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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林凯城,为何总能掏出别人办不了的证?

 清样文一刀 2021-01-22

多年前,湖北保康县曾发生了一件典型事迹:国土资源所长挖岳父家墙脚,亲自拆除违章建筑。当地后将此真实故事改编为小品、微电影,作为宣传相关法规的教材广为流传。


小品里,国土资源所长未来岳父在用地手续还未按程序审批到位的情况下就开始建设,在邻居举报后,为了能继续施工去找村主任帮忙“站台”,其中有台词是这么说的:“国家法律再大,在我们这儿还是你(村长)最大嘛”。但最终,还是在国土所长女婿的以情依法地劝说下,亲自动手去把自家的违法建筑“挖了墙脚”。

当年的改编内容至今看来仍不觉过时,只是现实没有小品那般理想化,违法建设者们几乎没人会觉悟到去挖自家墙角,更多情况都是只想将“触角”挖向别人家墙角,比如这起发生在西咸新区的事例,一家单位就被名为林凯城的地产项目挖了一年墙角而无人问津。

遭遇“挖墙脚”的单位叫咸阳飞云商贸有限公司(下简称‘咸阳飞云商贸’),其前身为成立于1992年9月的咸阳市石油公司,1997年石油系统整时后者因未能加入中石油系统,从此资源中断,经营日渐困难,至2006年重因过高负债而无奈改制。改制后咸阳石油公司更名为咸阳茂源石化有限公司(下简称‘咸阳茂源石化’),2014年才更名为咸阳飞云商贸。

原咸阳市石油公司单位大院分为两部分,前院6.7亩建有办公楼等,后院4.2亩是职工住宅区,改制前均为划拨用地。改制后,2012年2月13日,咸阳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咸阳茂源石化有限公司办理用地手续的批复”称,根据咸阳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区《关于咸阳市石油公司通过改制验收的批复》,同意将原先划拨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现状出让)出让给咸阳茂源石化。

就在出让批复下发前约两个月,咸阳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刚刚于2011年12月批复了“秦都区陈阳寨村区域旧改项目”,原咸阳市石油公司单位大院就在该项目改造范围内,于是有关协议出让土地事宜只好先给旧改让路而暂时搁置。

该旧改项目由陕西林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改造后的项目为林凯城。2012年之后,楼市开始步入低潮,林凯城仅勉强开发了一期之后就无力推进。鉴于此,至2014年,之前搁置的有关咸阳石油公司原土地依改制批复出让事宜重新启动。

此时,茂源石化已更名为咸阳飞云商贸,2014年12月,咸阳市国土局收取咸阳飞云商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之后便给其办理了土地证(因当时资金短缺,飞云商贸先缴了前院经营用地6.7亩的土地出让金,后院家属区部分4.2亩暂时未缴纳)。

2016年,经相关部门审批,飞云着手对前院办公楼进行加固改造;2017年,单位征求职工意见,还计划对旧家属楼也进行加固改造。可让飞云商贸职工们始料不及的是,眼看楼市节节升温,陕西林凯置业又重拾旧改之名卷土而来。

2017年3月,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公示了林凯城2期建设工程规划调整公示。一年后,咸阳飞云商贸职工突然发现,林凯城2期建设工地开始紧贴单位大院土地界墙进行挖坑施工,经了解后得知与飞云商贸院墙几乎“脸贴脸”挖墙脚施工的是林凯城2期23号楼,高33层。

根据相关法规,高层建筑在建设时相关规划应与周边建筑保持一定距离标准,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日照分析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1、平行布置时,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2、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3、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其最小值为20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则规定,民用建筑主要朝向退让建筑基地边界距离,按建筑日照间距的一半退让,且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2米。

而林凯城2期的23号楼与飞云商贸单位地界的距离目测大约只有半米,这种极端违反相关法规的现实情况之所以发生,主要原因是林凯城自恃取得了由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规划部门下发的规划手续,于是相关争议焦点便成为:有关部门涉嫌违法违规发证?

此时人们不禁想起,2013年底林凯城一期开发销售期间就曾出现过一次类似的风波,在林凯城与沣西新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如今这已经是第二番上演因涉嫌违法违规发证而引发争议的戏码。

当年的经过是这样:2013年10月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规范交易程序等7项措施,不久后就有群众反映,咸阳许多“五证”不全的楼盘仍在销售,陕西电视台在实地调查中发现,林凯城仅仅挖了一个地基坑就拿到了由沣西新城发放的预售证,在询问此证由来过程中,咸阳市住建部门与沣西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之间有过一次隔空互怼,内容如下:

咸阳市住建局市场管理科魏莉:“这个情况是他们(林凯城)都没有办预售证,我们也进行过市场检查,我们的规定是高层达到五分之一的程度就可以办预售证,多层盖到一层就可以拿到预售证。”

记者:“我们发现它才挖了一个坑,预售证就办好了。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魏莉:“那是一种欺骗行为,是不可能的,我们也不会办理这些。”

给林凯城发证的沣西新城方面则另有说法。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规划建设环保局王磊:“林凯城一期项目已经取得预售证了。”

记者:“林凯城说是投资25%资金以后就可以发预售证,我们到(咸阳)房地局解情况,他说像这种33层的楼,必须盖到五分之一以后才能发预售许可证,这个说法哪个对?”

王磊:“我们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部发的达到投资的25%以上就可以办理预售许可证。”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预售证发放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这里所称“总投资25%以上”指的是准备预售的某栋商品房建设投资,对比后就会发现,沣西新城相关工作人员是以项目总投资达到25%为理由给“林凯城”发放房屋预售证,显然是偷换概念。因为对于旧城改造项目来说,前期需要拆迁补偿、过渡费等投入,若将此计算进去,那不用挖坑都能达到项目总投资的25%。于是当记者再返回咸阳市住建局求证时就听到了这样的点评。

咸阳市住建局副局长周耀祥:“你刚才讲的林凯城的预售,挖了个坑,他说他投资25%,这就是他们(沣西新城)不懂行业,给我们不会给他批的。”

当时,有媒体还直指林凯城是花钱买来的证,然而时隔5年,类似的荒诞剧不仅没有停止反而再次上演。

2018年4月至今,飞云商贸多次去沣西规划局询问这样显著违反法规的规划证是如何办理下来的,得到的回答基本是“需要进行核查”。2018年10月,建设基本达到正负零;2018年11月,现场开始树立塔吊;

2019年1月3日,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建设(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单位发出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称,“在定期检查正在施工林凯城2.1期,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23#楼外维护架与模板支撑拉张;2、22#楼部分倾斜;3、23#楼地下室模板支撑架与备案不相符(步距)。因违反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但施工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从现场情况看,目前已经建设至第二层。这自然就引出一个疑问:这5年多来,到底是谁,在一直给林凯城种种本是违法违规之举发证、开绿灯?—《调查清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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