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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进拴:原创散文《贝贝走了》

 智泉流韵原创 2021-02-07

                    【郭进拴原创】   贝贝走了  


       2012年11月11日中午,正在平顶山市九州同心饲料有限公司采访的我,突然接到了妻子的电话,说是她中午回家发现贝贝躺在门口断气了!我从她的哭腔中也感到了几分难过,毕竟它来我家已11个年头了,我们已有了很深的感情。

       去年夏天的一天凌晨3点多,我在梦里梦见我和贝贝正在白龟湖边游玩。猛然听到了贝贝的叫声,我一下子从梦中惊醒了过来,果然听到贝贝在楼下呼叫,我连忙穿衣下楼为贝贝开门。丢了一星期的贝贝终于又回来了!
  贝贝是2001年10月来到我家的。自从我们家养了贝贝后,彻底改变了我们一家人的生活习惯,就连我也变得勤快了。我每天早上去上班之前,都要给贝贝放点狗粮狗食什么的。我还经常抽出时间逛超市或宠物商店,为了使狗的食品不单调,也得动脑筋,多跑几个商店选购。如果夜里回来得晚了,贝贝就在家门口等我,大老远就冲我跑过来,对我亲热得不得了,又是吻我的脚和腿,又是围绕着我转来转去,又是站起来让我抱。一摸摸狗的肚子,早就空空矣,从早上8点来钟,到晚上10来点钟,10多个小时,贝贝还不饿?有时一看贝贝粮没有了,还得半夜三更到商店去买。饿了一星期,贝贝饿得皮包骨头,这样下去狗会饿死,我很心疼。于是,我按时下班,下午6点下班,7时到家,宁愿自己不吃,也要把肉菜拌饭给贝贝吃,自己还舍不得吃好的,爱心从这里开始培养了。要么自己做菜做饭吃,除买自己爱吃的菜外,还得考虑小狗爱吃什么,小狗最爱吃骨头,次之是肉。我就经常买骨头熬汤,小狗和我都爱吃、喝。没多久,小狗也吃胖了,毛也油亮光滑了,我也高兴了,也常感到欣慰。我从此成了一个按时回家的人了。有时不得已在外吃饭,吃了饭就回家,还不忘给狗带点剩肉剩骨头什么的。
  平时,我在家看书打电脑看电视等,贝贝就围绕在我身旁,或蹲或卧在脚和腿边蹭我,我也感到从没有过的温馨,我有时还买些玩具逗小狗玩。我还定时给狗洗澡。为了把狗养得“有质有素”,还经常注意报刊上的养宠物经验内容,甚至还买些关于养宠物的书等。我和贝贝从启蒙路的租住房,到西建材、西高皇,又到新城区湖光花园的新家,跑遍了湛河两岸和新城区的角角落落。现在我每天上班时,它会主动把我送到市政大厦,站在路边,摇着尾巴,看着我上楼后,它再到处跑着去玩,玩足玩够了,再自己回家。
  

       记得小时候,家里有一条很大的黄狗,威猛无比,是父亲一手养大的。路人过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害怕大黄冲过去咬他们。其实大黄对熟悉的人还是很好的。很多小孩都喜欢骑在大黄的身上玩,那场景是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的。

       不管是上山放羊还是到地里干活,父亲都会带着大黄一起去。父亲喜欢打一些如鸟啊兔子山鸡之类的小猎物,大黄这时候就是父亲的好帮手,每次父亲的枪一响,大黄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往前冲,不论速度还是力度都是绝对的无可挑剔。那时候,放学回家的时候大黄总会飞快的跑出来迎接我,亲热得不得了。我扔下书包迫不及待就带着大黄满村子的跑,因为这个时候我就是伙伴中的王,大家都听我的,因为大黄绝对的听我指挥,而伙伴们绝对的被大黄威慑着,那时候的我是很喜欢那种惟我独尊的感觉的。

       后来父亲因病去世了,大黄在父亲咽气的那一天就开始不吃也不喝,眼中总是含满了泪水,日渐的消瘦下去了。父亲走了没多久,大黄也去了,躺在我的怀里的时候去的。之后的好几年里家里都没有再养狗,一来是怕我母亲看见了狗会睹物思人而伤心,再者是我母亲说狗是有灵性的东西,在家里条件不怎么好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养,于是我也就逐渐的与狗远离了,虽然乡下有很多的狗。

       再后来我进了城,我也就离开了养我育我的乡村,进了城,成为了一个城里人。城里是不准养狗的,城市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但是我却无法融入到城市的生活氛围中,我很孤独,没有朋友,于是我迫切的想有一条狗,但那些年我经常打游击,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咋能养得起狗呢?

 我不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但是在一个人的日子,我也会偶尔的想要养一只狗,偶尔的想起原来有大黄在的那些快乐的日子,以及失去父亲和大黄时的痛苦。偶尔的也会在路上匆忙的走的时候看见那么一只挺逗人喜欢的小狗,心情也会很高兴,但是在我忍不住想去摸摸它的时候偶然的一抬头,发现狗的主人正怒目相对,才发现现在"摸狗也得看主人了",于是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念头。

 随之而去的还有自己养狗的念头,害怕自己哪一天成为了狗的主人之后也会对想摸我狗的人怒目相对,那岂不被我九泉之下的父亲痛斥一番,于是我想这狗,不养也罢!

