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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利刚 | 逻各斯、努斯:马克思的“资本逻辑”重释

 heshingshih 2022-12-30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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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学”(《资本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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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资本逻辑是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等领域使用的高频范畴,对此,国际学界的研究有着两种倾向:要么把资本逻辑理解为历史的机械反映,要么理解为近黑格尔式的自否定。不同的倾向导致了对于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不同理解:要么理解为机械的对立,要么理解为抽象的否定。从西方哲学传统来审视,上述解读把资本逻辑解读为“逻各斯”。通过对《大纲》和《资本论》的平权解读,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资本逻辑是“历史抽象”的结果,表现为逻各斯和努斯精神的统一;资本逻辑的限度在于资本的外在目的和劳动者的内在目的、资本的贪欲和劳动的生命力之间的异质性。进一步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现实的人”不仅仅是社会关系中物质生产的人,而且是有着逻各斯和努斯精神的鲜活生命体。社会规范“同一”或对象化这种具体的生命体的同时,又有着“非对象化”的“异质”和对抗。

来源东岳论丛》2022年第11期

作者代利刚,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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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逻辑”是当前国内外学术研究的高频词汇,“中国知网”篇名含有“资本逻辑”一词的论文就有892篇,涵盖了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等诸多领域。诸多马克思主义词典没有对“资本逻辑”下过精确的定义,不过,我们可以将之拆成“资本”和“逻辑”两个范畴进行解释。久留间的《〈资本论〉辞典》用资本运行的总公式来解释资本一词,即M-C-M’。一般来说,学界在辩证法层面上理解“逻辑”,其具体含义有着诸多不同。有学者认为,资本逻辑是“资本运动的内在规律和必然趋势,……通过一系列经济环节及其相互作用而得以具体体现”。也有学者认为,“资本逻辑乃是物化的生产关系的资本自身矛盾运动的规律”。还有教授则认为,“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是一个悖论,……工人只有在增强资本的力量时才能勉强活下去。”以上提出的“规律论”“矛盾论”“限度论”深化了对资本逻辑的认识,但是,还可深入探讨“规律”“矛盾”的动力是什么;“限度”本身内涵着何种对抗关系。这是“资本逻辑”范畴定性的关键问题。我们从国际学界对此问题的争论入手,重新检视《资本论》文本及其手稿与相关书信,对此问题再次给予解答。

一、近黑格尔式的自否定和历史反映论:一种逻各斯式的解读

日本学者河上肇给出了严密的历史反映论解释,他的著作《“资本论”入门》在上个世纪中叶翻译成中文,对我国学界有着相当的影响。书中提出了两个相继的问题:资本的出发点在哪里?以何种姿态出现?他的回答是资本主义发展的起点是世界市场的商品流通。其文本依据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的起始话语:“商品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那么,资本以何种状态出现?他认为,从历史上看,最初形态的资本是货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具有一定的社会权力,货币的“孪生兄弟”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出现了资本主义社会。

由此可见,以上严格遵从历史轨迹的解读含有历史反映论的意味,这种解读还延伸到了资本逻辑的整个演变轨迹。《资本论》第一卷把流通过程悬而不论,研究资本主义的本质生产过程,然后在第二卷中关注作为现象的流通过程,“这种具体的现象形态与本质之辩证的统一,是第三卷所研究的课题。”可见,河上肇把遵从从历史中寻找本质、本质呈现出现象、本质和现象结合的进路,视为带有反映论的本质主义倾向。苏联学者伊利延科夫不但也坚持“思维中反映具体现实的方法”,还把这种历史反映论延伸到对资本逻辑的“中介”问题的理解上。他认为,理论任务和经验材料之间的互动才是认识资本逻辑推进的方法,推进中的中介的认定也要建立在“剩余价值的事实”基础上,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资本逻辑运行的必然条件。那么劳动被中介的过程就是,劳动力对象化在劳动产品中的部分在资本运行的过程中被部分剥削,劳动中介与资本逻辑的关系是一种基于事实的剥削和对抗关系。

