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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被美国、韩国海关扣押,货代如何出奇制胜免于赔偿?

 货代物流律师 2021-01-05

货运代理企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风险,其中一项则是可能被海关处罚。货主为了逃避海关监管,可能会虚报、假报货物进出口信息,货代办理出运后,经海关查验确属虚假报关,货代首当其冲遭受海关调查和处罚。故,货运代理企业应树立风险意识,制定标准业务流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风险应对举措。

一、案情摘要

委托人:深圳市D运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受托人:深圳市Y运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D公司多次委托Y公司海运平衡车至美国、韩国,并签订《国际货运代理合同》。其中240台平衡车被韩国海关扣留、605台平衡车被美国海关没收,D公司认为是Y公司清关时间过长所致,须向其全额赔偿货值并返还运费

  

二、律师评析

1.货代Y公司是否应就货损赔偿?

涉案《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约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现涉案货物被海关扣押,货代Y公司未实际完成代理事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呢?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在违约责任上是严格归责原则,即,只要Y公司违约,其就应担责。在举证责任上,D公司举证证明Y公司违约即可。

但是,《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针对“委托合同”另特殊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条款在违约责任上是过错责任原则,即,Y公司有过错且造成损失才担责,无过错不担责。

在举证责任上,D公司应举证证明:

(1)Y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有过错之行为;

(2)因该过错行为给其造成财产损失;

(3)该过错行为与其损失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案涉纠纷为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从性质上讲属于委托合同,也可适用过错责任。

但是,货代实践中,货主并不了解货运具体情况、货代操作、起止运港口等情况,较难获取货代具有过错的实质证据,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就此“缺陷”在《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另行规定“委托人以货运代理企业处理海上货运代理事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为由,主张由货运代理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货运代理企业证明其没有过错的除外。”该规定中货运代理合同关系的一般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即,Y公司如果不能证明从事的代理事宜无过错,则被推定为有过错,须赔偿D公司损失。在举证责任上,将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熟悉情况的Y公司,更为公平。

本案D公司主张之损失,是被美国、韩国海关因“该财产标记无法实质性区分、识别,视为带有仿冒的设计、标记等,依法予以没收”的605台、240台平衡车。

首先,双方已在《国际货运代理合同》中约定“如由于货物本身质量或产权问题导致货物出现延迟,无法清关或产生高额罚金等,所有责任和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其次,Y公司在扣货当初,则告知D公司上述平衡车因为海关怀疑侵犯知识产权而未放行,通知D公司让客户提供产权证明,并通过微信告知D公司法定代表人,上述平衡车因涉嫌侵权被美国、韩国海关扣留,要求提供授权书等证明产权的资料。

综上,涉案平衡车被扣留是因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是平衡车自身的原因导致的,Y公司已经尽到了协助通知义务,在处理货运代理事宜不存在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涉案平衡车之损失与Y公司无关。

  

2.海关扣货,货代Y公司如何应对才能避免赔偿风险?

目的港海关可能因货值低申报;货物品名、数量、重量与实际不一致;侵犯当地知识产权;清关手续不全等原因扣押货物国内货代在知晓目的港海关扣货实况后,应当:

(1)查看《海关扣货通知书》了解扣货原因,并保存该文书;

(2)及时告知D公司,让D公司联系货主及收货人,寻找解决方案;

(3)将解决方案让报关行向海关反馈并提交相应材料;

(4)保留与D公司、报关行、船方等就扣货事宜沟通的证据等。 

在面对D公司起诉索赔损失时,Y公司可提供以下证据:

(1)货物侵权属于托运人责任的证据;

(2)自己在履行货运义务中无过错,及案涉第三人的相关证明;

(3)目的港《海关扣货通知书》及仓储证明等。 针对《海关扣货通知书》及仓储证明等国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应在美国、韩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领事馆认证,且该公证认证的文书还应在中国经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成中文文本后提交给法院,否则该《海关扣货通知书》及仓储证明的证据效力及证明内容可能不被法院认可。

 综上,为了避免扣货,Y公司应准确填写申报价值;详细记载货物提单号、托运人、收货人、品名、数量、单价、总价、重量、起运港、目的港、船号等信息;查验是否属于禁止进出口的违禁品;检查货物的授权材料及产权证明;了解目的港海关要求;发货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货物最短期限清关,尽可能降低被扣货风险,最大限度避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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