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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千年帝都洛阳,如何成为国内仅有的汤都?

 天地史话 2019-11-29

01 有人调侃说:中国文化是吃饭吃出的文化。

可这“吃”首先对的是皇家、官家、文士,其次是商贾、豪强、盗匪。古代有史以来,称王者为“食肉者”,称平民为“蔬菜者”。

皇家都城,繁华之地,文士汇聚,商贾云集,经济富庶,“食肉者”众多,“喝汤者”自然也众多。“喝汤”范围应该很大。

真是这样吗?事实正好相反!“喝汤”仅仅成了“洛阳城”及周边的极小范围的独特现象。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做为平民,“喝汤”也并不是可以随意的事。

远古时,也不是回回能打着猎物,食肉喝汤就不易。咱都不提了。只看有史记载的。

周代规定: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七十岁者,可食肉。肉,都不能随便吃,哪来的汤?

有史以来,洛阳中原早已成为“农耕民族”,“马”是军队的“运兵车”,“牛”是耕地的“拖拉机”,是官家、富豪的“小轿车”,杀马宰牛可不是想干就可干的事儿。王要杀牛祭祀,也得先报告。唐朝私自杀马宰牛,徒刑一年半。

看看汉代,虽然,东汉国都在洛阳有214年。不难想象,谷物是人们赖以为生的主食,虽然从理论上来讲,肉是专门给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和贵族的。但肉对于平民来说,并不像有钱人那样容易获得。从汉武帝北击匈奴的军事后勤补给上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汉军的主要补给食物就是粮食,一名士兵在300天行军中需要的18斛晾干的米饭,一日的消耗达到了0.6升。公元前99年,李陵的军队被匈奴包围时,他给每位士兵2斛干饭和一块,让他们一一突出重围。显然,汉朝政府为了军事的需要经常囤积大量的干粮,除战争之外,还有大量的干粮做为对匈奴臣服于汉朝的政治礼物。的确,我们可以有把握说,汉代普通人几乎每一天都在吃干粮,而且大多数人一日两顿。虽然在历史上很难直接发现有关汉代穷人的饭食细节,但根据记载葱,蒜和韭菜极有可能列在穷人的食谱上。公元前33年,召信臣得到汉元帝的支持,关闭了皇家反季节的“温室大棚”,栽种的熟菜中就有葱和韭菜。结果每年为汉朝政府节约了数千万钱。

耕种靠天,耗时费力,期盼苦熬,多寡没准,粮食不多,家畜必少,肉少汤也少。别夸历史长,别嫌人啰嗦,“温饱”问题一直影响到今天,我们当下还时不时的央求一句:你吃肉,还不叫咱喝口汤。

元朝以前,洛阳多为帝王国都或陪都,食肉者众多,能喝汤者也多。宋朝时,也算稳当,平民生活开始兴旺,估计有肉有汤。宋朝以后,洛阳的繁华开始一直凋零。河洛平民的每天三餐,就是“馍菜汤”。

其实,中国绝大多数人,是贫穷。“贫”,分贝少者,“穷”则一点财物都没有。太久的历史,咱考证不多。但近百年史还是有证可查、知情人在、有图可观的。

02 据老人对民国晚期洛阳的回忆。

洛阳县城,街巷大部是土路,只有东大街东段是青石铺路,南大街是石子路。真是“无风满街土,有雨一街泥”。

洛阳县城居民有七万余人,工厂极少,居民收入微薄,以玉米、小米、红薯为主食,民间歌谣曰:“清早稀,晌午汤,行黑儿碗底见月光”。早上以杂面馍和汤。故洛阳的汤种类繁多,在家有黄面汤、疙瘩汤、小米汤、面条汤、面叶汤、甜汤,咸汤。当时,城里穷苦百姓早早出门找营生,都顺便拿点杂面干馍。农民天刚亮就进城买东西,送粮食、蔬菜,卖烧柴、卖女红(手工艺品),进城拉尿、担碱土,大多都带点杂面馍,到城里饭铺要碗热白汤泡泡吃,这是泡馍的来历。就这样饭铺发 现了商机,开始面向穷苦百姓经营起“牛肉汤泡馍”,每碗合今1角钱,其味道好,汤子鲜,花钱少,吃的饱,很受穷苦百姓欢迎。洛阳牛肉汤始于洛阳东关回回,慢慢又有了驴肉汤、羊肉汤、羊杂汤。洛阳东关大石桥马名顺即麻子顺和马长发家牛肉汤,因用全牛下锅,汤肥肉瘦,原汁原味,吃客还可挑选牛肉,每天门庭若市。马长士家的小碗汤也批顾客盈门。城中吴家街商老根家全牛汤铺也十分红火。正华门闫明全家羊肉汤,汤稠、量足、无膻味。主要面对城中做苦力的人,也有市民用罐盛一碗汤回家加水全家吃。出门在外劳作的人们才花钱买碗汤喝,添汤又不要钱,管饱喝,也是一种过口福。城中早上豆腐汤有几十家,主要面对城中做小生意、作伙计、进城的农民、市民用罐盛一碗汤回家加水全家吃。每碗合今5分钱,老集于廷选家(今洛阳剧院)、东大街正华门王才家豆腐汤最有名气。王才家店 堂,面积30多平方,外筑两大炉子,一煮汤,一煮豆腐。另打油旋馍和炸麻汤(鞋底样油饼),鲜美的豆腐香味飘荡在大街上。