然而,英美的新辩证法学派和宇野学派反对这种历史反映论解读,给出了一种近黑格尔式的解释,代表人物分别是亚瑟和内田弘。内田弘依据《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提出货币形式过渡到资本形式在于“货币自我解体的矛盾”,即“货币要么回到流通之中要么从流通中独立的矛盾”。这种矛盾使得货币必须回到生成自己的“根据”(交换价值)之中,不断使得交换价值增殖才可以解决上述矛盾。内田弘的依据是马克思在《大纲》中的重要话语:“交换价值的设定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又表现为流通——表现为各交换价值彼此之间的充分发展了的运动——那么,现在是流通本身返回到自身的根据”。总之,内田弘认为,交换形式到资本形式的过渡是一种从矛盾回溯根据的过程,可总结为:“产品→商品→货币、货币的价值尺度规定→贮藏规定→资本形式”。

如果说内田弘把货币的贮藏功能的矛盾作为资本逻辑生成的根据,那么亚瑟则认为资本逻辑生成的出发点在于价格判断的缺陷。商品和货币的统一只是一种处于主观层面的、关于价格的“判断形式”,在市场上处于分散的、个体的状态。解决“价格判断”的上述问题的方法让货币处于一种不断自我运动的“自否定状态”(M-C-M’),“在资本形式中,价值成为它自身的结果而非其他关系的中介”。亚瑟在此的文本支撑是《资本论》中关于交换形式和资本形式之间关系的重要话语:“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这样就转化为一个自动的主体”。对资本自否定的执著使亚瑟消解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立场,认为“价值必须由价值生产”。那么,“商品生产的辩证法应该被更好地理解为形式融入物质之中然后又将物质发展成它自身的内容”,显然,亚瑟在形式与实体之间更侧重前者,反对内容以形式为中介,坚持形式以内容为中介。

资本逻辑生成的近黑格尔式解释最终反映到了亚瑟和内田弘对资本逻辑特征的认定上,亚瑟用黑格尔的“真正的无限”和“虚假的无限”来解释资本逻辑的两重特征。所谓真正的无限是,资本逻辑运动中中介的范畴既是前提又是结果,既是出发点,也是复归点,都把自身的潜在可能性实现出来并返回自身,这一过程中形成了新的科学技术、产品及其它实体。所谓“虚假的无限”是资本在“无止境的贪欲”的趋势下不断跨越自身范畴(货币、资本、平均利润率)的界限,使得剩余价值和“原始投资”成为一种交互变换的形式,进入了一种单调的重复循环。内田弘则把资本逻辑解释为黑格尔式的“一般性→特殊化→个别性”的演进过程:一般性指的是从商品、货币到资本的一般过程,特殊化是产业资本分化为各种形式,通过竞争分配利润率;个别性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结合,表现为对金融资本等资本主义的个别物。

传统观点的历史反映论和新辩证法学派的近黑格尔式解读分别抓住了资本逻辑生成的历史前提和主体自否定给予资本逻辑“历史规律论”和“范畴回溯”论的解读。其实,两种解读的共同点是都把资本逻辑当做逻各斯(logos),逻各斯在古希腊的语境中表示动词“言说”(legein),包括了去解释、给出数值、下定义、给出命题、展开讨论等含义。苏格拉底的逻各斯是他的精神助产术式的讨论问题的方式,指向解决问题的确切的、抽象的定义。柏拉图使之上升为事物背后的理念,《蒂迈欧篇》则直接把逻各斯和理念联系在一起,使得逻各斯成为一种不变的普遍性存在。亚里士多德把逻各斯动词化,他“用语词逻各斯(Logos)表达一些事物本质的动词态”,康德则把逻各斯的动词形式内化为主体形成认识的先验范畴,黑格尔在扬弃以上思想传统的基础上,用逻各斯表示范畴不断推演的过程,特指特殊对象通过主体反思不断返回和扬弃为普遍性范畴的过程。

