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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结算植筋,为何互不买账?

 树悲风 2021-01-14
上个月造价圈发表了王启存老师的文章:《二次结构植筋可以签证吗?施工单位结算时敢不敢要?》 (点击文字回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概括同行朋友的观点,不外乎两点:

理论说:如果不是图纸要求或甲方主动提出,不应计取。

市场说:业主同意的,又是构成工程建设的费用,应计取。

现在我就植筋的定额、当前全国的普遍实际现状以及争议等问题说一下我的观点,与大家共同讨论。

植筋的定额


1、很多省市的定额都有植筋的子目,植筋的规格涉及到各粗细不同的钢筋(见下图某省定额子目)。有的定额中,植筋的子目在钢筋分部,有的在砌体分部,也有的在其他分部。

2、几乎全部省市植筋定额的计量单位为“根”。
 

3、有的省市植筋定额子目中有钢筋含量,即:包含了所植的那一小段钢筋,有的省市的定额没有钢筋含量(如:河北的2012定额、贵州的2004定额)。

定额的设置初衷


大多数的定额,除了页眉上的工作内容,计算规则对植筋子目没有很明确的说明。也极少有类似的定额编制说明及解释、答疑。其实,很多人都忽视了其中的一个问题,即:定额植筋子目的出发点是什么?不知定额的编制起因,是产生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我曾请教过某省定额站,得到的口头答复为:植筋子目的设置初衷是为方便设计变更后的定额使用。这也解释了为何定额子目中植筋涉及了各种粗细不同规格。同理,某省还有:水钻打眼、胀栓安装、封洞、凿槽的定额子目(见图1、2、3)。据此理论,并非有了定额子目就能理直气壮地套用,而这一点却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有的年轻预算员抱怨道:有了定额却不让算,那你设置这定额干吗?




争议为何只在砌体加筋上?审核扣减为何不能服众?


1、砌体加筋计量单位为“吨”,工作内容包括钢筋的调直、切断、弯曲、绑扎、焊接、预埋等全部工作内容,有的省市还分焊接与绑扎两个子目。

植筋的计量单位为“根”,工作内容包括:孔点测定、钻孔、矫正、清除孔内余灰、干燥、钢筋打磨、调配结构胶、灌胶、植入钢筋养护等。

根据工作内容计算了植筋,再计算砌体加筋,钢筋预埋费用有重复计算的嫌疑,理论上应扣除其中的部分费用,但审核人、被审核人似乎都忽视了这一点。

2、植筋的争议为何只在砌体加筋?

(1)砌体加筋体量大,直接影响到了造价。例如20来平方米的工程,按定额执行,仅仅植筋一项就可达100多万元;

(2)定额水平超实际市场水平,利润空间大。于是各利益方趋之若鹜,深挖细掘,互不买账。

同理,工程上空调洞没有预留,采用水钻打眼、楼梯栏杆预埋件用了胀栓的安装;许多出现的封洞、凿槽,虽然有这个定额子目,但争着要算的却不多,甚至没有;构造柱、圈梁、过梁的植筋争议很小。体量小是一个原因,未按图纸施工,改了工艺采用植筋是最大的原因。而这些的工艺的改变或失误后的补救措施,也被甲方所认可,这些审减的一般没什么大的争议(当然不含修改变更),植筋其实也同样的道理。

很多的审核人也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没有说出深层次的根本所在,只是以自己的话语权优势“仗势欺人”,被审核人当然不服,于是常常出现强烈的反弹,双方因此争执不休。

现状分析


1、不可否认,当前全国大部采用植筋(非全部)。

尽管设计要预埋(见图4、图5,两者预埋法),但因为预埋太麻烦,精度难控制、后期的返工量大、模板损坏严重、劳动效益低、施工成本高,而且会影响工期,实际施工时通常采用植筋,最后也被业主认可或默认。这是全国性的常态。所以才有了市场派的观点:业主同意的,又是构成工程建设的费用,理应计取。至少我比较认同这一观点,毕竟甲方同意,事实又存在。至于怎么算,要另当别论。



2、图纸会审是图纸的补充,可作为结算依据,但普遍的现实是:图纸会审提出植筋,设计院不会同意,八九成会被否认。经事后的协商、修改或方案,改为植筋,甲方也签字同意,但这样就能顺利结算了吗?现实很残酷,普遍的说法是:甲方同意你修改,是同意你这样施工,没有同意你按此结算,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变更是为了施工,结算应有“洽商”。

我们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至少它是目前市场的一种“共识”,一种否决你的有效理由。我们且不论是歪理成了真理,还是市场被强势的一方玩坏了,作为弱势的一方,你必须直面接受,所谓适者生存……

为何本应是真理性的东西会有无限的争议?我想,也许是理论派的观点虽正确,但脱离市场实际,太过理想化,所以别人才不买账吧。

如何应对

综上,一个想要,一个不给,道理都有一大堆,似乎谁也说服不了谁,谁也不买谁的账。但总有屈服的一方,我们该如何应对呢?我认为:

1、定额结算的,做好图纸会审,图纸会审行不通的,事后取得修改变更,再做好工程洽商。需要的不仅仅是合情合理,更多的是“合法”。植筋需要计算,预埋的费用也许要扣除,没有依据,怎么扣法,唯有协商。在信誉缺乏的当今,做好约定才是根本的根本;

2、清单报价的,根据自身的部署,做好成本的预控,将该成本因素在报价中考虑。别打自以为聪明的小九九,报价时不考虑,以后想来个变更增加造价,那样的套路早已是过时的小儿科了。

说在最后


1、对争议发表意见的人,尤其是找到造价圈编辑部反映的人,都是对造价有信仰、对本职工作有责任感的人,为你们点赞!

2、造价圈的忠实粉丝“翔子ᵘᵖ²⁰²⁰”说得好:“都说结算难,其实是各方利益在其中博弈,真正健康的市场对于各方都是有利的。”希望未来我们能共同建设出一个更加健康的市场!

*本文系黄燕翔原创,独家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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