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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召峰 | 关于《资本论》开篇商品性质的争论:一个批判性评述

 ydzhydzh 2023-08-01 发布于天津

关于《资本论》开篇商品性质的争论:

一个批判性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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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商品”开篇。不过,开篇“商品”究竟是“概念”,还是“事实”;开篇商品究竟是简单商品、资本主义商品,还是商品一般,抑或是商品一般与简单商品的统一——对此,国内外研究者有诸多争论。本文评述了学术界的相关争论,进一步论证了“商品一般说”。本文认为,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要从“商品一般”开始,是因为:只有说清楚商品才能说清楚货币(货币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有说清楚货币才能说清楚资本(资本由货币转化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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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召峰,山东鱼台人,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首批“浙江省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主要学术兼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理事、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理事、全国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学说史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理论、《资本论》基础理论、社会形态理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等项目多项;出版学术专著两部(《拜物教批判理论与整体马克思》《学科贯通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一种解读》),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教学与研究》《浙江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余篇。

摘要:《资本论》是从分析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形式开始的,而不是从“商品概念”出发的。关于《资本论》开篇商品是什么商品,学界大致有“简单商品说”“资本主义商品说”“商品一般说”与“商品一般与简单商品统一说”等看法。“简单商品说”强调“逻辑与历史的一致”;但马克思并没有先叙述资本的原始积累,再来剖析资本。“资本主义商品说”认为,作为出发点的“资本主义商品”暂时舍掉了“资本关系”;可是,抽象掉了“资本关系”,“资本主义商品”将不复存在。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要从“商品一般”开始,其原因在于:只有说清楚商品才能说清楚货币(货币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有说清楚货币才能说清楚资本(资本由货币转化而来)。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并不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而是“低级”与“高级”的关系;从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历史的发展”,从商品生产一般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才是“逻辑的上升”。

关键词:简单商品;资本主义商品;商品一般;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开篇部分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不过,我们有必要探讨的是,作为《资本论》叙述起点的商品究竟是“商品概念”,还是一种“社会性事实”?对于作为叙述起点的商品是什么商品,国内外学术界的理解也分歧甚大——学者们有“简单商品说”“资本主义商品说”“商品一般说”“商品一般与简单商品统一说”等多种不同的看法。探究《资本论》开篇商品的性质,对于正确理解《资本论》的逻辑体系、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逻辑起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作为分析对象的“商品”:概念,还是事实

《资本论》叙述起点是“商品”,这一点显而易见。不过,我们有必要讨论的是:这里的“商品”究竟是“概念”,还是“事实”?

有人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理解为从商品概念到货币概念,再到资本概念的逻辑演绎。在这种理解中,作为叙述起点的就是“商品概念”了。在批判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马克思说:“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所以没有任何必要把它'分割开来’。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我分析商品,并且最先是在它所表现的形式上加以分析。在这里我发现,一方面,商品按其自然形式是使用物,或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从这个观点来看,它本身就是'交换价值’。对后者的进一步分析向我表明,交换价值只是包含在商品中的价值的'表现形式’,独立的表达方式,而后我就来分析价值。”马克思不是先给商品下定义,即不是从商品概念或价值概念出发的,而是从分析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形式开始的。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形式;交换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形式,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是抽象人类劳动在特定生产关系中的独特表现形式。商品有其自然形式和社会形式,这是一种“社会性事实”。日本著名学者见田石介在其《资本论的方法研究》一书中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他说,马克思的分析是对既定事实的分析,“不是分析概念、规定、定义,同时也不是分析对于观念性的前提所设定的各种各样的假定条件,而是对不可动摇的现实进行的分析才谓之分析,这是马克思的分析的第一性质”。