通过以上学术史考证可知,代表普遍性的逻各斯经历了动词化和内在化的过程。河上肇对资本逻辑的反映论解读主要依据马克思在第二版《资本论》“跋”中的“彼得堡欧洲通讯”。该通讯中表明《资本论》要论证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秩序的必然性”,河上肇由此把“社会关系”的“秩序”解读为历史现象背后的规律或理念,资本逻辑也就成了这种理念中的一种,其实质是一种柏拉图式的逻各斯。近黑格尔式解读依据则是以马克思的《大纲》解读《资本论》,把资本当作“自为存在的价值”,不管是亚瑟从价格判断的分散性引出的资本逻辑,还是内田弘从贮藏货币的矛盾性引出的资本逻辑,都把资本逻辑认定为独立、自为、具有抽象统治能力的普遍物,这是一种内在化和动词化的逻各斯。然而,从《大纲》《资本论》及相关书信的历史谱系可以发现,马克思的资本逻辑并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逻各斯主义。

二、努斯精神:资本逻辑运动的隐性动力

以上河上肇等学者的历史反映论解读主要依据《资本论》给出的历史事实,而新辩证法主要以《大纲》中资本的“自在”或“自为”解读《资本论》,接下来,我们按照马克思思想发生的顺序检视这两个文本,进而厘清马克思关于资本逻辑概念的思想内涵。

《大纲》中,马克思给出了从货币形式到资本形式的三种推演方式。第一种推演:简单流通形式不具有自我运动的能力,必然要被资本形式(M-C-M)否定,原因在于,“简单流通是一种抽象的形式,不包含自我更新的原动力”,需要扬弃为更为本质的、自我运动的具体形式。这就形成了“独立化的交换价值”,即资本形式。第二种推演:资本逻辑产生的原因在于简单流通形式中质和量之间的矛盾,货币在质上是所有“使用价值的汇总”,但是货币又有一定的量的规定。人们总是希望超出量的限制,这就导致了量和一般规定的质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的方法是贮藏形式的货币不仅仅可以作为流通手段进入流通领域,而是也可以成为“自行增殖”的过程物。第三种推演:简单流通中具有特殊性的货币潜在的一般性使得货币形式过渡到“资本一般”,相较于资本的一般性来说,货币反而具有特殊性,货币“本身在其特殊性上表现交换价值的一般性”,使得自身过渡到资本形式。

更深层来看,以上三种方式呈现出特殊物潜在实现普遍物的黑格尔式范畴推演过程,也是一种逻各斯式的演绎,资本形式的生成是解决简单循环形式的偶然和必然、非自足和自足、量和质、特殊和一般之间矛盾的结果,简单流通形式中货币潜在着必然性、自主性、一般性,资本的基本形式就是这三种特性的实现。

这三种演绎看似印证了亚瑟等学者的逻各斯式解读,但是,在《资本论》“货币转化为资本”部分,马克思的证成转向了逻各斯的对立面“努斯”。他先论述了资本逻辑出现的历史情境,特别强调资本早期贸易的历史是资本产生的历史前提,即“16世纪现代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建立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接下来,他重点论述了“货币的货币”和“资本的货币”的异同。然后,马克思竭力论证的是资本形式作为“过程的主体”的推进动力在于“努斯精神”。

何谓“努斯”?在古希腊,努斯(nous)有着与精神或心灵(Mind)相似的含义。苏格拉底把努斯当做一种能够使得精神不朽的美德。亚里士多德也继承了苏格拉底的观点把努斯定义为“作为人类存在最高的善的精神活动”。恩培多克拉把努斯界定为推动事物前进的“爱和恨”,而阿那克萨哥拉则直接把努斯定义为与物质相对的“有精神理智活动的生命体”,“渗透于万物中的精神”。黑格尔对于努斯的定义又回到了阿那克萨哥拉。他认为,努斯和逻各斯都是精神(Geist)的不同侧面,是范畴演进的推动力,有着“精力、生命力、活力”的含义。对此,邓晓芒教授认为,黑格尔的“精神……更深刻的思想溯源要追溯到古希腊的努斯(Nous)”。他还认为,“理性和精神在黑格尔那里几乎是具有同等涵义的两个概念。但精神更强调自由、生命、本体、努斯的自己运动的能动性,'理性’则更强调逻辑、普遍本质、逻各斯的确定性”。

