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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 | 从继承3500万到申请破产,天后之母的神操作

 关哥说险 2021-01-04

2019年3月,95岁的覃美金在香港举行生日寿宴,现场奢华,往来朋友众多,大摆20多桌。
 
很难想象就在前不久,她两次被申请破产,并在大街上拉横幅,卖惨讨要遗产。

这一切都要从她女儿梅艳芳说起,没错!就是那个家喻户晓的歌星梅艳芳。

 

01

说起梅艳芳,90、00后可能不太了解,但对于70后和一些80后来说,绝对是忘不了。
 
她的歌传唱度很广,二三十年过去了,她的《女人花》《一生爱你千百回》《似是故人来》,在KTV还是能经常听到。
 

她拍的电影不多,但各个都很经典,拿奖拿到手软。与张国荣合作的《胭脂扣》让她成为「四料影后」,《川岛芳子》、《何日君再来》《半生缘》也都备受好评。


她在当时香港娱乐圈的影响力,更是少有人能与之匹敌。
 
刘德华、梁家辉、曾志伟、张国荣、成龙都与她交情甚好;郭富城、谭咏麟、陈奕迅、陈小春、谢霆锋等都受到她的指点和帮助。
 
曾有人开玩笑说,在香港要办群星演唱会,有足够号召力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李嘉诚,另一个就是梅艳芳。
 

梅艳芳事业成功有目共睹,但她的成长之路却很坎坷,家庭关系也一直不好,这也为后来的遗产纠纷埋下了伏笔。

 
02
 
1963年10月10日,梅艳芳出生在香港旺角花园街。
 
她的到来,对梅妈覃美金来说并没有大多的喜悦。在这之前,覃美金已经有两儿一女,新出生的孩子显然超过了她老公的抚养能力。
 

在当时的香港,梅艳芳的爸爸没钱没地位,只能外出跑船。
 
这活出的是苦力,挣的是血汗钱,暴晒雨淋风餐露宿,时间一长身体熬不住就病了。因为得不到很好的救治,很快便撒手人寰。
 
家里只剩下梅妈一个,生活不易。她对子女的未来分的很清楚:
 

男生将来是要做大事业的,所以勒紧裤腰带也要供他们上学;女生呢,不管年纪大小,一律出去揾食(粤语,意思是找吃的)。

——《梅艳芳传》



 
所以,梅艳芳就被送到附近的戏院卖唱,那时候她才四岁半。
 


03
 
后来,梅艳芳成名了,为家庭付出得更多,但依然改变不了母亲重男轻女的思想。
 
据媒体报道,梅艳芳刚出名时,她大哥梅启明想要做生意,就让梅妈跟她开口借钱,张嘴就是30万。
 


此时的梅艳芳收入并不高,何况这是八十年代的30万,这可不是小数目。经不住母亲劝说,梅艳芳将自己当时全部积蓄都拿了出来。
 
可梅启明并不争气,妹妹的钱很快亏完了。
 
他又跑去银行贷款,还使了个心眼,让梅妈做担保人,后来变相把债务转给了梅艳芳,自己逃到美国躲债。
 
家人不停的索取让梅艳芳感到无力,隔阂越来越深。据媒体报道,梅艳芳曾经公开表示「母亲根本不在乎我的死活,只知道跟我要钱」。
 

在梅艳芳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陪伴她的不是梅妈,更不是哥哥梅启明,而是她认的干爸干妈何冠昌夫妇。
 
梅妈得知她身患重病后,第一反应竟然打电话要求女儿把财产都留给自己和跟哥哥“傍身”。
 
这换做谁都会心灰意冷的。
 

04
 
梅艳芳终究是重情义的人,这从遗产安排上看的清清楚楚。
 
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其名下合计3500万港币的遗产按遗嘱进行分配。一共4个部分:
 
  • 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
 
  • 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
 
  • 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约7万港币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
 
  • 遗嘱中还特别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家人、朋友、社会,能照顾的都照顾到了。
 
母亲每月7万块,别说放在2003年,就是放到现在也够花了,2018年香港工资中位数不过1.75万/月,7万块也绝对能过上十分有品质的生活。
 
4个外甥侄女的教育费用也考虑到了,这里面就包括她大哥的孩子。
 
两套物业给了刘培基,他是梅艳芳的形象设计师,陪伴梅艳芳20多年,这既是对刘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其家人的失望。
 
这么尽善尽美的方案,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然而梅妈覃美金却不这么认为。

她和梅启明要求独领梅艳芳的遗产,而且还是一次性领取。
 

独领这个好说,自己女儿的东西不想旁落他人,可一次性领取真是鼠目寸光。
 
三千多万的资产,还是在2003年,放在一般人手里会怎么样?
 
怕不是挥霍一空,就是被别人打了主意,梅妈还好赌,一次性给到他们手中,没过几年肯定就得喝西北风啊。
 
梅艳芳肯定是考虑到了这点,才委托信托公司进行管理。
 

05
 
梅艳芳葬礼没多久,梅妈覃美金就和大儿子梅启明踏上了争夺遗产之路。
 
她先是以「梅艳芳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为由,要求法庭判定遗嘱无效。
 
而后,梅妈和他儿子又将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一并告上法庭,质疑三方合谋骗取梅艳芳遗产,理由还是说梅艳芳签遗嘱的时候神志不清。
 


最后都因为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了。后经法院改判,梅妈每月7万的生活费提升到了12万。
 
再后来梅母又与信托公司、妙境佛学会发生了多次诉讼,结果是:

梅母因无力支付高昂的律师费而陷入个人破产的境地。
 
2012年,背负巨额官司费用的梅妈,第一次被法院颁令破产,每月生活费骤减至3万。
 
(香港延续英国法律制度,允许个人破产。个人破产之后,会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好好地钱不花,白白送给了律师,又没有好结果,这不是造孽吗?
 
可梅妈就是这么锲而不舍,最近两年又去拉横幅卖惨,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06
 
梅艳芳所做的信托安排,已经是当下处理遗产的方式中非常稳妥的一种。

结合了法律和财务工具,是典型的通过「他律」的模式,体现、并有效执行梅艳芳生前对遗产分配的意愿;为梅妈提供长期、稳定的现金流,既保证生活质量,又保证其财务和人身安全。

效果如何?显而易见。

即使梅妈已经作妖到如此地步,仍然能拿到3万/月的生活费。

设想一下,如果这笔钱真的一次性给到她,其结果与「稚童持金于闹市」无异。

无独有偶,香港船王许世勋,李嘉欣的公公,去世后留了420亿港币的资产,没有直接传承,都以家族信托和人寿保险的形式处理。

许晋亨和李嘉欣夫妇,也并没有一次性继承大笔的遗产,而是作为受益人之一,每个月领200万生活费。

这样巨额的财富,我们普通人大概率一生也没有机会触及。

但是,富豪们管理财富的理念和方式,仍然值得我们借鉴。他们尚且借助财务工具而不是单纯靠个人能力,何况我等小民?

普通家庭也有稳定现金流的需求,对抗风险的能力也更弱,就更有必要认知人性的弱点、认清个人能力的边界。

不要用财富挑战人性,尤其是一个人一生无法企及的财富。

当财富失去纪律性,无异于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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