二、“简单商品说”:逻辑叙述顺序与历史发展顺序

“简单商品说”应该起源于恩格斯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解读。恩格斯特别强调“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因而,他在介绍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时指出:“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刻开始。”恩格斯的意思是,马克思是从商品的起源开始,来分析商品的。1894年,恩格斯在为《资本论》第3卷写的《序言》中提出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概念,并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是从简单商品出发,而不是从“资本主义下变形的商品出发”。苏联著名经济学家卢森贝沿袭了恩格斯的说法。在《〈资本论〉注释》中,他说,研究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需要“从资本主义历史的开端处着手,即从简单商品生产着手,甚至从简单商品生产的产生着手”。日本学者河上肇也有类似的看法。在其《〈资本论〉入门》一书中,他说:“《资本论》开头(第一章第一节)所分析的是,从资本主义商品中抛开'资本主义’这一规定的那种商品,但是,既然从资本主义商品中把资本主义这一规定抽去,它只是简单的商品(单纯商品),而这种简单商品在历史上当然是发生于资本主义商品之前的。”我国也有学者持“简单商品说”。王亚南先生认为,马克思“开头所讲的商品,还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商品”,而是简单商品。王思华先生说:“简单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在历史上是先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因此,马克思在这里是从简单商品生产的分析开始。”卫兴华先生认为,《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第一节“是从作为资本的历史前提的简单商品出发进行分析的”。

 “简单商品说”的主张者往往强调“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其通常逻辑是:简单商品在历史上在先,是资本的历史前提,而逻辑需要跟历史相符合,因而,《资本论》的叙述就从简单商品开始。按照“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原则,马克思应该先叙述商品的起源再分析商品,可是,《资本论》的逻辑叙述并不是这样的。其实,是不是历史前提与是不是逻辑起点,是两个有重要差别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逻辑与历史的一致,是否就意味着逻辑叙述的先后顺序与历史发展的先后顺序完全一致?苏联学者罗森塔尔认为,甚至走马观花地浏览一下《资本论》也能发现,马克思远非在一切场合都遵循“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原则,“例如,从阐明资本原始积累的秘密开始来研究资本,然后转而分析资本本身,看来好像是合乎逻辑的。可是大家知道,马克思是在第一卷之末,即在他已经确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毁灭的不可避免性之后,才来阐明资本原始积累问题的”。资本的原始积累是资本生产的历史前提,但马克思并没有先叙述资本的原始积累,再来剖析资本——这是“简单商品说”的主张者需要面对的难题。

三、“资本主义商品说”:“资本关系”与“资本主义商品”

成保良先生是我国较早提出“资本主义商品说”的学者。他在1964年1月20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论文(作者署名:葆良)中认为,《资本论》是反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范畴体系,商品作为《资本论》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商品。骆耕漠先生认为,《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一篇是“以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为对象的,只不过按科学的抽象法暂时舍掉资本商品中的资本关系,而单独先分析它所包含的简单商品这一'始基’关系而已”。罗雄飞教授也有类似的看法:“《资本论》开篇中的商品货币关系以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为现实基础,其内涵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反映”;《资本论》开篇中的“商品的本质规定即价值的规定,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定历史形态下的抽象,因而这里的商品理所当然是资本主义商品,而不可能是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简单商品’,也不应该依照形而上学的方式把它看成'商品一般’”。这其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深究:(1)若把“资本主义商品”中的“资本关系”抽象掉,它还是“资本主义商品”吗?(2)《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与开篇商品的性质,在何种意义上具有因果必然性关系?

何谓“资本主义商品”?唐正东教授说:“马克思有两种不同的商品概念,一是作为资本关系的前提的商品,二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的商品。”马克思认为,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属于“资产阶级以前的社会形式” 。“资本主义商品”显然不可以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的“商品”。作为出发点的“资本主义商品”是作为“资本的产物”“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的商品么?也不是。“商品作为资本的产物,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是马克思1863—1864年写的《资本论》第一卷手稿的最后一章——《直接生产过程》才加以探讨的主题之一。“出发点”决不能放在最后一章来叙述。

在与“前资本主义的简单商品生产”相区别的意义上,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必须包含“劳动力成为商品”“生产剩余价值”等内涵。按此标准,掌握在资本家手中的生产资料、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力,都是“资本主义商品”。可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和第三篇才开始叙述的内容。“资本主义商品说”的主张者可能会说:作为出发点的“资本主义商品”是暂时舍掉了“资本关系”的“资本主义商品”(骆耕漠先生就持这种看法)。然而,若把“资本主义商品”中的“资本关系”抽象掉,把劳动力成为商品、剩余价值生产这些核心要件抽象掉,它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商品”了。卫兴华先生曾根据《资本论》第一篇的实际叙述的内容,对于“资本主义商品说”进行了非常有说服力的批驳——《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的内容还没有涉及资本主义生产,因而不能认为这里讲的商品是资本主义商品。

