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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源 | 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雾海中的漫游者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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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             历史

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


杨洪源 | 文


    逻辑             

                             经济学              政治

批判

摘   要: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运用得较为广泛。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详尽阐释了这一方法之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合理性及唯一性,指明其不仅顺应了经济范畴的逻辑次序及其历史次序的几乎一致性,而且通过对经济范畴与具体实在的关系再阐释,丰富了它的内容。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从价值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逻辑过程和历史过程、逻辑分析同史料评述互动的叙述方式等方面,来观照与把握资本主义社会,重新“唤醒”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政治经济学批判;价值;货币;资本

方法的确立与运用,是哲学研究中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方法的运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强调较多。作为辩证逻辑的基本原则和辩证思维的重要方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被马克思运用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建构中。迄今为止,国内外学界就这一方法本身的研究,如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关系、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的关系等,探讨较多、成果颇丰,很多停留在理论的“自我阐明”阶段,缺乏对这一方法的历史维度即具体运用层面的翔实论证。有鉴于此,本文以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为切入点,呈现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作用及内容、价值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逻辑过程和历史过程、逻辑结构同史料评述互动的叙述方式等,力求正本清源。

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作用及内容




对于重新建构一个新的科学体系而言,确立方法与明确对象缺一不可,政治经济学批判亦不例外。不同于抽象地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扛鼎之作,或者孤立地评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议题等普遍做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通过系统地概括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及其内在联系,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表征的现实的个人之间的关系,进而将研究起点确定为现实的个人及其社会物质生产活动,也就是哲学意义上的具体实在。于是,规避用思维来把握的具体实在取代具体实在本身的产生过程,辨明经济范畴与具体实在的关系,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中的核心命题。如若不然,作为哲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仍然停留在“天国”而无法回到“人间”。
 
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就是马克思解答以上核心命题的结果。众所周知,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最早由黑格尔提出,指的是思维的逻辑应当概括地反映历史发展过程的内在必然性。黑格尔将这种统一仅仅停留在纯粹观念的层面,并且把思想演进与历史发展的真正关系“头足颠倒”,实属典型的唯心主义,在科学研究中产生重大影响后很快归于沉寂。但与此同时,不论从“纯粹思维”出发便能轻而易举地终结过去全部的形而上学和逻辑学,还是从未被真正批判与彻底驳倒,都表明黑格尔辩证法之合理内核的存在,它能够证明具有内在联系的发展着的人在历史中的存在,并按照一定的形式将各种历史材料联系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宏大的历史观。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中蕴含的巨大历史感,使之成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直接理论前提。这个方法之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合理性及唯一性在于,不仅顺应了经济范畴在逻辑次序与历史次序上的几乎一致性,有效避免了穷尽一切政治经济学史料而可能带来的各种无目的性解释,以及漫无止境从而舍本逐末的理论工作;而且符合思想进程与历史进程之间的密不可分性,摆脱了起干扰作用的各种历史偶然性与形式限制性。
 
遵循一定的方法进行研究,与将研究结论表述出来,绝非同一回事。这种异质性可能导致它们呈现相反乃至对立的形式。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研究方法多为实证的即实在论,叙述方法则是思辨的即观念论。对于这一认识的根深蒂固以致给政治经济学批判带来误解和非议,马克思始终保持着警觉,《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对“对唯心主义的叙述方式作一纠正”[1]的计划即为例证。通常来讲,充分占有现有材料、分析研究对象的各种发展形式、探究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依次构成研究方法的过程及要素;叙述方法则是将这些材料的“生命”观念地反映出来。由之,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在文本中往往呈现相互交织的景象。具体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就是勘破各种经济现象,厘清它们表征的社会关系及其内在联系构成的现实运动,并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阐释出来。
 
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的关系,属于从具体上升到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关系的派生物;逻辑与历史相统一,则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显然不会止于这种“蜻蜓点水”的描述,而是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切入点,对经济范畴与具体实在的辩证关系加以详细阐释,丰富发展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内容。
 
