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作为精神患者的第二次新生经历 | 自述

 新用户8696qEji 2021-01-19


我是一名老师,今年27岁,小时侯长期寄养于外婆家。

我三岁时便没了母亲,父亲脾气爆燥,很少交流,幸运的事我有一个不错的舅父,在我没有赚钱能力前,我的平常生活、读书的费用都来自我舅父和表哥。

可能是长期缺爱吧,母亲的角色缺失、父亲的冷漠,从小养成的孤僻,终于在2005这一年爆发了出来。

经常无故自语、胡言乱语,行为也变得十分孤僻,只想逃离社交。


毫无意外地,我被家里人送进了精神病院,带着不安与恐惧,我在里面进行治疗了一段时间。

在精神病院的日子漫长而无趣,但是我庆幸我的家人有这样的意识,也感激自己撑过了那段荒芜的时光。

再回想起来,我会觉得那段日子是空白的,甚至想不起我除了接受治疗还干了什么,但是我知道,这样一段日子是我这样的人需要的,是在给心疗伤。

好转之后我成功出院了,除了每天按时吃药,我还努力学习,我凭着努力终于考上一所本科高校,并圆满完成大学学业,进入一所中学做老师。

生活,好像在努力中慢慢看到了希望,变得值得期待。

然而,生活哪又那么简单啊。尤其是像我这样心里有疤的人。

2012年5月份,我因为工作压力,还有埋藏在心底的家庭的问题,再次出现抑郁症状。

再次回到了我以前熟悉的地方,还是原来的主管医生。

在住院其间通过药物治疗好转出院后,我回到了工作岗位,却因未能适应原来的工作岗位,调离岗位后自觉难以胜任工作。

回学校后长期来身边异样的目光,2013年我的病情复发了,又一次入院治疗,入院后通过治疗好转又出院了,但是这次出院仅仅是三天,表哥又把我送进医院。

这次住院其间,主管医生和科主任重新制定我的治疗方案,在病情未稳定时给于药物治疗和物理治疗,定期给我做心理疏导,渐渐让我感到有家的感觉。

在病情稳定后主管医生又定期给我做了心理康复治疗,主要指导我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通过了药物、物理、心理康复后,让我对自已以后是否重新回到岗位信心不足、担心过度,主管医生建议我个案康复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康复治疗师和我一起定制康复治疗计划。

日常生活能力训练:

包括个人卫生、起床时间、起床后行为等训练。

如果遇到我因为药物反应不愿起床,觉得很困时,不能起床,就需要治疗师鼓历我遵守治疗计划,或者用些小礼物作为奖励,当时这样对我确实起到很好的效果。

引导寻找到爱好和兴趣:

在治疗活动中提高我的自信心,根椐兴趣定制康复计划,帮助我增加对自己疾病的认识,通过认识病情预防疾病的复发,社交技能的实践提高患者的社交能力,通过角色扮演训练我职业技能训练。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我出院了,再一次逃离精神病院。

在出院前治疗师与我制定一个出院计划,主要是日常生活计划服药时间,鼓励我遵守计划内容。

主治医生的定期随访,及时指导,帮助我快速适应“外面”的生活:

针对我刚出院时对外面的环境不适应、习惯了住院的生活,指导我需要慢慢适应外面的生活;

我不能很好利用每天的时间,全屋的卫生强迫性地想一天搞完,主治医生指导我合理利用时间,根椐我自已的身体情况去工作;

感觉到中午吃药后睡得很多,反而晚上睡不好,想把中午的药停了,主治医生指导药不能自已停,要坚持吃药;

每天都觉得很累,想睡觉,主治医生说服我利用自已的意志力克服药物反应。
在我这段时间的病休中,我尽量不让自己变得懒散,希望保持像上班一样的生活状态。
 
我为了充实自已,从事义工工作。是医生和家人不遗余力的治疗与引导给了我第二次的生命,我希望通过我的力量,帮到更多的患者。
 
“患了精神病并不是得了绝症,是可以治疗的。只要自已保持良好的心态,是身体太累了,休息一会就好了”。

这是我的主管医生说的话,我想把它分享给备受心理疾病煎熬的人。
 
前几天,我的主管医生通过对我进行随访,告知我可以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
 
我想,这次,我已经有足够强大的心支撑我回去了。

我啊,一直在寻找属于我的角落。希望你也是。


供稿专家


何建军   情感障碍女科主任
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 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茂名市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委员,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人,茂名市精神残疾评定成员,茂名市劳动能力鉴定成员。

毕业于昆明医学院,曾先后到广东顺德伍仲佩医院、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进修学习,主持市级精神康复科研立项二项,参与市级科研立项五项,在国家级及省级医学杂志发表医学论文10多篇, 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主持的《运动疗法在精神病康复治疗中的应用研究》结项。多次获得医院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对各类精神疾病,尤其对情感障碍的诊断与治疗有较深入的研究。

情感障碍(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双相情感障碍)等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的诊治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