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理财、兼职刷信誉...... 以各种名义邀你共享“发财之道” 殊不知 “发财之道”竟是“破财之灾”! 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 受害者损失惨重 这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基本信任 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还海民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 ![]() 2020年1月-10月,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共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218人;10月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2起。 其中: 冒充客服退款退费类18起;贷款类17起;投资理财杀猪盘类15起;兼职刷信誉类9起;冒充公检法、公司邮箱、亲友领导类5起;商品交易类3起;其他电话网络类5起。 冒充客服退款退费、贷款、投资理财“杀猪盘”等是近期电信诈骗案件中较为常见的套路。 ![]() 以案释法 1 理财不成反陷“杀猪盘” 被骗超百万元 2020年6月,海沧公安接小明(化名)报称其被人以网上投资理财为由诈骗15万美金(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海沧分局第一时间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以通讯流、信息流为突破口开展侦查。 ![]() 专案组研判诈骗窝点大致位置在山东省某市,系团伙作案。该团伙以公司方式运营,通过微信冒充“商学院助理”引诱受害人在网上投资“虚拟法币”,待客户加大投资金额后将其踢群拉黑的方式进行诈骗。 专案组通过逐步深挖整个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关联出多名嫌疑人身份信息。 7月30日,抓捕小组赶赴山东,对多名嫌疑人日常活动规律进行落地侦查,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8月3日,经过多日的摸排蹲守,抓捕小组在山东先后抓获该案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4名,并缴获作案使用的手机等作案工具。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2 “喂,我是警察!” 2020年9月,海沧公安接辖区居民小杰(化名)报称,其被人以冒充公安查案为由诈骗逾70万元。 接报后,刑侦大队立即着手从被害人银行卡的使用记录切入,将近期交易明细汇总分析,并结合受害人提供的骗子诈骗过程记录,获取了骗子的犯罪证据。 ![]() 经过调查,成功研判出1名犯罪嫌疑人。但根据线索,犯罪嫌疑人位于广东,为避免打草惊蛇,刑侦大队派民警一方面继续对嫌疑人的行踪实时跟进,一方面快马加鞭赶赴广东。 ![]() 9月25日下午,民警成功在广东某市抓获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某,并缴获作案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为诈骗“上家”取犯罪所得的钱款,并从中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贪”字头上一把刀 ![]() 面对突如其来的汇款要求 面对天上掉的馅饼 我们一定要做到不信、不转、不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不抱着侥幸心理 寄希望于“来钱快”的捷径 七个“凡是”防诈骗口诀 请海民牢记! 七个“凡是”防诈骗口诀 凡是网上刷单赚佣金的都是诈骗 凡是贷款先交手续费的都是诈骗 凡是网上投资高收益的都是诈骗 凡是网络赌博高回报的都是诈骗 凡是公检法要求转账的都是诈骗 凡是向你索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凡是能注销不良记录的都是诈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今日海沧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 ![]() 带你旅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