其一,简单范畴与具体范畴的辩证关系。针对黑格尔简化这种关系的做法,强调逻辑范畴的渐进具体化即为不断贴近外部世界的过程,马克思结合具体事例梳理出上述关系的复杂情形。其中,简单范畴相对于具体范畴,能够在历史上或自然上具有优先存在性。作为现实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简单范畴无论表现为一个具有支配作用的尚未发展的整体,还是表现为一个处于从属地位的较为发展的整体,都意味着具体范畴孕育于这种现实关系之中。例如,货币确实在历史上先于现代意义上的资本、雇佣劳动和银行等的产生。当然,相对例外的情形却也俯拾即是。在与其具有关联的具体范畴产生之前,一些简单范畴绝无独立的历史存在或自然存在。以占有与所有权为例,占有可以表现比较简单的家庭、部落中的一个关系,或者比较发达的社会组织中的一个简单关系。也即是说,占有起初并不属于法的关系,而是随着所有权的产生并以之为前提而发展成为一种法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简单范畴与具体范畴的产生次序不完全适应于社会发展形态的递进。斯拉夫公社的货币只适用于不同公社间的商品交换,很少在同一公社内部流通;在没有出现货币的情况下,秘鲁社会里就有了比较发达的分工和协作;货币虽然在古希腊社会和古罗马社会中作用很大,但仍处于实物租税的支配下……凡此种种,皆证实了上述结论。
 
其二,经济范畴之于一定社会形式的适用性。最简单的范畴即使可以凭借最高的抽象性而适用于全部社会形式中,也不能超过范畴本身作为历史的产物即不具有超越历史的先在性这个限度。也即是说,任何经济范畴只有在其形成或发展的一定社会形式下,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譬如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这个范畴,表面看来十分简单并且其一般性(劳动一般)的表象也似乎自古有之,实际上却是从近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逐步剥离出来的,是在不断深化对物质生产与社会财富的认识中被赋予各种规定的。马克思认为,从货币到具体劳动再到劳动一般,既意味着全部的具体劳动都可以构成一个作为前提的总体,其中任何一个具体劳动都不能支配另一个;又意味着劳动一般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适用性,不同的具体劳动成为偶然的、无差别的、可被时间量化的从而创造财富的事物;但绝不意味着将劳动一般作为永恒范畴而推广到一切社会形式中。
 
其三,相同的经济范畴在不同社会形式中的差别。人们显然可以诉诸对资产阶级社会的结构及其经济范畴的剖析,来透视已覆灭的社会形式中残存的、潜在的经济现象,终究无法抹杀相同经济范畴在不同社会形式中的差别。一方面,资产阶级社会的建立有赖于它之前社会形式中的部分因素,这其中一些原本作为征兆的事物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得到充分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2]。另一方面,“人体”毕竟不是“猴体”,正如人们能够通过考察地租来理解代役租和什一税,却不能将这三者等同视之。历史发展总是构筑于新的社会形式,把旧的社会形式理解为它的发展阶段。所以,资产阶级社会只是历史发展中的一种相对形式,其中的经济范畴亦同它在之前或之后的社会形式中的内容有着质的差别。这种差别往往表现为相同的经济范畴在不同社会形式中的悬殊地位,它们的历史作用次序与其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关系次序完全相反。
 
不仅如此,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起着根本决定作用和绝对支配能力的生产方式,就像遮蔽一切色彩的“普照光”一样。在畜牧业居于主导地位的游牧民族中,在农业起决定性作用的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中,以及在资本作为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的资产阶级社会中,土地所有权的社会作用与历史地位相差悬殊。因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以土地所有权作为起点看似合乎历史发展,实则谬以千里。有见及此,马克思将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一般抽象规定固定为交换价值(价值)、货币和资本,并且按照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将它们的关系阐释出来。

