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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祥,唐昆雄:劳动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雾海中的漫游者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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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提要:劳动二重性学说是马克思首先批判地证明的,它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这是因为马克思在劳动二重性学说的基础上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中的各种理论都同劳动二重性密切相关。本文从劳动二重性是商品二重性的根源、劳动二重性是理解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基础、劳动二重性是理解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区分的基础、劳动二重性是理解资本主义剥削实质的基础四个方面,说明劳动二重性学说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商品二重性和劳动二重性;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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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思在讲完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性以后说,劳动具有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二重性,“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为什么说劳动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呢?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学说,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以及怎样形成价值,阐明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在商品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此外,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理论、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理论、资本的技术构成和价值构成理论、资本的积累和原始积累理论、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理论、平均利润率理论,以及剩余价值在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之间分割的理论,都同劳动二重性学说密切相关。(公众号: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虽然已经提出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但是由于他们不懂得劳动二重性,所以他们的劳动价值论是不科学、不彻底的,常常出现自相矛盾的观点。在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上,马克思第一个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二重性学说,并在此基础上发现了剩余价值理论,创立了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下面我们从劳动二重性是商品二重性的根源、劳动二重性是理解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基础、劳动二重性是理解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区分的基础、劳动二重性是理解资本主义剥削实质的基础四个方面,说明劳动二重性学说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一、劳动二重性是商品二重性的根源

我们首先谈商品的二重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所以,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就从商品开始。商品具有二重性,它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价值,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  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因为价值是人类劳动创造的,凡是不以劳动为中介而对人有用的物就不具有价值,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一个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类劳动产品,但不是商品。只有用来交换的产品才是商品。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虽然是使用价值,但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生产社会的使用价值。此外,不只是简单地为别人生产的产品就是商品,例如,中世纪农民为封建主生产作为代役租的粮食,为神父生产的作为什一税的粮食,并不因为是为别人生产的,就成为商品。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来使用的人的手里。因此,商品的价值就是交换价值。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比例。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区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的组成部份和形式抽去。随着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公众号: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即抽象人类劳动。马克思指出:抽去产品的使用价值,“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抽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价值或交换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

下面谈劳动的二重性。劳动的二重性是指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具有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种属性。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或交换价值。

我们先分析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要生产一种满足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例如生产上衣,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法、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就简称为有用劳动,即具体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生产不同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具有不同的质,例如,上衣和麻布是具有不同质的使用价值,所以,生产它们的劳动即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只有在不同质的具体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之间,才有必要进行交换。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麻布不会与麻布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可见,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或有用的生产劳动。各种使用价值由于包含不同质的具体劳动,才会作为商品互相对立、互相交换。

具体劳动和社会分工密切相连。各种使用价值和商品体的总和,表现了同样多种的,按照属、种、科、亚种、变种分类的具体劳动的总和,即表现了社会分工。这种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必要条件,但不能反过来说商品生产是社会分工的存在条件。例如,在古代的印度公社中就有社会分工,但产品并没有成为商品。再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每个工厂内部都有系统的分工,但这种分工不是由工人交换他们个人的产品引起的。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互相交换。在产品普遍采取商品形式的社会里,也就是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作为独立生产者的私事而各自独立进行的各种具体劳动这种质的区别,发展成一个多支的体系,发展成社会分工。

具体劳动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我们还是以上衣为例加以说明。对上衣来说,无论是裁缝自己穿还是他的顾客穿,都是一样的。在这两种场合,它都起使用价值的作用。同样,上衣和生产上衣的具体劳动之间的关系本身,也并不因为裁缝劳动成为专门职业,成为社会分工的一个独立的部分就有所改变。在有穿上衣需要的地方,在有人专门当裁缝以前,人已经缝制了几千年的衣服。但是上衣以及缝制上衣的麻布或任何一种不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使特殊的自然物质适合于特殊的人类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马克思指出:“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  这里说的“劳动”,指的就是具体劳动。

具体劳动必须与自然物质相结合才能创造物质财富。马克思说:“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简言之,种种商品体,是自然物质和劳动的这两种要素的结合。”  这里的“劳动”也是指具体劳动。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具体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人在生产劳动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他在改变物质形态的具体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马克思指出:“因此,劳动并不是他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劳动和自然界加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

