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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 “双重电源” ? 如何执行?

 老巫水暖电设计 2021-01-13

何为 “双重电源” ?  如何执行?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提出了“双重电源”概念。

随着概念的提出,
出现了设计人员把握不准,
供电部门不敢承诺满足的尴尬局面。

何为双重电源?
条文解释如下:

1、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

2、或者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

3、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


条文解释并没有给出确切的说法。

1、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
【如条文解释所说,电力网并网运行,没有严格意义的不同电网的电源】

2、或者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
【什么情况属于弱?供电部门也很界定电源间的强弱联系】

3、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
什么情况属于电气距离远?供电部门不会去保证不同时断电】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相关条文和条文解释,

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0.2 条文采用的“双重电源”一词引用了《国际电工词汇》IEC60050.601—1985 第 601 章中的术语第 601—02—19 条“duplicate supply”。

因地区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部是并网的,用电部门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两个独立电源

所以这里指的双重电源可以是分别来自不同电网的电源,或者来自同一电网但在运行时电路互相之间联系很弱,或者来自同一个电网但其间的电气距离较远,一个电源系统任意一处出现异常运行时或发生短路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仍能不中断供电,这样的电源都可视为双重电源。

一级负荷的供电应由双重电源供电,而且不能同时损坏,只有必须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才可能维持其中一个电源继续供电。双重电源可一用一备,亦可同时工作,各供一部分负荷。


十年过去,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相同的条文和条文解释,
依然没有较明确的措施,

实施时基本按照两个不同的变电站来实施。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YD/T 5235-2019

对“双电源”做定义如下:

1、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
2、或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内的两段母线

两种情况下可以满足“双电源”要求:
1、来自不同的变电站;
2、来自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且两段母线的进线电源不同。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YD/T 5235-2019 
巫虱,公众号:数据中心 之 机电设计与施工【规范】YD/T 5235-2019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

本人认为“双重电源”标准可以参考执行;
也希望规范的制定时更具有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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