二、价值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




诚如马克思所言:“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条件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条件并在这些条件之内才具有充分的适用性。”[3]由此不难做如下推论:逻辑方式同时是排除了历史的具体形式和偶然性因素的历史方式。同理,逻辑起点也作为历史起点而存在。马克思指出,最初的关系会在抽象的思想进程和实在的现实进程中,不断推向各种新的关系。具体地讲,即使在最初关系的最简单形式中,也包含两个互相关联的方面。这既意味着可以通过分别考察每一个方面,得出这种相互关联的性质及作用;又意味着它们不是同一的而是差异的,并进一步演化为对立和矛盾。矛盾是在实践中发展并可能在这里得到解决,而非在人们的头脑中发生的。因此,最初的关系自身不能解决矛盾,只得诉诸新的关系。这种新的关系势必经历与此前的关系相同的过程,进而需要说明这个新的关系的两个方面的差异、对立、矛盾……循此反复。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从价值到货币再到资本的考察,正是按照以上方式展开的。
 
根据马克思的最初理解,资产阶级社会中表现财富的首个范畴正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后者作为价值的载体又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种规定的统一。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虽然准确认识到这个统一性,但忽略且颠倒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如下关系:使用价值是表现着一定经济关系的交换价值的直接物质基础,交换价值则给使用价值打下商品的印记。更有甚者,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还把劳动一般视为财富及其表现形式的源泉,继而产生将劳动一般当作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的认识误区。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专门探讨了价值作为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的合理性,使之成为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具体运用。
 
价值规定及其要素绝非纯粹的概念,而是产生并适应于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交换价值较使用价值而言只起次要作用,表现为交换价值之基础的是土地所有权而非资本;相反,在资本逻辑的统摄下,资本随着价值之后产生且又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前提,土地所有权此时也不能脱离这一前提而独存。扩而言之,价值与资本的上述关系涉及生产与流通这两个层面。一方面,产生交换价值的流通,同时产生资本的最初形式即商业资本,并进一步发展为货币资本、货币利息等形式。另一方面,脱离了生产这个基础,仅仅在流通中进行的交换价值的运动,本身不可能产生任何形式的资本。只有生产出来的商品源源不断地投入到流通中,后者才能得以一直延续;否则,要么因交换价值总额的全部交换完毕而停止,要么由于货币这个中介的积累或消费而中断。
 
这样一来,设定交换价值的运动与以交换价值为内容的运动即生产与流通之间的关系,使得探讨资本的逻辑起点成为无可规避的问题。马克思具体分析说,一旦将劳动当作资本的逻辑起点,就意味着资本被规定为生产的手段或工具,即能够创造出新的劳动的积累(对象化劳动)。可是,除了工具以外,构成资本的要素还有活劳动和原料。更何况并非所有用作生产工具的对象化劳动都可以成为资本。抽掉了其他要素而只保留对象化劳动,等同于把资本理解为物而不是关系和过程,也就是忽视了资本作为历史产物的本质属性。此外,将资本与积累劳动直接对应起来更是一种同义反复。从概念上赋予资本以直观规定只能为对象化劳动,而对象化劳动中又积累着一定量的劳动,因为劳动和资本分别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和客体本质。因此,阐明资本的概念不能从劳动的概念出发。
 
从价值的概念出发阐明资本的概念,绝不表明可以从价值直接过渡到资本。马克思强调,价值向资本的发展必须诉诸流通和在其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货币只有进入流通中才能得以存在,否则,交换价值最初在货币身上所取得的独立于流通之外的形式,只能是消极的、转瞬即逝的,或是虚幻的、固定不变的。货币一旦与流通联系起来,就会重新回到作为价值尺度和交换手段的形式规定上去。随着货币进入流通最终获得外在于流通的独立存在,并在这个存在中保留它自身及其交换价值,它就不再是货币而是资本了。
 