由《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推知开篇商品是资本主义商品——这是“资本主义商品说”的主张者的惯常逻辑。他们的主要文本依据是马克思的如下几段话:“商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最基本的元素形式”;“一定范围的商品流通与货币流通,从而商业的一定发展程度,是资本形成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起点。我们把商品看做这样的前提,从商品这个资本主义生产的最简单的元素出发”;“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才在事实上成为财富的一般元素”。在上述几段话中,马克思表达了这样几层意思:商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元素形式;而且,只有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下,商品才是财富的元素形式;因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所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从分析商品开始。为了避免对马克思上述思想的错误理解,我们需要严格区分几类问题:第一,哪些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新特征?第二,哪些是人类认识(特别是经济理论)在资本主义阶段才能取得的新进展?第三,对前两个问题的回答与《资本论》开篇商品的性质有何关联?

劳动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不过,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前,人们往往终生、甚至祖祖辈辈从事某种劳动(比如“农业劳动”);在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劳动获得了充分发展,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这是人类劳动的发展史。商品生产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已经存在,但尚处于从属地位;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才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财富形式,“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才在事实上成为财富的一般元素”——这是商品生产的发展史。人类曾经只是在劳动的某种特殊形式上认识劳动,比如重农学派认为,农业劳动才是创造财富的劳动,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的;后来,亚当·斯密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把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视为创造财富的活动,人们实现了“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劳动”“劳动一般”才成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这是人类对劳动的认识史。马克思认为,“因为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的,因而是以人们之间以及他们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为自然基础的”,所以,亚里士多德“没有能从价值形式本身看出,在商品价值形式中,一切劳动都表现为等同的人类劳动,因而是同等意义的劳动”,而“缺乏价值概念”又阻碍了亚里士多德对商品交换作进一步的分析。“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在“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从而人们彼此作为商品占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的社会中,才能揭示出来;也就是说,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是不可能揭示价值表现的秘密的——这是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程度对经济思想的决定作用。

商品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才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财富形式,只有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才能实现对劳动、商品、价值等一般范畴的透彻把握,并不意味着《资本论》开篇商品只能是资本主义商品。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在发达的货币经济时代,才能更为透彻地理解货币的一般特征,但是,并不能由此推论出“《资本论》开篇的货币是资本主义时代基于资本的货币”。立足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才能更好地探究“商品”,而不是只能剖析“资本主义商品”。另外,我们还可以从逻辑上质疑“资本主义商品说”:若作为叙述起点的商品是“资本主义商品”,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马克思就要从“资本主义商品”出发,“上升”到货币,再“上升”到资本。然而,从“资本主义商品”到货币,这不是逻辑的“上升”,而是“下降”!

四、“商品一般说”:资本主义生产与商品生产

如果说《资本论》开篇商品相对于“资本主义商品”来说是“简单”的,那么,这“简单”是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低级,还是逻辑内涵上的贫乏?或者说,“简单商品”是“历史意义上的简单商品”,还是“理论上的简单商品”?如果是前者,开篇商品所指称的对象就是(前资本主义的)简单商品生产,如果是后者,开篇商品就是商品一般。胡培兆先生是“商品一般说”的主张者,其认为:“《资本论》研究起点的商品,既不单是前资本主义的商品,也不单是资本主义商品,而是各社会形态共有的商品一般,是从原始社会后期就萌发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存在的各种商品中抽象出来的、简单的、一般的商品。”魏旭教授也认为,“商品一般”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

上文,我们否定了“简单商品说”和“资本主义商品说”。现在,我们来回答如下问题: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马克思为何要从分析“商品一般”开始?

