对体积型缺陷检出率较低;适宜检验厚度较大的工件;适用于检测各种试件,包括检测对接焊缝、角焊缝,板材、管材、棒材、锻件以及复合材料等;检验成本低、速度快,检测仪器体积小、重量轻,现场使用方便;检测结果无直接见证记录;对缺陷在工件厚度方向上定位较准确;材质、晶粒度对检测有影响。

(3)磁粉检测【技P152】

磁粉检测特点。磁粉检测适宜铁磁材料探伤,不能用于非铁磁材料;可以检出表面和近表面缺陷,不能用于检测内部缺陷;检测灵敏度很高,可以发现极细小的裂纹以及其他缺陷;检测成本很低,速度快;工件的形状和尺寸有时因难以磁化而对探伤有影响。

(4)渗透检测【技P153】

渗透检测特点。除了疏松多孔性材料外任何种类的材料,如钢铁材料、有色金属、陶瓷材料和塑料等材料的表面开口缺陷都可用渗透检测;形状复杂的部件也可用渗透检测,并一次操作就可大致做到全面检测;同时存在几个方向的缺陷时,用一次操作就可完成检测;形状复杂的缺陷也可容易地观察显示的痕迹;不需大型设备,携带式喷灌着色渗透检测不需水、电,十分方便现场检测;试件表面粗糙度对检测结果影响大,探伤结果往往易受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影响;可以检出表面张口的缺陷,但对埋藏缺陷或闭口型的表面缺陷无法检出;检测程序多,速度慢,检测灵敏度较磁粉低;材料较贵,成本高,有些材料易燃、有毒。

(5)涡流检测【技P153】

)涡流检测的特点。检测时与工件不接触,所以检测速度很快,易于实现自动化检测;涡流检测不仅可以探伤,而且可以揭示工件尺寸变化和材料特性,例如电导率和磁导率的变化,利用这个特点可综合评价容器消除应力热处理的效果,检测材料的质量以及测量尺寸;受集肤效应的限制,很难发现工件深处的缺陷;缺陷的类型、位置、形状不易估计,需辅以其他无损检测的方法来进行缺陷的定位和定性;不能用于绝缘材料的检测。

(6)声发射探伤法【技P153】

声发射探伤特点。它与射线、超声波等常规检测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声发射技术是一种动态无损检测方法。它能连续监视容器内部缺陷发展的全过程。

(7)磁记忆检测。磁记忆检测原理是处于地磁环境下的铁制工件受工作载荷的作用,其内部会发生具有磁致伸缩性质的磁畴组织定向的和不可逆转的重新取向,并在应力与变形集中区形成最大的漏磁场的变化。这种磁状态的不可逆变化在工作载荷消除后继续保留。从而通过漏磁场法向分量的测定,可以准确地推断工件的应力集中区。

3. 测厚【技P153】

厚度测量是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中常见的检测项目。由于容器是闭合的壳体,测厚只能从一面进行,所以需要采用特殊的物理方法,最常用的是超声波。

4. 化学成分分析【技P154】

目的,主要在于复核和验证材料的元素含量是否符合材料的技术标准,或者在焊接或返修补焊时借此制定焊接工艺,或者用于鉴定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壳体材质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是否发生变化。

5. 金相检验【技P154】

目的主要是为了检查设备运行后受温度、介质和应力等因素的影响,其材质的金相组织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存在裂纹、锅烧、疏松、夹渣、气孔、未焊透等缺陷

6. 硬度测试【技P154】

材料硬度值与强度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材料化学成分中,大多数合金元素都会使材料的硬度升高,其中碳的影响最直接,材料中含碳量越大,其硬度越高,因此硬度测试有时用来判断材料强度等级或鉴别材质;材料中不同金属组织具有不同的硬度,故通过硬度值可大致了解材料的金相组织,以及材料在加工过程中的组织变化和热处理效果;加工残余应力和焊接残余应力的存在对材料的硬度也会产生影响,加工残余应力和焊接残余应力值越.大,硬度越高。

7. 断口分析【技P154】

断口分析是指人们通过肉眼或使用仪器观察与分析金属材料或金属构件损坏后的断裂截面,来探讨与材料或构件损坏有关的各种问题的一种技术。

8.耐压试验【技P154】

承压类特种设备的耐压试验即通常所说的液压试验(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产品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的试验项目,也是定期进行容器全面检验的主要检验项目。