价值作为逻辑起点不是先验综合的判断,而是历史发展的结果,是在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转化的现实过程发生之后才实现的。不同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以观念上把握的价值为起点,马克思从可被感知的商品的二重存在,来描述价值的二重性。其中,商品作为一定产品的存在,表明它在可被感知的自然形式(使用价值)中潜在地包含着交换价值;它作为交换价值的存在,却又扬弃同自然形式的一切联系而只有社会形式。他进一步解释说,商品作为交换价值之间的差别只体现在量上,在质上和交换价值本身则是不同的。换句话说,交换价值必然要取得与商品相区别的存在。它们之所以可以并存,只是因为商品已经取得了自然存在和纯经济存在。“在纯经济存在中,商品是生产关系的单纯符号,字母,是它自身价值的单纯符号。”[4]而在自然存在中,商品是满足各种不同需要的产品。只有在和其自然存在相联系的且和需要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上,商品才是可交换的。
 
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的转化过程,概括说来是对象的观念化与观念的对象化的统一。事实上,从最原始的物物交换时起,人们就已经在头脑中把商品的全部物质属性抽离,使之成为某种价值符号;随后对商品进行单纯的比较即估价,最后进行结算以抵偿一个交换价值超过另一个交换价值的余额。马克思继续写道,在上述过程中,价值符号是观念上的中介,商品则为量的关系的表现。可是,商品成为交换价值,不仅意味着在量上转化为一定比例的数目,而且必须在质上转化为另一种物质要素。这就是说,实际的交换须诉诸实际的中介即对象化的价值符号来完成。其所以如此,一是在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实际交换中存有矛盾,即物质形态上的不可分割性与观念形态上的可分割性的对立;二是在于头脑中一下子即可作出的商品比较,实际中只是在由需要决定的一定范围内相继实现的;三是在于实际交换作为对象化的活动,受时间和地点等一定客观条件的制约。
 
总而言之,使用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仅仅表明商品作为等价物可以和其他一切商品相交换的比例而非直接相等。这种作为等价物的商品,不再是某种特殊的商品,而是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的象征,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本身的象征。这种象征即交换价值的物质符号,要以普遍承认为前提,并且只能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它绝非先验观念的实现,而是交换现实本身的产物。

三、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逻辑过程和历史过程




除却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的转化,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阐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时,还直接运用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并且叙述得更为娴熟和系统。他指出,在货币向资本转化的中间环节,形成了作为资本的货币,后者既是货币的一种更高形式,即超越货币作为货币本身的规定,又是先于资本的特殊存在而非资本的低级形式。也就是说,这种非资本的特殊形式却是资本一般的前提。由此可见,辨析作为资本的货币概念及其内涵,是准确把握货币向资本转化的首要步骤。
 
秉承上述思路,马克思将作为资本的货币置于流通中考察。他分析说,从简单的流通形式(货币—商品—货币)来看,作为独立化交换价值的货币在成为前提和结果的同时,交换价值本身却分别于货币和商品这两个规定上未能得以保存,而是在每一个规定上都作为这个规定的对立面来实现自我保存:在商品上作为货币保存自己,在货币上作为商品保存自己。随着简单流通向资本一般的过渡,作为资本的货币在形成后为了保存自身独立的交换价值,虽然也要出现在货币和商品这两个规定上,但不再是在这两个不同规定上的对立,而是它们的过程中的统一:“它既不是商品又不是货币,同时既是商品又是货币。”[5]它在商品和货币的规定上只是为了交换价值的自我保存进而自行增殖,并不是满足消费的需要。一言以蔽之,货币向资本的转化首先表现为交换价值的独立性及其形式变化。
 