中午一般是杂面条,如面条饭、面叶饭、糊涂面条、浆面条、水米清、调浆饭,难得吃顿捞面条。

晚饭俗称“喝汤”,如面条汤、面叶汤、红薯黄面汤、菜糊涂汤、小米杂豆汤,商人为劳作一天的人开发了丸子汤、不翻汤,汤酸辣清淡,健脾开胃,能解除人们一 天的劳累,余味悠长,是洛阳本地人吃夜宵的首选,老城吉氏胡同孙家、南关刘彦家、民主街李明仁有名。不翻汤是挑着挑子卖的,一头锅一头碗,常在南关和十字经营。

百姓家红、白喜事待客都是在自家做水席,水席传统规格有“四碗事”、四热四凉。“八碗事”,四个凉菜,八个热菜。“二八席”,八个凉菜,八个热菜。“二十四整桌”,八个凉菜,十六热菜。一斤大肉可做一桌水席,每碗菜上面放一点肉下面不是白菜、豆腐,就是萝卜、粉条。洛阳民间有“水席上不了桌”之说。就是上不了大雅之堂,因为穷人家做菜用肉少用菜多。

03 1948年,洛阳,年逾古稀的退休教师孙维岳曾回忆。

1948年春节前夕,为挣学费,批发请来“灶王爷像”沿街叫卖,忙活几天,连两三块钱也挣不到。钱越来越不算钱了。小贩很少。面、菜、油比半年前涨了几倍,当时的金圆券,一块钱也就只能买一张年画。而1941年,一块钱能买到4、5斤白面。

《洛阳通史》载:1948年年初,洛阳城里那些原来比较有名气的饭店如“万景楼”、“中州饭庄”、“汴洛春”、“春花楼”、“一品香”等纷纷倒闭。

在南大街、东大街的蚨源、益晋、宏蚨、义太、蚨丰、庆孚等银号,中央银行、交通银行、河南省银行等8家银行在洛阳老城设立的办事处,洛阳县银行、洛阳县合作金库等,春节前都早早歇业了。

孙维岳当时在位于关林东侧的洛阳县中学就读。由于家里贫穷,他属于“跑灶生”。所谓“跑灶生”,就是每周六下学回家一趟,周日下午带着母亲做的、能吃一周的蒸馍和一点腌咸菜重新回到学校上课。

学校没有水井,大伙儿平时就用学校墙外农田水渠中的水烧开水。孙维岳和很多穷人家子弟一样,吃一口蒸馍,就一口开水——这就是他们的一日三餐。孙维岳必须精确计算自己的蒸馍要吃够一周,不然就要挨饿。“馍不够,水来凑”。“引水渠里的水烧开后,浑浊不堪,沉淀一会儿就见泥,只能将就喝”。

班里有富人家子弟,他们是“打灶生”。所谓“打灶生”,就是每月或每学期给学校交粮食或者现金,在学校食堂就餐。“他们的伙食好得多,顿顿有菜,能吃饱”。

资料显示,当时的洛阳充其量算县级小城,城里人口仅5万人,加之周边的村落,也只有10万人口。1948年年初,洛阳有工商业经营者2512家,其中,商业1133家,饮食业115家,工业、手工业1264家。这些工商户大多为资金微薄、惨淡经营的小店铺和摊贩。当时手工业作坊在工业中占主导地位,前店后厂式的传统经营模式仍是城市经济的主体。

这样的状况下,喝汤者,怕也不多。

04 1948年4月,洛阳的最后一仗干完,洛阳迈进了“新中国”,一切开始好转。温饱开始保证。

50年代初,我国粮食短缺。中央政务院于1953年10月发布命令:全国实行粮食计划供应,采取凭证定量售粮办法,粮票出现了,开启“票证时代”。

1950年3月,政务院决定改变粮食加工标准,提倡食用“九二米”、“八一面”,并规定,一切粮食公司商店只许出售粗米粗面。

所谓“九二米”,就是指100千克糙米碾磨出92千克白米;所谓“八一面”,就是指100千克小麦碾磨出81千克面粉。这样可以保留较多谷粒糊粉层和谷胚,营养价值相对较好。

副食经营货品,除食油(包括麻酱)早于1954年实行计划供应并由粮食部门管理外,1958年 春节开始,对猪肉、牛羊肉、鲜蛋、红白糖、粉丝、糕点等8种副食品实行凭票定量供应。汉民每月每人供应猪肉6两,牛羊肉5两;回民每月每人供应牛羊肉1斤 4两;红白糖各4两,鲜蛋2个。另外“五一”节供应鲜鱼,“端午”节供应粽子,采取多供户少供数的办法,供应日期在3天至7天以内售完为止。