马克思如何描述“努斯”?柯贝特先把资本逻辑当作一种投机和赌博,马克思表示认同并进一步指出资本运行 “似乎是一种既无目的又很荒唐的活动”,对交换价值和抽象财富有着疯狂的追求。马克思上升到了理论高度,使用了“绝对”一词说明资本家竭力追求“交换价值永恒性”的贪欲。在MEGAⅡ版本的《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原话是:“Dieser absolute Bereicherungstrieb, Diese leidenschaftliche jagd Auf Den Tauschwerth ist Dem Kapitalisten mit Dem Schatzbildner gemein”,中共中央编译局翻译为“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交换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贮藏者所共有的”。其中,关键词“绝对的致富欲”中的致富欲(Bereicherungstrieb)为Bereicherung和trieb的合写,trieb表示本能、欲望,该词在整个MEGAⅡ版本《资本论》第一卷中出现了15次,均在资本追求剩余价值或延长工作时间意义上使用。弗洛伊德式的马克思主义学者Adrian Johnston对trieb一词进行过详细的分析,他把马克思从货币到资本的过渡称为“从封闭的需要到无限的贪欲”。这种贪欲与西方传统的“努斯”精神是相通的,都是一种非理性层面上的渴望,马克思从两个方面深入解释这种贪欲(努斯):一方面,贪欲是一种狂热的、激情的本身或心理状态,马克思称之为有激情的资本家(verrückte Kapitalist)、狂热的猎手(leidenschaftliche Jagd);另一方面,贪欲是要实现出来的意志,马克思先称之为有意识的承担者(bewußter Träger),后把意志和意识(Willen und Bewußtsein)结合起来,强调此词的实践性。

以上两层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资本逻辑动力“贪欲”的描述所指的是意识层面狂热的渴望,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阿那克萨哥拉和黑格尔对于努斯的定义。不同的是,马克思在这里特指资本增殖的非理性的贪婪。在“贪欲”的驱使下,商品只是这种一般存在方式(M-C-M’)的变形,“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

为呈现贪欲对资本逻辑的驱动过程,马克思给予“过程的主体”的努斯精神起作用的三段论论证:i“价值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ii “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iii结论:“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可见,对剩余价值的贪欲使得资本成为自主运动的主体,努斯精神是资本逻辑自行运动的动力。马克思把这种动力比喻为父亲对儿子的情感,价值与剩余价值之间是“圣父”和“圣子”的关系,二者同为剩余价值,价值只是生出儿子的父亲,然后又合为一人。

对贪欲一词的分析可知马克思的资本逻辑的一个重要驱动力是西方传统中的努斯精神。那么,资本逻辑的逻各斯证成与努斯证成是否有融贯的可能?此问题可分解为以下几个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在本源层面上资本逻辑是如何生成的?生成方式显示了资本逻辑有何种特性?这种特性如何融合两种精神?

三、历史抽象中的主体:逻各斯和努斯精神统一的中介

为了解决资本逻辑的逻各斯精神和努斯精神的关系问题,我们需要回顾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使用的方法来寻求解题进路。马克思在《大纲》中批判黑格尔把实在的现实解释为自我运动的结果,合理叙述方法应是:“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那么,“完整的表象”如何提取出“抽象的规定”?由于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这一问题又可以转换为另一个问题:历史表象与资本逻辑这一“抽象规定”之间是何种转换关系?就此,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又由于马克思的社会关系是处于历史中的社会关系,因此也是一种历史抽象