9. 气密试验【技P154】

气密试验又称为致密性试验或泄漏试验,当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密试验。气密性试验应在液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10. 爆破试验【技P155】

通常气瓶在制造过程中按批进行爆破试验。

第三节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2~3分·掌握)【技P156】

一、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技P156】

1.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2.登记建档;3.安全管理制度;4. 技术档案;5.作业人员;6.定期检验制度;7.使用单位还应进行起重机的自我检查。(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遇4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经受9级以上的风力后的起重机,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2)每月检查。检查顷目包括: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可靠性和精度;重要零部件(如吊具、钢丝绳滑轮组、制动器、吊索及辅具等)的状态,有无损伤,是否应报废等;电气、液压系统及其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构,使用前也应做上述检查。(3)每日检查。在每天作业前进行,应检查各类安全装置、制动器、操纵控制装置、紧急报警装置,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的安全状况。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二、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技P157】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技P157】

位置限制装置是用来限制机构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运行的安全防护装置。这类安全防护装置有的是通过机构运行到极限位置时触发一个电气开关,切断机构的动力电源,使电动机停止运行,同时机构的制动装置动作,使机构停止在安全位置中。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CB6067.1——2010)规定,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机构(包括主副起升机构)均应装设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3)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跨度等于或超过40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4)缓冲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桥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2. 防风防爬装置【技P15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防风防爬装置。在露天跨工作的桥式起重机也宜装设防风夹轨器和锚定装置或铁鞋。

起重机防风防爬装置主要有3类: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技P157】

(1)安全钩。单主梁起重机,这种类型的起重机应安装安全钩。

(2)防后倾装置。为了防止这类事故,《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明确规定,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

(3)回转锁定装置。回转锁定装置是指臂架起重机处于运输、行驶或非工作状态时,锁住回转部分,使之不能转动的装置。回转锁定器常见形式有机械锁定器和液压锁定器两种.

4.起重量限制器【技P158】

起重量限制器也称超载限制器,它是用来限制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起吊起重量的安全防护装置。超载限制器按其功能形式可以分为:自动停止型、报警型、综合型等三大类型。按结构形式可以分为机械式、电子式和液压式等。综合型超载保护装置是在起升质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停止起重机向不安全方向继续动作,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能允许起重机向安全方向动作。

5.力矩限制器【技P158】

常用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有机械式和电子式等。臂架式起重机的工作特点是它的工作幅度可以改变,工作幅度是臂架式起重机的一个重要参数。起重量与工作幅度的乘积称为起重力矩。小车变幅式塔式起重机常用的是全力矩法机械式起重力矩限制器。

6.防坠安全器【技P158】

防坠安全器是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主要用于施工升降机等起重设备上,其作用是限制吊笼的运行速度。

7.导电滑线防护措施【技P159】

桥式起重机采用裸露导电滑线供电时,在以下部位应设置导电滑线防护板。

(1)司机室位于起重机电源引入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防护板,以防司机通过时发生触电事故。

(2)起重机导电滑线端的起重机端梁上应设置防护板(通常称为挡电架),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等摆动与导电滑线接触而发生意外触电事故。

(3)多层布置的桥式起重机,下层起重机应在导电滑线全长设置防电保护设施。其他使用滑线引入电源的起重机;对于易发生触电危险的部位都应设置防护装置。

8.防碰装置【技P159】

防撞装置通常采用红外线、超声波、微波等无触点式开关与起重机电气控制系统相配合。这些防撞装置具有:可同时设定多个报警距离;精度高、功能全、环境适应能力强的特点。

防碰装置的结构形式主要有:

(1)反射型。由发射器、接收器、控制器和反射板组成。

(2)直射型。检测波不经过反射板反射的产品统称为直射型。

9.登机信号按钮【技P159】

对于司机室设置在运动部分(与起重机自身有相对运动的部位)的起重机,应在起重机上容易触及的安全位置安装登机信号按钮。

10. 危险电压报警器【技P159】

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技P159】

1.吊运前的准备【技P159】吊运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

(3)对使用的起重机和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

(4)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

(5)编制作业方案

(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

2.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技术【技P160】

认真交接班,对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的可靠性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断续铃声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认真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吊运。

