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点 ‘泰康健康百分百’产品分为《泰康健康百分百A款重大疾病保险》和《泰康健康百分百B款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需知 被保年龄(B款): 0 至 45 周岁 职业类别: 1 至 6 类 保额要求: 最低保额20万,以万元速数倍递增 活动期间可申请10万保额(详情咨询代理人) 交费方式(A款): 趸交、3、5、10、15、20年 交费方式(B款): 泰康老客户专属,19年 保险期间: 终身 保险责任 (意外/高残、重疾/轻症、保费豁免、现金价值) 意外 180天内非因意外身故,给付累计保费,合同终止 180天后非因意外身故,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未满18周岁意外身故,给付累计保费 已满18周岁意外身故,给付保险金额 高残 180天内非因意外高残,给付累计保费,合同终止 180天后非因意外高残,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未满18周岁意外高残,给付累计保费 已满18周岁意外高残,给付保险金额 重大疾病(70种) 非因意外或者180天内初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 (70种重疾任意一种)给付累计保费,合同终止 因为意外或者180天后初次确诊患有重大疾病 (70种重疾任意一种)给付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轻症(30种) 非因意外或者180天内初次确诊患有轻症 不予给付,合同继续有效。 因为意外或者180天后初次确诊患有轻症 给付保额30%,合同继续有效 轻症享有保额30%的独立保额,与重大疾病保额不冲突;轻症最高可给付3次,每种轻症只给付1次;在给付3次保额款后,合同继续有效 保费豁免(30种) 180后天确诊患有轻症(30种轻症任意一种),不仅给付保额30%,还能即刻激活保费豁免功能。剩余保费,全部豁免(最高可豁免19年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投、被保险人为同一人,享受产品自带‘保费豁免’功能。如果投、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则需要额外加费才能享受‘保费豁免’功能(健康相伴)。 现金价值(变相返本) 本产品具有现金价值(保单在指定时刻所具有的价值)。投保到达一定年限,保单的现金价值即可超过累计所交保费,在享受保障的同时,还能累计资金,待紧急情况下变现使用 其他责任 (双向豁免) 直系亲属如(夫妻)互相投保,可双向豁免,任意一方因意外、高残、重疾、轻症出险,双方保费全免,合同继续有效,免交剩余所有保费。 需额外附加《健康相伴》条款。 费率查询 泰康健康百分百A款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表 (以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计算单位) 泰康健康百分百B款重大疾病保险费率表 (以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计算单位) 《健康相伴》豁免保费表(男) (以1000元被豁免保费为计算单位) 《健康相伴》豁免保费表(女) (以1000元被豁免保费为计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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