下面我们分析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抽象劳动又称一般人类劳动,指撇开各种具体形态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是如何得出抽象劳动概念的呢?他指出:“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劳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这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的形式。”虽然人类劳动力本身必须已有或多或少的发展,才能有多种劳动形式的耗费,“但是,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  这就是说,要得出抽象劳动及抽象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观点,必须使用抽象法。正像要得出具体劳动概念,必须把劳动的社会形式抽象掉一样,要得出抽象劳动概念,必须把劳动的有用形式即具体劳动形式抽象掉。马克思指出:“因此,正如在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中,它们的使用价值的差别被抽去一样,在表现为这些价值的劳动中,劳动的有用形式即缝和织的区别也被抽去了。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是有一定目的的生产活动同布和纱的结合,而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同样,这些价值所包含的劳动之所以算作劳动,并不是因为它们同布和纱发生了生产上的关系,而只是因为它们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特殊的质被抽去,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质,即人类劳动的质,它们才是上衣价值和麻布价值的实体。” 

马克思对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的观点作了精辟的概括。他指出:“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进一步的质的人类劳动。在前一种情况下,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是劳动多少,劳动时间多长的问题。”  又指出:“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和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应该指出:创造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和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并不是互相独立的两种劳动,而是同一个劳动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或两种不同的属性,犹如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一样。

二、劳动二重性是理解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基础

劳动过程是从具体劳动方面讲的,价值增殖过程是从抽象劳动方面讲的。所以我们说,劳动二重性是理解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基础。

我们先考察劳动过程。劳动就是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力的买者资本家消费劳动力,就是让劳动力的卖者雇佣工人劳动。雇佣工人为了把自己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他必须首先把它表现在使用价值中,表现在能满足某种需要的物中。因此,资本家要工人制造的是某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一定的物品。虽然使用价值和财富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监督下进行的,但是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所以,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劳动过程是一个抽象,它抽调了劳动在其中进行的具体社会形式,它是从生产使用价值的角度讲的,因而是有用劳动,即具体劳动。

劳动过程中讲的劳动,指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撇开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自身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自身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他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蕴含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身的控制。(公众号: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就我们在上面把它描述为它的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对自然物的占有,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为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因此,我们不必来叙述一个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的关系。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这就够了。” 马克思风趣地说,根据小麦的味道,我们尝不出它是谁种的,同样,根据劳动过程,我们看不出它是在什么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奴隶监工的残酷的鞭子下,还是在资本家的严酷的目光下;是在辛辛那图斯耕种自己的几亩土地的情况下,还是在野蛮人用石头击杀野兽的情况下。既然劳动过程只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涉及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所以劳动过程讲的就是有用劳动,即具体劳动。

劳动过程有三个简单要素,即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合称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过程消失在产品中。它的产品是使用价值,是经过形式变化而适合人的需要的自然物质。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对象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中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了。例如,劳动者用丝纺纱,产品就是纺成的纱,劳动者的劳动对象化在丝变成的纱中。

上面我们考察的是一般性质的劳动过程,下面我们考察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资本家在商品市场上购买了劳动过程所需要的一切要素: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资本家开始消费他在市场上购买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让劳动力的消费者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消费生产资料。劳动过程就它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来说,显示出两种现象。首先,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资本家进行监督,使劳动正常进行,使生产资料用得合乎目的,即原料不浪费,劳动工具受到爱惜,也就是使劳动工具的损坏只限于在劳动中它被使用时损耗的必要程度。其次,产品是资本家的所有物,而不是直接生产者工人的所有物。工人从他进入资本家的工厂时起,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就属于资本家了。资本家购买了劳动力,就把劳动本身当做活的酵母,并入同样属于他的各种形式产品的死的要素。从资本家的观点来看,劳动过程只是消费他所购买的劳动力商品,而他只有把生产资料加到劳动力上才能消费劳动力。劳动过程是资本家购买的各种物之间的过程,是他所有的各种物之间的过程。因此,这个过程的产品归他所有。但这并不因此而改变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马克思特别强调这一点,明确指出:“当然,劳动过程的一般性质并不因为工人是为资本家劳动而不是为自己劳动就发生变化。”  这就是说,从劳动过程方面来看,无需考虑由于劳动从属于资本而引起的生产方式的变化。

