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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基层医生的自述 —— 医疗上的一些事

 医法汇医疗律师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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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医法汇

去年底,我的一位亲人,80多岁了,因为心绞痛去做心脏血管造影,术中发现:右冠状动脉主干完全闭塞,远端没有毛细血管网;左冠状动脉的近端有两处狭窄,一处直径减少约90%,一处约80%。当时介入手术医生给我们两个方案,一是直接在左冠放支架,有很大的风险,但不做介入而保守治疗,病人发生急性心梗的风险也很大;另一方案是手术分两步,这次试着打通右冠,如果打通了,再择期做左冠,但右冠完全闭塞,病情可能进展好几年了,存在斑块钙化而无法打通或者有血管破裂的风险。因为我是医生,亲人让我来做决定。虽然我是医生,我也知道介入手术医生所说两种方案的利弊没错,但因为我不是心内科的专科医生,我也无法权衡到底该怎么做。我问医生该怎么做,医生先是建议先做左冠,又说风险太大,他也无法做决定。我又问医生,如果病人是您的母亲,您会怎么做。他还是不能给我提出明确的建议。实在没办法,我咨询了一个心内科专业的朋友,在他的建议下先做了右冠,后期又做了左冠,目前效果很好。但问题是,假如亲人事先没有问我,采取了第一种方案,万一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后果,而我咨询了朋友,说不该采取第一种方案,这样会不会出现医疗纠纷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次经历让我反思我们的医患沟通制度,患者或家属对病情及相关诊疗信息有知情的权利,医务人员有履行告知的义务。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患方的知情同意权,听起来挺不错的。但在很多医疗决定上面,患者一方是无法识辨一个选择和另一个选择有什么区别的。

心理学家巴里·施瓦茨在讲《选择的困惑》时说,在美国现在早已不是那种你去看医生,医生直截了当告诉你该如何做的时代了,相反,你到了医生那里,医生会对你说,“我们可以用治疗方案甲,也可以用治疗方案乙。方案甲有如此这般疗效和风险,方案乙有如此这般疗效和风险,你想怎么治?”然后你说,“大夫我该如何做?”医生又说了一遍,甲有如此这般疗效和风险,乙有如此这般疗效和风险。你想怎么治。你再问医生:“大夫,你要是我,你选择哪种?”医生说,“但是我不是你”。

(图片来源于网络)

巴里·施瓦茨指出,这种情况其实是把做决定的担子和责任从一个知道该怎么做的人,转嫁到一个对治疗方案一无所知,而且正在为病痛所困扰,根本不在能做决定的状态的人身上。这就是目前我们医生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存在的问题。

作为一名医生,在我的亲人需要做手术时,我知道我要承担其中的风险,因为手术风险、麻醉风险等根本不是医生所能完全控制的。但是,很多患者及其家属不理解。如同我在前面所说的,如果我们医生给患者提出了明确的建议,万一出现严重不良后果,又有可能出现医疗纠纷。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多年的医疗工作中,我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即患者对疾病的认识不足,不知道一些基本的医疗原则、医疗常识。我们医生当然要鼓励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但也要让患者知道,目前的医学属于经验医学,即使是高血压这样的常见病,病因、发病机制等问题都没能完全清楚,疾病的诊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让患者明白同一种疾病,病情轻重不同、个人的体质不同治疗效果可能完全不一样;要让患者明白,目前我们国家的医院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医疗水平是不一样的。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当发现患者对我们的医术存在质疑时,不要生气、愤怒,因为这也很正常。作为医生,当我们的亲朋遇到一些重大疾病时,我们不也是经常去上级医院诊治吗。我们应该积极的帮助患者联系上级医院的医生,最简单地,把上级医院相关科室专家的坐诊时间告诉患者,让患者自己去,并注意保持联系。

(图片来源于网络)

对于患者,在提高治疗需求、增强法律意识的同时,也要增加自己的医学常识,目前有很多专业的医学网站,最简单地,也可以去网络搜索。

现在很多医院都有自己的网站,科室也有自己的微信号,这些都是医患沟通的途径。甚至可以成立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估医院的治疗方案。因为目前有专业的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机构,但这是在事后去处理事故,为什么不可能关口前移,提前处理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国的医疗纠纷沸沸扬扬闹腾了十多年了,这些年下来,医患双方在沟通时,双方都缺乏信任。患者不相信医生,医生提防患者。这种畸形的医患关系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但对于医生来说,治病时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若有疾厄来求救者,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行迹之心”。而且要数十年如一日,践行“大医精诚”,才能得到患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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