此外,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还发生使用价值的变化:对象化劳动向非对象化劳动的转变,由空间存在方式变为时间存在方式。马克思认为,在货币形式上,交换价值只是凭借一种积极的肯定即抽象掉使用价值,并表现为自我保存和自行增殖的唯一方式,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真正的独立性表现为同它的对立面对立,即使用价值自身的积极否定,亦即商品作为使用价值被消费而非观念上的扬弃。此时,货币并未随商品消费而消失,产生使用价值的对象化劳动对于货币只是保存和增殖的方式。到作为资本货币时,对象化劳动的表现形式——商品抑或货币,都可能成为它的存在方式从而无法真正与之对立。于是,处于对象化过程中表现为主体性的非对象化劳动,有可能产生作为资本的货币的对立物的使用价值。
 
以上结论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可能性来考察亦可得出。货币作为可能性上的资本,意味着作为对象化劳动的存在方式的一切特殊使用价值,都成为交换价值的表现。此类情况的出现,不可能是货币同特殊的使用价值相交换的结果,只能是货币同具有普遍形式的使用价值相交换的结果。而这种使用价值就是生成、生产和增殖交换价值的(非对象化)劳动本身。马克思认为,非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主体劳动、劳动能力,都是同义语。在这个活的主体上,劳动作为能力即可能性从而只能作为工人而存在。由此,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可以表述为:工人将自己的劳动能力当作可用的商品出售,作为货币所有者的资本家则用货币购买它。此种场合下的工人,便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自由工人。然而,这里的“自由”带有一定的限度:工人必须是自己活的劳动能力的自由所有者,以便支配它并使之成为商品;这种唯一的商品被工人用来换取自己的劳动产品,从而成为他人的财产,受到这个作为货币所有者的他人的制约。因此,“对他的需要和要求仅限于使他能够为资本家带来最大程度的利益”[6],才是自由工人的真正内涵。
 
综上所述,货币转化为资本同时依赖于以下条件:第一,劳动者成为具有人身自由的工人,活劳动是其用以交换的唯一商品,并且不能直接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第二,购买者换取和使用活劳动的目的,在于保存和增殖他们自身拥有的价值。
 
那么,以上条件又是如何被历史所赋予的呢?在马克思看来,首先是劳动者作为土地所有者、劳动工具所有者、生活资料所有者、活劳动所有者等关系的解体。由于原料、工具、生活资料构成了资本的基本要素,因此,对劳动者的土地所有权、工具所有权、生活资料所有权和活劳动所有权的否定,成为资本的第一个公式的表现。土地、原料、工具、生活资料和货币等劳动的客观条件,从它们与劳动者先前的联系中游离出来,只是以独立的价值的形式同这些失去了所有权(财产)的个人对立,并进一步作为资本同自由工人对立。与之相对应的历史过程,则为前资本主义的主要所有权形式的消亡。
 
其中,在最原始的土地所有权形式中,土地同时作为原料、工具和生活资料而存在,从而形成一种具有较为全面的所有权关系的历史状态,并在工人同资本的关系中最早被否定。易言之,这种所有权形式在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中,作为历史消亡物而成为前提。与此同时,主要包括行会和同业公会在内的手工业劳动所有权形式,由于作为其构成要素的工具本身是劳动的产物,不再是土地这般异己的东西,因而包含着对最原始的土地所有权形式的否定。然而,对工具的所有权只是手工业劳动者占有原料和生活资料的中介,这样的历史状态也难以摆脱被否定的命运。到了生活资料所有权形式的历史状态下,除了作为自然条件的生活资料以外,土地、工具和劳动都不再归劳动者所有。不管是表现为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成员之间的关系,还是表现为奴隶制和农奴制,都以占有他人的意志作为统治的前提,也就是将劳动者当成工具。让劳动者从旧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必然要求,古代古典的土地所有权和日耳曼公社土地所有权等的消亡证实了这一点。
 