下面我们考察价值增殖过程。资本家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资本家所关心的是下面两点:其一,他要生产具有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要生产用来交换的物品,即商品。其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生产这种商品所需要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总和。马克思指出:“他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  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的过程就是价值形成和增殖过程。马克思指出:“正如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 ;“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 

马克思以棉花转变为棉纱的劳动和制造炮膛的劳动的关系为例,对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作了比较。就纺纱工人的劳动过程来说,纺纱工人的劳动是使棉花转化为棉纱的有目的的活动。在其他一切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劳动越合乎目的,棉纱就越好。纺纱工人的劳动是一种和其他生产劳动不同的特殊生产劳动。这种区别在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表现出来,就是说,表现在纺纱的特殊目的、它的特殊操作方法、它的生产资料的特殊性质、它的产品的特殊使用价值上。另一方面,就纺纱工人的劳动是价值形成过程的劳动、是价值源泉来说,它却和制造炮膛的工人的劳动毫无区别。或者用一个人们更熟悉的例子来说,同植棉者和纱锭制造者实现在棉纱的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毫无区别。只是由于这种同一性,植棉、制锭和纺纱才能成为同一个总价值即棉纱价值的只有量的区别的各个部分。这里涉及的不再是劳动的质,即劳动的性质和内容,而只是劳动的量。劳动的量是容易计算的。在这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棉花转化为棉纱时,消耗的是社会平均劳动,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指出:“如果我们把价值形成过程和劳动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劳动过程的实质在于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在这里,运动只是从质的方面来考察,从它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从目的和内容方面来考察。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同一劳动过程只是表现出它的量的方面。所涉及的只是劳动操作所需要的时间,或者说,只是劳动力被有用地消耗的时间长度。在这里,进入劳动过程的商品,已经不再作为在劳动力有目的地发挥作用时执行一定职能的物质因素了。它们只是作为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来计算。无论是包含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或者是由劳动力加进去的劳动,都只是按时间尺度计算。它等于若干小时、若干日等等。”  这就是说,劳动过程的实质在于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即具体劳动;价值形成过程的实质在于生产价值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

马克思还对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做了比较。他指出:“如果我们把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比较一下,就会知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一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力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点而持续下去,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  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消耗了自己的体力和脑力,这部分抽象劳动为资本家生产出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如果生产过程到此为止,那就只完成了价值形成过程,而没有完成价值增殖过程。创造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资本家一定要把雇佣工人的工作时间延长到补偿劳动力需要的劳动时间之上,使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新制造的价值超过劳动力的价值,这部分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也是工人的抽象劳动创造的。

综上所述,正像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重性一样,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形成和增殖过程,工人的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正像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两种互相独立的劳动一样,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与增殖过程也不是两种互相独立的过程,而是同一生产过程的两个不同方面。

三、劳动二重性是理解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区分的基础

资本家要进行生产,必须把资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做可变资本,另一部分叫做不变资本。不变资本指资本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资本。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只是把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并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不会产生剩余价值,即不会增殖价值。所以马克思把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这一部分资本叫做不变资本。可变资本指资本家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资本。劳动力在价值形成过程中不同于生产资料,劳动力的价值不是被转移,而是由工人的劳动再生产出来。不仅如此,它还要生产出超过本身价值的价值,这部分价值就是剩余价值。由于用在购买劳动力上的这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价值量的变化,是一个可变量,会增殖自己的价值,所以马克思把它称为可变资本。工人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劳动,属于具体劳动;把劳动力的价值生产出来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属于抽象劳动。创造价值的劳动和保存或转移价值的劳动,并不是工人在同一时间内进行的两次劳动,而是同一劳动的两种不同属性。马克思以把棉花用纱锭纺成棉纱为例,对此做了说明。他指出:“工人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内劳动两次:一次由自己的劳动把价值加到棉花上;另一次保存棉花的旧价值,或者说,把他所加工的棉花和使用的纱锭的价值转移到产品棉纱上。他只是由于加进新价值而保存了旧价值。但是,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是工人在同一时间内达到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虽然工人在同一时间内只劳动一次),因此很明显,这种结果的二重性只能用他的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在同一时间内,劳动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制造价值,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值。” 