这是因为:(1)要说清楚资本,需要先说清楚货币——资本由货币转化而来;(2)只有说清楚商品,才能说清楚货币——货币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3)先说清楚商品,才能说清楚“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通过对比分析“作为货币的货币”与“作为资本的货币”在流通形式上的差别,亦即考察了简单商品流通与资本流通的区别,马克思发现了资本的独特性:前者的最终目的是使用价值,后者的动机和决定目的是交换价值本身;前者实际上是一种“重复”,而后者是一种“有内容”的更新——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也就是说,原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实现了增殖。而上述对比分析,只有在先行叙述商品流通、“作为货币的货币”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

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是一个价值增殖过程。不过,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章,马克思在叙述价值增殖过程之前先分析劳动过程,而后指出了劳动过程“作为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的“特殊性”。劳动过程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被这样考察的劳动过程,是以生产使用价值、使外在物适合于需要为目的的活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自然必然性,是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而与它的任何社会形式无关。劳动过程“作为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则有其特殊性:第一,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第二,这个劳动过程的产品归资本家所有,而不是归直接生产者工人所有。而后,马克思还比较分析了商品生产过程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差别。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商品生产,因而“我们的资本家”(马克思语)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生产价值。正如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一样,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作为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不仅如此,“我们的资本家”不仅要生产价值,而且要生产剩余价值,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不仅是价值形成过程,同时还是价值增殖过程。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于是,马克思总结道:“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商品生产,说清楚资本主义生产需要先说清楚商品生产,这正如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说清楚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必须先说清楚劳动过程(使用价值生产过程)和商品生产过程(使用价值生产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这就是马克思的分析要从“商品一般”开始的缘由!

五、“商品一般说”与“简单商品说”能否“统一”

还有不少学者强调“商品一般”与“简单商品”的统一。日本学者大内秀明认为:“关于开篇商品的性质,一方面是以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抽象出来的简单的单纯的范畴为前提的,同时另一方面,又是先于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的历史上的简单商品。”卫兴华先生说:“研究'简单商品’或'简单商品生产’,等于是研究商品一般或商品生产一般。”成保良先生说:“〈资本论〉研究起点的商品,一方面从逻辑方法上说,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是社会财富的原来形态和经济细胞,是最简单、最普遍、最常见的经济关系,又是最单纯的因素,所以它是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起点,从应该把它看作资本主义的商品;另一方面从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观点来说,也可以把它看作资本的历史前提,即简单商品。”丁堡骏教授认为:作为《资本论》逻辑起点的商品,既可以看成资本主义商品抽象掉了资本关系所剩下的一般商品,也可以看作历史上存在的作为资本主义历史前提的简单商品;只要商品一般正确地反映了简单商品生产,商品一般和简单商品生产就没有本质区别。

“商品生产一般”的规定性当然也适用于简单商品生产,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是完全一致的。在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关系中,“商品生产一般”与“简单商品生产”之间的微妙差别就会凸显出来: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低级”与“高级”的关系,而不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从简单商品生产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历史的发展”,不是“逻辑的上升”,从商品生产一般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才是“逻辑的上升”(因而,把《资本论》开篇中的商品理解为“简单商品生产”恰恰与“从抽象上升的具体”的理论逻辑相矛盾);简单商品生产不能容纳劳动力成为商品,因为劳动力成为商品会使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阶段(此时,就不是“简单商品生产”了),但是,商品生产一般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间并不存在这样的否定关系——我们不能说“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简单商品生产”,但是,我们可以说“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

六、结论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是从商品概念或价值概念出发的,而是从分析事实,即分析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形式开始的。作为《资本论》叙述起点的商品,是“商品一般”。剖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所以要从“商品一般”开始,乃是因为:只有说清楚商品才能说清楚货币(货币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产物),只有说清楚货币才能说清楚资本(资本由货币转化而来)。

“逻辑与历史的一致”并不意味着逻辑叙述的先后顺序与历史发展的先后顺序完全一致,“简单商品说”的主要理论依据并不成立。倘若把“资本主义商品”中的“资本关系”抽象掉,它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商品”了,因而,“资本主义商品说”的理论逻辑有致命缺陷。明了“资本主义商品说”的缺陷,需要区分马克思关于人类劳动的发展史、商品生产的发展史、人类对劳动的认识史、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程度对经济思想的决定作用等多个不同问题的论述。

作为商品生产的低级发展阶段的“简单商品生产”,被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高级发展阶段)取代了,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依然是商品生产。“'商品一般说’与'简单商品说’可以'统一’”之类的说法,忽略了“商品(生产)一般”与“简单商品(生产)”的重要区别。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马克思主义研究》专栏,第1—8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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