显而易见,资本的第一个公式是基于所有权关系的否定方面做出的考察。从自由工人的单向度出发,难免会得出一个先验的而非历史的不当结论,即资本预先占有原料、工具和生活资料的必然。有鉴于此,马克思的论证视角转向所有权关系的肯定方面,在资本的维度上阐释它的第二个公式及其表现,将货币财富的积累确证为资本的原始成因。他指出,货币财富的积累首先形成了购买活劳动的自由基金。从其形成过程或构成要素,如纯粹的等价物交换、高利贷、商人的动产等来看,货币财富的积累尽管未以资本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已具备与劳动的客观条件相结合的可能进而成为资本。加之行会制度和家庭工业所奠定的前提、局部出现的资本家与工人的雏形、旧的生产关系的加速解体、自由劳动市场的形成等的共同作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及其共同体形式被确立下来,又推动了货币财富的迅速积累,并最终演变为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也随之成为资本的价值增殖的主要产物。
 
通过上述考察可知,马克思将资本确定为一种关系而非特定的物。他指出,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资本家,因为在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中,对象化劳动表现为劳动主体的异己意志的财产,表现为同工人对立的另一个主体的对象性。而资本本身显然又是一种不同于资本家的存在要素。由之,资本乃是资本家及其存在要素之间的一种生产关系。“同样的物,有时可以包括在资本的规定中,有时可以包括在另外的、对立的规定中,因此,它或者是资本,或者不是资本。可见,资本显然是关系,而且只能是生产关系。”[7]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普遍错误在于,只看到资本作为要素的一面,并把这种要素限定在物质层面。

四、逻辑分析同史料评述互动的叙述方式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理论史梳理对于逻辑化建构的补充,亦构成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具体运用的内容之一。自进入资本流通的分析时起,马克思便采用逻辑分析与史料评述互动的叙述方式,且一直延续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和《1861—1867年经济学手稿》中,甚至在创作《资本论》的过程中有过关于以剩余价值学说史为内容的第四册构想。就其内容而言,马克思所做的理论史梳理大多为分析性的摘录和批评性的评述,涉及以斯密、李嘉图等为扛鼎人物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以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对立面示人的社会主义者的经济学说,以萨伊、巴师夏和西尼尔等为主要代表的庸俗政治经济学,几乎涵盖了当时的主流经济学观点,并按照剩余价值、利润和利息、货币形式等专题依次进行叙述。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剩余价值源于活劳动时间多于对象化在劳动价格中的劳动时间的部分。他认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由于各种因素而普遍对剩余价值的产生问题无从下手。斯密虽然认识到劳动创造价值的一面,但他只是在以利润与地租作为前提下简单地说明剩余价值产生于资本的生产过程;李嘉图虽然揭示了斯密混同劳动与劳动价格的决定作用的错误,但陷入了价值由工资决定的误区,未能意识到这一点与对象化劳动的决定作用的实质差别,故而止于同一产品的价格差在于包含着不同的对象化劳动时间的肤浅认识,进而导致诸如价值与财富的绝对对立之类的不当观点,以及片面的地租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等。自李嘉图学说的诞生以降,现代经济学家围绕其中关于剩余价值产生问题的分析,虽然形成了诸多争论,但是都没有认识到劳动如何能创造出比预先存在的价值更多的价值。
 
为了达到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普遍混淆剩余价值和利润之行径的彻底批判,马克思看似呈现出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一个先验结构,实则要揭示表象深处的现实基础——利润率掩盖了资本剥削劳动的真实比率,且总是表现得比这个真实比率要小很多。尔后,为了说明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获得更多相对剩余价值,因而表现为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趋势,马克思首先选取材料对此做了历史性考察:其一,斯密试图依靠各种资本之间的竞争来说明利润率下降趋势,殊不知却犯了因果倒置的错误,因为竞争只是资本主义生产规律的执行者而非发明者;其二,李嘉图将这个趋势归因于土地产量递减规律所引起的极差地租的增大,其理论症结在于没能对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做出区分;其三,韦克菲尔德基于资本的适用范围的不断扩大来解释利润率下降趋势,实际上是对斯密的观点的同义反复从而犯了相同的错误;其四,巴师夏和凯里在这个问题上顾左右而言他,强调生产资本扩大将实现利润总额增加,使劳动和资本在总产品中的份额都会得到提高或补偿,这种做法显然掩盖了劳动与资本的对抗性。要而论之,以上诸言皆未切入资本的本性。究其实,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趋势,存在于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本性要求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内部结构中。
 