穷人大抵是不养狗的,因为养不起。只有穷人堆里的富人才养狗,一是怕家里的财物被穷人偷了。其实这大可不必,一般而言,穷人都是朴实而本份的。富人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是对穷人最大的侮辱与轻蔑。其二,狗仗人势,当然人也仗狗势。所以,多数都是恶狗。显出与穷人的格格不入来。养狗的另外一类是刚刚发展起来的穷人。养狗也是富人的逻辑,怕好不容易挣的一点被人盗去,或者表明自己已经列入富人的行列了。
      在我很小的时候,村里几乎家家养狗。也许穷人都想发财当富人吧。
      我家在山北时还养过一只黑狗。可这畜牲实在命苦,只两年,因家里跟别的人家闹了矛盾,就被仇家药死了,当然不是为了药死了狗好再谋财害命,而只是一个小小的报复罢了。人惹的祸,狗却作了牺牲品,真是“草菅狗命”,这不由得不叫人为狗打抱不平。记得我家还养过一只土黄色的狗,大概与我三弟同岁,一直活到十八岁高龄才无病而终,这在狗类中也算是长寿吧。之后,再也没养,村里的狗也越来越少,直到绝迹。这只黄狗一直伴随着我和三弟度过了童年、少年及至青年才有所疏远。那时候它一年四季用铁链拴在我家后门口上,我和弟弟常把它当马骑,看它乖乖地站稳了,伸腿跨在它背上,刚要把屁股坐实时,它却很机灵地从你胯下钻过去,来吻你的手,几次三番不能得逞。母亲常训斥我们:骑狗是要破裤裆的。可我们却总是乐此不疲,以至到后来我读小学时都老是扯破了裤裆,当然至今也不明白这是什么原理?
       当穷人不容易,当穷人家的狗其实更不容易。每到夏秋季节,家里人都忙得吃了上顿顾不上下顿。连我们这样的小屁孩儿都老是饿得哇哇叫,更何况是狗呢。每次饭后,匆匆舀了一碗剩饭给它便也完事。如果把饭都吃干净了,狗便得饿肚子。当人走出后门时,看它围着你摇尾巴,方才记起饿着它了,于是再回去拿个干馒头给它吃,便就完事了,逢了春种秋忙,许多时候两三顿它也吃不上饭。到天凉了,秋收结束时,狗便饿得只剩皮包骨头了,到冬天里人们赋闲在家时,才能长起膘来。可它还是很本份,只一次,也许是院里的鸡抢它的食,被它咬死了,遭了一顿暴打。其它再也没有非份的事情发生。甚至于终身也没生育。我这里说,也许是因为它在七八岁的时候曾挣断了铁链子,也许已到了更年期吧,逃出去过一次。但当我们去找它时,它又自己回来了。终究也没有怀孕,所以我猜想,它并没有与其它野狗交媾过,始终尊守“妇道”。这就是人无端地扼杀了“狗性”,是狗类的不幸吧!
       狗的寿命约是十四年,它却活了整整十八年多。实在是长寿了。它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得过一场大病,浑身溃烂,体无完肤。请来的兽医也没有办法,也许是快死了吧。母亲也已没有了办法。于是解开了它的铁链,叫它找块风水宝地安息吧。可它并不走,总是安安地卧在狗洞里。让蛆虫慢慢侵蚀它的肉,让成群的绿头苍蝇在它身上生卵。那情景真叫人可怜,母亲就曾经看着它流过不少的眼泪。后来从一位年轻的兽医那儿得了偏方,拿了药水给它敷上,竟然痊愈了。以后又健康地生活了几个年头。直到我到临汝镇读了高中时,才与它疏远了许多。一次回家,它竟然向我猛扑过来。我吓得大叫,它才止住。摇着尾巴轻吻着我的裤腿,用一双褐色的眼睛看着我,像是充满了歉疚之意。我当然是原谅了它,因为那时它已年老眼花了。
    它死前,三天滴水不进。母亲看着可怜,说这回也许是完了吧。于是解了铁链,专买了肉给它送行。它果然吃了半碗,下午便没踪影。到第二天去寻时,它已在我家的自留地里寿终正寝了。我就地掘坑把它埋了,以后在它方圆一丈的区域里庄稼长得极为茂盛,却很少生杂草。这一直是个谜。 

自从我2000年4月正式由汝州市文联调到平顶山市文联,2001年又养了贝贝以来,业余时间最爱带贝贝出去玩。当年曾多次参加湛河南岸的赛狗会,贝贝也多次被评为名星。我们全家都喜欢贝贝,就在2005年春节前我和妻子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母亲住院时,母亲也常常提起:“你们都在这里陪我,贝贝谁喂?”“快回去喂喂贝贝,别把它饿着了!”

11年来,贝贝曾几次走丢,有一次竟浑身是伤地爬回到家里,身后是一串血迹。就属2011年那次丢的时间最长,但它还是又回来了!

 我爱狗,因为我出生在1958年,我也是属狗的!可贝贝昨天下午还陪我出去溜了一圈,只是今天早上我出门时看它有点无精打采的,叫它陪我出去,它只是摇了摇尾巴,我还以为它怕冷,就自己下楼走了。可怎么也没想到,这竟成了我们的永别。晚上回家,我和妻子在新开的一片菜地里挖了一个深坑,埋贝贝时我发现它的两只眼还睁着,也许它死得冤,不愿离开这个世界?我用手抚摸着它的双眼,掉下了一串热泪。

贝贝!今后还会有谁陪我 出去游玩?

贝贝!我会想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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