在1858年4月2日马克思给恩格斯的信中,对于历史抽象有着三层论述:其一,“价值…虽然这是抽象,但它是历史抽象,它只是在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上才能产生出来”。其中“一定的”(bestimmten)表明抽象的对象是特定的历史情境。其二,抽象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关系相继发生过程的提炼。马克思反对以不发达的生产关系为抽象基础,也反对把发达的和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对立起来,他强调以历史相继发生的视角看待价值之类的经济范畴。其三,经济范畴具有主体性,马克思在考察从价值、货币到资本的范畴演变后,认为经济和谐论以表层的交换平等认定资本主义是自由和平等的王国具有局限性,这些平等交换的背后隐藏着不平等——不是范畴的不平等而是人作为主体的不平等

因此,作为经济范畴的资本逻辑是历史抽象的结果,是对一定历史中相继发生过程的抽象,具有一定的主体性。那么,我们按着这一方法再次回到历史事实来重新认识资本逻辑。在《大纲》中,马克思关注过商业民族(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认为他们的商业在资本尚未成熟时期就已经有资本的萌芽。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也表示过资本逻辑产生于16世纪出现的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资本论》第三卷二十章,马克思对资本的历史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论述。其中,庸俗经济学家把商人资本看作产业资本生产和演进过程的附属物,马克思用历史事实指认了庸俗经济学家的非历史性,他坚持资本的研究必须依据真实的历史。

马克思对庸俗经济学家批判的第一个历史事实是“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商人资本代表着货币财产的集中,作为简单商品循环的主体早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已经出现,它把贮藏的货币用于生产领域,这是资本实体产生的前提。马克思的批判依据的第二个历史事实是在历史上不是先有工业资本再有商业资本,商业资本与工业资本的结合有着三种形式:商人变成工业家;商人从小老板那里购买商品,使之成为中介;工业家本身成为商人。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上述历史进程中,商人的流通资本对于生产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马克思依据安德森的《商业史》,指出在商人资本向一般资本形式的过渡中,“商业使生产越来越具有面向交换价值的性质”,进而导致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货币的世界化,以及传统生产方式的逐步瓦解。虽然城市工业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并不一定与商人或商业资本的发展并进,但是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导致商业和世界市场突然扩大,使得商人资本、世界市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着相互促进作用,“商业的统治权现在也是和大工业的各种条件的或大或小的优势结合在一起”。

以上对历史事实的刻画中,马克思强调过两次“商业使生产越来越具有面向交换价值的性质”,这其实从历史层面表达了生产和商业之间的潜在与实现的关系,生产主体越来越受到资本的规范或规制,这是一种基于历史事实的社会主体反思式的规范关系,也是逻各斯意义上的抽象关系。

因此,资本逻辑的逻各斯精神基于对历史事实的抽象,不但如此,马克思也从历史中抽象出努斯精神。《资本论》第三卷“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中,商人资本已经表现出一种“贪欲”式的努斯精神,商业资本对商业利润的追求“大部分是从侵占和欺诈中产生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六章“原始积累的秘密”中,马克思从商人资本和工业资本融合后的资本积累的历史来说明资本的形成和发展。他指出,工业资本不但排斥手工业师傅和封建主,而且剥夺农民的土地和奴隶贸易,辅之以关于压低工资进行立法。随着资本积累的加剧,在竞争的驱使下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日益加重,马克思如此总结资本的这一形成和积累过程:“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这里的“贪欲”一词也根源于资本形成的历史,是资本逻辑的主体性的体现,也是资本逻辑的逻各斯推进方式的本源推动力。

因此,从马克思的历史抽象方法来看,资本逻辑范畴根源于资本主义产生的特定历史中商人资本和工业资本的关系,马克思试图把这种关系“表现”为辩证逻辑。因此,资本逻辑范畴本身具有一定的主体性,历史主体成为资本逻辑辩证法的逻各斯精神和努斯精神的重要的联结中介。产业资本“具有面向交换价值的性质”,受到商人资本的规制,这种规制不但蕴含逻格斯式的理性反思,而且也含有贪欲等努斯精神的意味。

