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今天北京,两起警方快讯刷屏,获得一片叫好。 这两起,都是还手无责的案件。 这两起案件,应该对其他城市的警方有着一定的启发。同时也提示,“互殴”这种定性,到了该重新定义的时候了。 (一)武汉地铁上,66岁老汉殴打女孩,刑拘5日 10月12日,武汉,一名66岁的老人在地铁上和一女孩发生口角,随后动手打哭女孩,又和劝说的乘客发生争吵并斗殴起来。 13日,这名老人被轨道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这个结果,令众人非常满意。 不太满意的,是对劝说乘客和老人斗殴的定性。 武汉地铁警方仍定性为互殴,按程序,让劝说乘客和老人作了调解。 在其官方微博上,还特意提示:提醒群众采取恰当方式制止违法行为,控制情绪,避免冲突升级,若不能有效制止,可拨打110电话报警,或将打人者扭送公安机关。 武汉地铁警方的提示完全正确,但这种完全正确的提示如何做到呢? 极难。 除非,群众既有楚留香的武功,又有唐三藏的口才。 (二)殴打北大医生,打人者刑拘,医生还手无责 北京西城警讯,同样于10月13日发布,针对的是9月22日在北大医院发生的,妇产科医生被患者家属殴打案。 在曝光的视频中,医生被患者殴打后,有还手行为。 按惯例,这肯定是互殴,双方都违法。要消除这段行为,必须作一个当事人愿意和解、互相道歉的处理。 但是,比武汉警方进步一点的是,西城警方没有这样处理。 警方通报是这样说的:赫医生在解释过程中,郑某宇情绪激动,突然挥拳击打赫医生,赫医生被迫还击,被现场其他人员劝开。随后,郑某宇的妻子孙某和女儿郑某蕊(女,19岁,本市人)闻讯赶来,郑某宇和郑某蕊再次对赫医生进行殴打,因考虑孕妇人身安全,赫医生始终保持克制,未予还手,后被现场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家属拉开。 警方用的词,是被迫还击! 医生的还击行为,在通报中,没有任何责任。 (三)尴尬的互殴,让多少正义拳头缩回 武汉劝说乘客,声张正义,却吃了无礼老汉的老拳;北大医生,恪守医责,却被霸道患者挥拳侵犯。 换了正常人,绝大多数人都会还手,都会反击。 但是,按现行法规,只要你还手了,只要你反击了,就是互殴,都要承担对方损失的责任。 “互殴”,成为正义之拳难以挥出的障碍。 我们庆幸,西城警方没有将北大医生还手,定性为医患互殴,没有让受伤的医生再伤心。 那么,下一次呢? 下一次的见义勇为,下一次的保卫自己,会不会喜欢被和稀泥的人,来一个互殴,来一个互相道歉,来一个互相赔偿损失? 还手无责,可不可以确定下来?利益受伤害时,我们可不可以不退让? 这个,可以研究一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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