1954年2月,洛阳动员7、6万人投入工业建设,其中外地调入支援洛阳建设人员就达26474人,相当于洛阳解放初期人口总和。同年3月 ,中央确定洛阳市为中南区工业建设重点城市。1955年4月,广州、上海等地工商业户3500人又迁至洛阳,分别安置豫北一路、青岛路一带。

当时住房不够,涧西净是大片荒地与农田,老城区号召市民腾房给支援洛阳的人们,暂时居住。

人们有了工作,就有了工资,尽管不算富裕,但能喝起“汤”了。而且,大批外来迁入人口,也壮大了“喝汤队伍”。

1958年,“放开肚皮吃饭,鼓足干劲生产”,成为一时间传遍大江南北的著名口号。实行不到两三个月,多数食堂已寅吃卯粮。

1958年10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办好公共食堂》。社论提出了办好公共食堂的 具体要求,比如食堂饭菜多样化,饭要粗细搭配,有干有稀,菜要多种,有菜有汤,尽量免费供应酱油、醋、葱、蒜、辣椒等调味品。要注意改善伙食,应当争取每 月吃两三次肉,每逢节日会餐。食堂要讲究卫生,要有自己的蔬菜基地,对年老社员、儿童、病员、孕产妇应在饮食上适当照顾,要利用旧有房屋改建饭厅或尽可能 地新建简易饭厅等,可谓事无巨细,都作了详细的要求。

有食堂吃,在外面“喝汤”可能也不舍得。就是要“喝汤”,范围也很小,因为绝大数人是靠走路。到了1955年12月30日,中州中路才竣工通车。做趟车的钱,够喝两回汤了。

“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取暖基本靠抖,治安基本靠狗”。这则幽默小文的第一句,也是50年代中国大部分地区交通工具的真实写照。50年代的农村,不但绝大多数人没有乘过公共汽车,就是自行车,也只有极少数有职工的家庭才有。当时北京市农村每百户拥有自行车数,1956年为13辆,1957年为16辆。人们的出行主要靠步行、畜力车、牲畜等,用独轮车(木轮)、大车、地排车 (死胎)运输。当时交通工具基本上没有,闲暇时走亲访友,就只有靠两条腿用步子量着走了。更何况洛阳城乎!

的确,50年代初,我们的生活不算富裕,但社会安定,一切正在一点一滴的好起来。80%的一线职工月工资大约二、三十元。工资低,物品少,可物价也低。据老人回忆,茶鸡蛋,一毛仨。当时,洛阳城南关,牛肉汤有两家,吴家“牛杂汤”,是吴文忠掌柜,吴雪花掌勺。有杨记“豆腐汤”,赵家“丸子汤”。顺城街刘家“不翻汤”,九府(门外)“杂肝汤”,大石桥“驴肉汤”,开门几天香。58年后又有了里仁巷刘家“小碗牛肉”。带肉的汤,一碗三毛,素汤一毛。豆腐汤,一碗五分。油旋儿,一个五分,比现在的油多焦黄。锅盔馍,三分。

05 汤馆有远有近,路远汤好喝,走呗!

50年代的中国人,经历了“一化三改造”。“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造”就是对农业、手工业、实行合作化,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

私人的汤馆,变成了“公私合营”的汤馆,后来,干脆,变成了“国营”汤馆。

没办法,国家穷,物资少,一切都得按计划,一切都得凭票供应。

某县针对农民的供给内容有:

伙食:男女整半劳力,大、中学生(这里的大学生是指红专大学的学生)每人每月5元,小学生每人 每月4元,幸福院老人每人每年4元5角,幼儿园儿童每人每月3元5角,托儿所儿童每人每月3元。伙食费一律不发给本人,以食堂为单位掌握。伙食用粮发给食 物,以食堂为单位发给供应证,凭证到附近粮库领取,其他部分一律折款发给货币。为了便于掌握,各食堂可发给个人饭证。农民出门原数带走饭费,到另一食堂吃 饭交费。

服装日用品:男女整半劳力,每人每年发给服装布24尺,棉花1斤,鞋3双,袜子2双,毛巾1 条,肥皂2块,根据需要发给草帽1顶。大中小学生、幸福院老人、儿童都有相应的规定,连托儿所儿童,每人每年也发给服装布8尺,袜子3双,毛巾2条,帽子 1顶,香皂1块,小毛巾1条。

后来,大炼钢铁,长年操持家务的妇女也出来了,把铁锅铁锄送作炼钢的原料。不知,“熬汤”的锅,捐出了多少。

大炼钢铁对生态环境和物质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和浪费,进一步造成了群众生活的严重困难。轻工业产品的生产品种和产量也大幅度减少,直接导致人民生活日用品供应极其紧张。

1956年,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利益的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6月16日,国务院 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它奠定了此后中国长达30年之久的劳动工资制度的基础,对新中国“吏制”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此“级别”成为中国除农民以外各 类社会人群政治经济生活排序的重要标准。

“喝汤”好喝没几年,又开始“难”喝了!

紧接着。天灾人祸造成了,58、59、60三年的“大饥荒”。

直到61、62年才又开始好转!

一碗牛肉汤,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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