我们先考察马克思关于把生产资料的价值保存或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劳动属于具体劳动的分析。工人怎样保存或转移生产资料原有的价值呢?这只能通过他特有的劳动方式。例如,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织布,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保存或转移所使用的有关生产资料的价值。他们通过纺纱、织布、打铁所用的棉花和纱锭、棉纱和织机、铁和铁钻也就成了一种新产品、一种新的使用价值的形成要素。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的旧形式消失了,但又以新的使用价值出现在新产品中。(公众号: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我们在考察价值形成过程时已经讲到,只要使用价值是有目的地用来生产新的使用价值,制造被用掉的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就成为新制造的使用价值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这部分劳动时间从被用掉的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中去。马克思指出:“可见,工人保存被用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者说,把它们作为价值组成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并不是由于他们加进一般劳动,而是由于这种追加劳动的特殊的有用性质,由于它的特殊的生产形式。劳动作为这种有目的生产活动,纺纱、织布、打铁,只要同生产资料接触,就使它们复活,赋予它们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的因素,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 

我们再考察马克思关于工人把劳动力价值再生产出来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属于抽象劳动的分析。他举例说,如果工人的特殊的生产劳动不是纺纱,他就不能把棉花转化为棉纱,因而也就不能把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上去。不过,如果这个工人不再当纺织工人,而是改行当木匠,他仍然会用一个工作日把价值加到他的材料上。可见,他通过自己的劳动加进价值,并不是由于他的劳动是纺纱劳动还是木匠劳动,而是由于他的劳动是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劳动;他加进一定的价值量,并不是因为他的劳动具有特殊的有用的内容,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持续了一定的时间。因此,这种劳动属于抽象劳动。

马克思对上述两个方面的考察和分析作了总结。他指出:“因此,纺纱工人的劳动,就它的抽象的一般的属性来说,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把新价值加到棉花和纱锭的价值上;而就它的具体的特殊的有用的属性来说,作为纺纱的过程,把这些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去,从而把这些价值保存在产品中。由此就产生了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得出的结果的二重性。”  “新价值的加进,是由于劳动的单纯的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旧价值在产品中的保存,是由于追加的劳动的质。同一劳动由于它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不同的现象上。”  马克思的总结清楚地表明了劳动的二重性就其结果来说,表现为商品的二重性,即表现为价值和使用价值,从而说明了把购买生产资料的不变资本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劳动,属于具体劳动;把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的价值再生产出来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属于抽象劳动。这两种劳动产生的不同结果是同一劳动造成的二重作用。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与资本构成密切相关。资本构成要从双重的意义来理解。从价值方面看,资本构成是由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率,或者说,分为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的比率决定的。从再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物质方面来看,每一个资本都分为生产资料和活的劳动力;这种构成是由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的量和为使用这些生产资料而必需的劳动量之间的比率决定的。马克思把前一种构成叫做资本的价值构成或有机构成,把后一种构成叫做资本的技术构成。二者之间关系密切,资本的技术构成是价值构成的基础,或者说,资本的技术构成决定价值构成。如果资本的技术构成发生了变化,价值构成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资本的技术构成体现的是具体劳动,资本的价值构成体现的是抽象劳动,资本的技术构成和价值构成的关系体现的是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

四、劳动二重性是理解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的基础

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各种形式的资本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的唯一源泉,这是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前面已经讲过,资本家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他的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两部分。不变资本用来购买生产资料,可变资本用来购买雇佣工人的劳动力。不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只是把它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会改变原有资本的价值量,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可变资本通过购买的雇佣工人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不仅把它再生产出来,而且还要生产出大于劳动力本身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这就是说,剩余价值不是工人的具体劳动创造的,而是工人的抽象劳动创造的,所以说劳动二重性是理解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的基础。

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超过其劳动力价值的部分。榨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目的。马克思指出:“剩余价值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决定的目的” ,“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  剩余价值的生产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另一种是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指通过延长工作日增加剩余劳动时间生产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指出:“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的那个点,并由资本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指在工作日长度不变的条件下,通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指出:“为了延长剩余劳动,就要通过以较少的时间生产出工资的等价物的各种方法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把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作了比较。他指出:“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 