(6)起重机各部位、吊载及辅助用具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起重机结构或零部件(如吊钩、钢丝绳、制动器、安全防护装置等)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和损伤;吊物超载或有超载可能,吊物质量不清;吊物被埋置或冻结在地下、被其他物体挤压;吊物捆绑不牢,或吊挂不稳,被吊重物棱角与吊索之间未加衬垫;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作业场地昏暗,看不清场地、吊物情况或指挥信号。在操作中不得歪拉斜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重新工作前,应先检查起重机工作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吊运时,有关负责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应在场指导。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3.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技P161】

(1)准备吊具。(2)捆绑吊物。(3)挂钩起钩。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4)摘钩卸载。(5)搬运过程的指挥。

4.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技P161】

四、起重机械检验检修安全技术【技P162】

1.检验类别【技P162】

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检验类别分为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首次检验是指设备投入使用前的检验。定期检验是指在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监察的基础上,由检验机构进行的定期检验。

2.检验周期【技P162】

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1)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2)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3.检验内容【技P162】

(1)定期检验的内容

1)技术文件审查,作业环境和外观检查,司机室检查。

2)金属结构检查。

3)检查起重机械大车、小车轨道是否存在明显松动;

4)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查;

5)性能试验:空载试验,额定载荷试验。

(2)首次检验的内容。除了上述定期检验内容外,还应附加下列检验项目:

1)产品技术文件

①起重机械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

②产品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修说明等。

③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④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2)性能试验

①静载荷试验。

②动载荷试验。

4.检验结论【技P163】: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复检合格、不合格和复检不合格四种。

5.起重机械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技P164】

(1)机械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技P164】

1)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检修设备时,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操作牌制度。

3)确保设备的安全防护、信号和联锁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检修中应按规定方案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作好记录、及时归档。

5)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场所,应通风良好。电、气焊割之前,应清除工作场所的易燃物。

6)高处作业,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架。楼板、吊台上的作业孔,应设置护栏和盖板。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扫。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帽。

7)不准跨越正在运转的设备,不准横跨运转部位传递物件,不准触及运转部位;不准站在旋转工件或可能爆裂飞出物件、碎屑部位的正前方进行操作、调整、检查设备,不准超限使用设备机具;禁止在起吊物下行走。

8)在检修机械设备前,应在切断的动力开关处设置“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或采取防止电源意外接通的技术措施。非工作人员禁止摘牌合闸。一切动力开关在合闸前应细心检查,确认无人员检修时方准合闸。

9)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2)电气设备检修的安全要求【技P164】

1)保证安全距离。2)清理作业现场。3)断电防护。4)防止外来侵害。5)集中精力。6)谨慎登高。7)防火措施。8)防止群体作业相互伤害。

第四节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0~1分·了解)【技P165】

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管理【技P165】

1. 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 登记建档, 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

3. 安全管理制度

4. 技术档案。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车辆出厂技术文件;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车辆及人身事故记录;车辆的问题分析及评价记录。

5. 作业人员。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考核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6. 定期检验制度。在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

7. 使用单位还应进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1)年度检查。每年对所有在用的场(厂)内机动车辆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停用1年以上、发生重大车辆事故等的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2)每月检查。(3)每日检查。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技P166】

1. 高压胶管;2.货叉;3. 链条;4. 转向器;5. 制动器;6. 轮胎;7. 安全阀;8. 护顶架;9.其他。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技P167】

作业前的准备【技P167】

(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清理作业场地,

(3)对使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辅助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

(4)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

(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7)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

(8)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修安全技术【技P171】

1.检验类别【技P171】

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两种。

验收检验:对新增、大修或改造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的检验。

定期检验:对在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的检验。

2.检验周期【技P171】

定期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3.检验内容【技P171】

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检验内容相同。

(1)整车检查。(2)动力系检验。(3)灯光电气检验。(4)传动系检验。(5)行驶系检验。(6)转向系检验。(7)制动系检验。(8)工作装置检验(3)货叉架下降速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600.mm/s。货叉自然下滑量不大于100mm,门架(或货叉)倾角的自然变化量不大于2°;4)货叉不得有裂纹,如发现货叉表面有裂纹,应停止使用。货叉两叉尖应该等高,两叉尖高度差不得超过水平段长度的3%。货叉由于使用磨损,货叉水平段和垂直的厚度不得小于原值的90%及以下。)(9)专用机械检验

4. 检验结论【技P172】。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

5.检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技P173】

(1)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支撑地面应平整、坚实。

(2)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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