四、中介的非对象化: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

马克思的资本逻辑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的不同不但体现在历史抽象与主体反思之间的差异,而且还体现在对中介问题的不同看法。中介就是范畴运动的中间环节或扬弃对象,在黑格尔那里,中介在努斯精神的冲动下通过反思不断向逻各斯复归。但是在马克思那里,中介(劳动)不能完全对资本对象化,在逻各斯和努斯双重维度上,资本和逻辑存在异质性关系。

《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已经“将工人与一种看不见的客观存在的资本关系对立起来”。马克思在《大纲》中用三段论式演绎论证了劳动和资本之间是肯定和否定并存的关系。马克思首先把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分解为两个过程:工人拿自己的劳动与资本的一部分交换价值相互交换,其二,资本换来的是一种可以使得资本增殖的、创造价值的劳动。马克思要论证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第二个过程何以可能。马克思从现代社会的内在结构入手展开论证,现代社会是一种“地租—资本—雇佣劳动”的三段论式结构。也就是说,资本创造了一种现代“土地所有权”制度,催生了雇佣劳动的出现,这一过程中,资本成为土地所有权生成雇佣劳动的“活动中项”。具体而言,资本的原始积累使得一切“客体”(劳动工具、劳动资料)与劳动相分离,劳动本身是资本的对象,但是,这种劳动“在客体形式上是非对象的东西”,资本所有权的失去使得劳动成为“非对象化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非资本本身的劳动”。马克思从肯定和否定两方面对这种劳动做了探讨:从否定维度上看,因为劳动本来是与肉体结合在一起的对象性活动,所以这种劳动完全地和“对象的财富”隔离开来,使得劳动者处于“绝对贫困”的状态;从肯定方面来看,活劳动与资本不同,资本是一种现实性的财富,而劳动是具有增殖潜力的“一般的可能性”,因此,劳动是“价值的活的源泉”,这就决定了劳动是资本的前提。

由以上可知,《大纲》中,以所有权为核心,活劳动的对象性(肯定维度)与非对象性(否定维度)分别显示了劳动中介与资本逻辑之间的同质和异质关系。但是,《资本论》中资本逻辑与劳动中介的关系不再仅仅是所有权引起的同质和异质关系,而是高剩余价值率与“指挥权”的互塑引起的表层同质和深层异质关系。马克思给出了从表层到深层的推演过程。i马克思首先在历史维度上说明了资本和劳动的结合具有“自然必然性”,只有自由劳动的出现才能产生资本,在一定意义上肯定了《大纲》中的基本观点“劳动者失去所有权导致劳动的非对象化”。ii资本和劳动的“能力”之间的同质和异质为“假象”和“实质”的关系。劳动力的卖和资本的买看似是一种平等交换式的“前定和谐”的局面,资本主义以此自我标榜为自由和平等。但是,劳动能力的“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不同,力的“实际表现的价值”要比让渡的交换价值多,这就是剩余价值产生的前提。iii高剩余价值率的的追求使得资本发展出对工人或劳动的“指挥权”。马克思在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的结尾提出了“指挥权”概念,马克思对此的定义是“人格化的资本”对工人进行一种强制性的、有强度的工作。起初资本对劳动的关系还是一种使其服从的关系,但是,不断增强的对高剩余价值率的追求使得“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

在《资本论》(特别是第九章)中,与 “指挥权”或“控制权”“贪欲”联动较多的“生命”一词显示:资本和劳动在逻各斯和努斯方面的两重异质或对抗

从逻各斯的维度来看,作为普遍物的资本与作为特殊质的劳动者之间看似同一的背后存在异质性。黑格尔认为,主体通过反思从中介那里上升到普遍概念,高阶范畴具有对上一层中介范畴的中介和扬弃的能力,这种反思带有目的性,目的性分为外在目的性和内在目的性。外在目的性的含义包括“这种目的性不是对象内在要实现出来的,而是人类或统治者通过有着目的性的中介引入的”。内在目的是指,不是预先设定的,而是由自身的目的所驱动的。外在目的的概念和对象是有隔阂的,内在目的中概念和对象融为一体。黑格尔的外在目的和内在目的可以在生命中达成统一。但是在马克思这里,资本这一外在目的同一或吸纳的只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能“同一”的是劳动的内在目的。具体而言,资本增殖的外在目的也不是资本家的善恶所决定的,而是社会合力制造的结果,原因在于,“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这一外在目的不能中介或“同一”内在目的,导致劳动者必须通过意志和注意力来实现外在目的。马克思在第五章论述一般性的劳动时,提出意志与内在目的的对立关系:“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他自己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就越需要这种意志”。也就是说,马克思还是坚持了劳动者对体力和智力活动的享受作为一种内在目的。资本社会中,此种内在目的和资本强制的外在目的之间存在着冲突。