马克思还详细梳理了观念的价值尺度理论、早期的货币数量理论,以及围绕它们的主要论战,直观地呈现出其对于理解货币形式的作用。马克思认为,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原因是极为清晰的:它在尺度职能上作为想象的比较点,只需使商品在个人乃至社会的观念中转化为货币;在尺度的形式上仅仅以计算货币出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值多少钱”;而货币的计算单位本身不表示任何价值即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时间。于是,观念的货币计量单位学说在17世纪末应运而生。斯图亚特较早地系统阐释了这一学说的历史背景和主要观点。正是他对货币成为观念的价值尺度的过程的充分论证,加之洛克和朗兹关于白银市场价格超过银币发行价格问题的争论、货币兑换等史实的佐证,使其影响力一直持续到19世纪50年代,这从高吉、加尔涅、贝利、弥勒、乌尔卡尔特等人的相关论述中可见一斑。然而,其所固有的弊端也很明显。除了忽视实在的价值尺度、颠倒观念的价值尺度与实在的价值尺度的关系、不理解价值尺度向价格标准的转化等理论局限之外,观念的价值尺度理论还会导致用劳动时间直接取代货币的错误实践诉求,如解决1857年英国商业危机,甚至被蒲鲁东主义者渲染为变革现存生产关系的伟大创举。由此可见,重新阐释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形式,成为马克思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必然要求。
 
同货币作为观念的价值尺度相伴随的是货币的价值问题,即它作为流通手段的一面。早在16~17世纪,货币主义和重商主义早就从货币作为流通结果的角度,将金银确立为现代世界财富的唯一形式。与此相反,古典政治经济学从流通手段上来界定它的形式规定,并基于贵金属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流通形式上的主导地位,将金属货币理解为铸币进而单纯的价值符号,再提炼价值符号的流通规律,提出货币价值与商品价格皆取决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这就是早期的货币数量理论,它可以追溯到16世纪法国重商主义者博丹那里,经由洛克、孟德斯鸠、休谟等人的发展,在形式上被李嘉图推向极致,最终集大成于詹姆斯·穆勒。对于上述学说的发展脉络,马克思熟稔于心。鉴于滴水不漏地叙述学说史可能带来的核心观点的遮蔽,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直奔主题,简要勾勒出货币数量论的发展脉络,分别做出部分肯定、完全否定、基本认同的理论态度和总体判断。尽管《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笔记本VII的写作止于此处,但从中能够清晰看到马克思为深入研究货币形式的问题所做的充足准备。
 
综合以上分析,不难得出马克思所作的理论史梳理之于其逻辑建构的意义:既奠定了廓清与解决理论难题的先决条件,又通过问题引导与统摄理论重新建构内在逻辑。在逻辑分析同史料叙述的互动过程中,马克思不仅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开辟的问题域上辨析毫芒、甄别意旨、厘清逻辑、指明误区,将他所实现的理论建构置于不同理论问题之间的递进所勾勒成的思想史图景中阐释,从整体上实现了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实质超越;而且打破了严格的、僵化的编年史顺序,用问题遴选史料、按价值排列顺序,在确定思想演进的大致轮廓的同时,推动了理论本身的进一步发展,达到了包括庸俗政治经济学在内的现代经济学无法企及的思想高度。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逻辑分析同史料评述的良性互动的价值,绝非止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方法的佐证,更蕴含着历史如何引领现实的深层意义,诸如历史在客观性与规律性的决定下如何彰显自身的本来面貌、历史以何种方式进行叙述才能更好地实现与现时代的有效接榫、源于实践的理论怎样才能做出有别于历史的表达从而显现真正意旨等。这些都有待进行深入挖掘与探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1页。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9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0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90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2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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