剩余价值不是在流通中产生的,因为在流通过程中,通行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使有贱买贵卖的情况发生,也不会产生剩余价值。因为一个资本家的所得,就是另一个资本家的所失,买卖双方的得失互相抵消,整个资产阶级得不到剩余价值。资本家在市场上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属于等价交换。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是由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劳动力的价值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之所以购买工人的劳动力从事劳动,正是为了占有两者之间的差额。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归于资本家,资本家拿去尽量使用,强迫工人把劳动日延长到超过必要劳动时间,其中包括剩余劳动时间。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内的劳动,补偿了资本家所支付的工资;在剩余劳动时间内的劳动,创造了多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无偿占有。

由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由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和剥削程度。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是资本家在销售商品后所获得的超过其预付资本的余额。这个余额来源于生产过程中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当剩余价值不被看做只是可变资本的产物,而是被看做全部预付资本(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的产物时,它就转化为利润。马克思说:“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 (46/43-44)随着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率也就转化为利润率。

剩余价值率是用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利润率是用全部预付资本(不变资本+可变资本)来计算的剩余价值的比率。二者是同一个量的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由于计算依据的标准不同,它们表示的是同一个量的不同的比例和关系。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从剩余价值到利润、从剩余价值率到利润率的转化过程中,如何掩盖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和剥削程度。

第一,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部分即不变资本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能创造出剩余价值。因为资本家只有预付不变资本才能对劳动进行剥削,资本家只有预付可变资本才能使不变资本增殖,所以在资本家的心目中,这两部分资本就完全混同在一起了。而且,因为资本家实际获利的程度,不是取决于利润和可变资本的比率,而是决定于利润和总资本的比例,即决定于利润率。在这种情况下,更使人们产生这样的误解:利润或剩余价值不是由可变资本创造的,而是由总资本创造的,这样就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的实质和剥削程度。马克思指出:“因为在利润率中,剩余价值是按总资本计算的,是以总资本为尺度的,所以剩余价值本身也就好像从总资本中产生,而且同样地从总资本的一切部分产生,这样,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有机差别就在利润的概念中消失了;因此,实际上,剩余价值本身在它的这个转化形态即利润上否定了自己的起源,失去了自己的性质,成为不能认识的东西。” 

第二,尽管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在数量上不同,而剩余价值和利润实际上是一回事,并且数量上也完全相等,但是利润和剩余价值还是有区别的,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个转化形式,在这个形式中,剩余价值的起源和它存在的秘密被掩盖了,被抹杀了。实际上,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剩余价值只有通过科学分析才得以从利润中剥离出来。利润只是形式,剩余价值才是本质。在剩余价值中,资本和劳动的关系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了;在资本和利润的关系中,也就是在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中,一方面因为剩余价值表现在流通过程中实现的、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另一方面剩余价值表现为一个通过它对总资本的关系而获得进一步规定的余额,所以在资本家看来,资本就表现为一种自身对自身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资本作为原有的价值额,同它自身创造的新价值之间的区别就被抹杀了。至于说资本在它通过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运动中创造出的这个新价值,是怎样发生的这个问题就变得神秘化了。它好像来自资本本身固有的秘密性质。在这种关系中,资本作为原有的价值额同它自身创造的新价值之间的区别就不容易分辨了。

第三,影响利润率的因素非常之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利润率受资本的有机构成的影响;其次,利润率受资本的周转时间的影响;再次,利润率受不变资本使用上的节约的影响;最后,利润率受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的影响。前面已经讲过,利润率是剩余价值率的转化形式,因此,影响剩余价值率变化的因素,同样会引起利润率的相应变化。虽然利润率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剩余价值率的高低。但是,利润率的高低除了取决于剩余价值率的高低以外,还受以上所谈的各种因素的影响。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利润的唯一来源。由于影响利润率变化的因素除去受剩余价值率影响以外,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这就造成似乎利润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假象,即剩余价值不是利润的唯一来源,从而掩盖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的实质。

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不仅是产业资本家收入的唯一源泉,而且是商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的唯一源泉。关于雇佣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如何在产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借贷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分割,我已经在《新视野》杂志 2019年第3期上发表的《研究的任务在于透过现象揭示本质——<资本论>第三卷的哲学意蕴》一文中作了说明 ,这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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