从“努斯”维度来看,资本的贪欲不能“同一”劳动者的生命本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作为普遍物的资本的贪欲不顾及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在《资本论》第八章“工作日”中,马克思以资本的“吸血鬼”隐喻说明资本靠吸食活劳动才能获得生命力。资本为了获得剩余劳动不断延长工作时间,严重威胁工人生命健康,而工人为“恢复生命力”,使自己处于健康的状态,要求限制工作时长,这就引起了关于劳动者自身“消费界限”的争夺;其二,过剩人口之间的竞争使得资本家可以获得“折磨”劳动者的可能,资本的欲求使得资本家可以随意践踏“人民的生命”,吸收“生命要素”,而“人们为体力和智力的衰退、夭折、过度劳动的折磨而愤愤不平”。资本家为获得劳动者高额的剩余价值,不会顾及工人的“生命”痛苦,劳动者被中介的只是作为工资的那部分劳动,剩余价值与生命本身不能被资本中介、“同一”和对象。

余论:资本逻辑的重释与更广的研究空间

资本逻辑的重释。把资本逻辑仅仅视为一种规律、矛盾、限度,容易陷入一种柏拉图式本质主义,难以解释活生生的生活世界。本文的论证是,资本逻辑运动中的价值、剩余价值、利润率分配等关键环节的推动力就是历史主体的逻各斯和努斯精神,努斯精神更为本源,推动力的厘清可以使我们清晰地看到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是资本对劳动中介的非对象化或不完全对象化,资本只能“同一”劳动能力的工资部分,不能“同一化”劳动的内在目的(逻各斯层面)和生命载体(努斯层面),由此资本逻辑产生内在对抗。相较于苏联教科书和新辩证法对资本逻辑的逻各斯式解读,本文的推进在于把逻各斯式解读推进到更具原动力的努斯精神,论证出资本逻辑是逻各斯精神和努斯精神的统一,从而带来对于资本逻辑内在矛盾的新理解:资本的贪欲和劳动的生命之间的矛盾,资本逻辑的外在目的和劳动的内在目的冲突。这将带来对马克思哲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石的重思。一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是处于社会关系中进行物质生产的“现实的人”,这种观点源自《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于“现实的人”的正面定义。但是,这一重要文稿中,马克思对施蒂纳的批判受到的关注较少,这是深化对“现实的人”的关键。有学者认为,通过批判施蒂纳的新人本主义,马克思“否认了人本主义的类哲学,放弃从总体逻辑中的价值悬设出发。真正着眼于现实的社会经济事实”;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马克思'现实的人’仍然具有以'现实’、'感性’为根基的'本质性’、'普遍性’、'神圣性’和某种意义上的'抽象性’”。因此,争论的核心是马克思主张的“现实的人”到底是感性的、特殊的人,还是抽象的、普遍性的人。毋庸置疑,《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体现的是马克思成熟时期的哲学思想。那么本文对资本逻辑的重解也就蕴含着对于“现实的人”的深层理解:人以逻各斯和努斯两种状态生活,自身的具体行动和社会的结构于同质关系中的蕴含着异质关系,二者的统一和对抗推动社会不断运动,因此,由于“对象化劳动被社会规范而产生的'选择性关注’蕴含了劳动主体不能被社会规范的'非对象性’”,“现实的人”是处于感性具体(特殊性)与社会规范(普遍性)交互作用和不断运动中的生命体。

(注释、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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