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名下有一处公租房,该公租房的户口上有王某及其成年儿子小王,现王某要将该公租房承租权转让给刘某,问应当办理什么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首先王某转让公租房承租权需要经过同户籍的成年儿子小王同意,小王需先办理一份《声明书》公证,声明的内容主要是其放弃对公租房的优先购买权并同意父亲转让,需要的材料包括:王某儿子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公租房租赁证; 之后,王某可以与买方办理《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的协议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王某儿子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王某名下的租赁证等。 《南京市公有住房承租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当事人应当使用市房产局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办理公有住房退、承租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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