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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清华简十《行称》解析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21-02-07

清华简十《行称》解析

子居


  关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所收《行称》篇,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简文以「凡行称之道,月六称,岁四合」开宗,其后依次记载了一月之中「六称」的具体日期、利弊和成效,所记称行之事均属布政的内容先秦时令文献流传较多,有以「月」为纲者,如《夏小正》、《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管子·幼官》、银雀山汉简《三十时》等篇;有以「日」为纲者,如睡虎地、九店、周家台、放马滩、孔家坡等简牍的「日书」。《行称》兼采「月令」的政令性和「日书」的细致性,专述一月内政事的宜忌,在先秦时令文献中尚属首见。本篇原无题记,篇题据简文首句拟定。[1]由所举《淮南子·时则》、银雀山汉简《三十时》、孔家坡汉简《日书》等内容来看,所说“先秦时令文献”更适合说是“先秦至西汉时令文献”。至于先秦时期“专述一月内政事的宜忌”的篇章,《吕氏春秋·十二纪》就是,只要不按《礼记·月令》理解为是一篇,那么《十二纪》每篇都是单述一月内的政事,而且基本每篇都比《行称》篇幅更长,内容更丰富,因此《行称》并不算是“先秦时令文献中尚属首见”。由《行称》篇尚“”来看,《行称》篇的作者或与《心是谓中》篇一样也很可能为慎子学派的某位学人,并且可能是春申君之师。由《行称》篇中的用词特征来看,《行称》篇很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初段的东楚地区。

【宽式释文】

  凡行称之道,月六称,岁四合。

  月朔之日称裕文,至日尽,夕废;入月五日称均民,明日而废;入月旬日称恭祀,明日而废;旬又五日称吊劳,明日而废;二旬称绰武,明日而废;二旬又五日称毕殪,明日而废。其余四日无可以为,是谓废日。

  裕文,凡告必许,不可以怒,未至后称之日而有恶,得之于不裕。

  称均民,利分币,毋有贵贱必均,如不均,吝于牛马。

  称恭祀,利卜筮、功绩之事,如弗为,吝于五种不升。

  称吊劳,利田猎、驰马、毕弋、土功之事,如弗为,吝于小子、徒卫、野俚人。

  称绰武,利摄兵甲,修府库,如弗为,吝货资速散亡。

  如称毕殪,利伐杀刑戮。

  四正之月,月而离参,以合。

  凡称之日将有得,将又有得;有丧,将又有得。有喜,将又有喜;有恶,将又有喜。凡废之日有得,将又有丧;有丧,将又有丧。有恶,将又有恶;有喜,将又有恶。

  合之日而在称而有得,必三。

【释文解析】

凡行(稱)之道〔一〕,月六(稱)〔二〕,(歲)四𣌭(合)〔三〕。

  整理者注〔一〕:“,楚文字「称」的通行写法,宜也。得其当谓之「称」,《逸周书》有「武称」[2]”当训为“举”,与下文的“”相对,《尔雅·释言》:“偁,举也。”先秦文献以“举”、“废”为反义词的辞例甚多,如《管子·版法》:“举所美,必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墨子·经说》:“举之则轻,废之则重。”上博简《内礼》:“举美废恶,是谓君子。”《礼记·曲礼》:“有其废之莫敢举也,有其举之莫敢废也。

  整理者注〔二〕:“六称,指下文的裕文、均民、恭祀、吊劳、绰武、縪抑。[3]六称是以由生至杀的行政举措来呼应月相的由生至死,马王堆帛书《经法·君正》:“天有死生之时,国有死生之正。因天之生殹以养生,谓之文;因天之杀殹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马王堆帛书《经法·论约》:“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殹。”裕文、均民、恭祀属文政,对应上半个月;吊劳、绰武、縪抑属武政,对应下半个月。《管子·小匡》:“武政听属,文政听乡。”即以文政、武政为别。月六称当是演变自以五日为一个时段,《逸周书·时训》即以每五日为一个时段,《战国策·楚策四·汗明见春申君》:“春申君曰:‘善。’召门吏为汗先生着客籍,五日一见。”清华简八《八气五味五祀五行之属》:“进退五日”,《论衡·是应》:“五日一风,十日一雨。”《素问·六节藏象论》:“岐伯曰: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也皆是如此。

  整理者注〔三〕:“𣌭,即「合」,指统合六称,即当日六种事项均宜举行。岁四合,指一岁之中有四次合日,合日的确立方式参注〔二〇〕。[4]据下文“四正之月,月而离参以合”可知,《行称》的“”当是指子、午、卯、酉四个月份时月合于参宿,而非“统合六称”,更据“合之日而在称而有得,必三”可知,四合日当是效果倍增,而非“当日六种事项均宜举行”。

月朔之日(稱)裕文〔四〕,至日晝,夕發(廢)〔五〕。内(入)月五日(稱)均民〔六〕,【一】明日而發(廢)〔七〕

  《行称》称“月朔之日”犹《吕氏春秋·序意》所称“朔之日”,可见《行称》的成文时间当距《吕氏春秋·序意》不远,因此《行称》很可能也是战国末期成文的。

  整理者注〔四〕:“裕,与第五称「绰武」之「绰」义近。《孟子·公孙丑下》「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赵岐注:「绰、裕,皆宽也。」文,疑泛指文治、文事,与「武」相对。[5]由于“裕”、“绰”并言于先秦传世文献只见于《诗经·小雅·角弓》和《孟子·公孙丑下》,故整理者所引《孟子·公孙丑下》当是在化用《诗经·小雅·角弓》,《诗经·小雅·角弓》:“此令兄弟,绰绰有裕。”毛传:“绰绰,宽也。裕,饶。”《释文》:“绰,处若反,宽大也。”由此不难判断,《行称》的作者很可能也是熟悉《诗经·小雅·角弓》才使用“裕文”、“绰武”之说。

  整理者注〔五〕:“至,极。发,读为「废」,止也。[6]至日昼”不辞,故疑“”字为“尽”字之讹。“”即到,“”指白天,与“”相对,故“至日尽”即到白天结束时。由于夜间行政的情况毕竟不多,故“夕废”和“明日而废”以现实施行而言差别并不大,所以“裕文”只有半天很可能是作者从历法角度希望体现出《行称》所用朔望月约为29.5日,若此则与古六历月长基本无别,所用历法或即古六历之一。“夕废”与上博八《王居》的“邦人其谓我不能称人,朝起而夕废之”措辞相应,《王居》中用“”为“举”也与《行称》相当,而《王居》所记是楚简王时事,故不难判断《王居》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不早于战国前期初段,所以《行称》的成文时间当也不早于战国前期初段。

  整理者注〔六〕:“入月五日,即初五日。均,《说文》:「平徧也。」《逸周书·籴匡》:「征当商旅,以救穷乏。……分助有匡,以绥无者,于是救困。」同书《大匡》篇言「均」者凡九,末言「平均无乏,利民不淫」,与《史记·平准书》相近,皆属均民之道。[7]“入月X日”的句式于先秦文献最早可见于江陵九店M56楚简、清华简四《筮法》和清华简十《四时》,三者的成文时间大致在战国后期后段至战国末期初段左右,因此可推知《行称》的成文时间盖也不会早于战国后期后段。整理者注所引《逸周书·籴匡》内容是饥年的救困措施,整理注所言《逸周书·大匡》,首句就是“维周王宅程三年,遭天之大荒,作《大匡》,以诏牧其方。”所以篇中内容仍然是饥荒年份的救助措施,故两篇皆非《行称》所说的“均民”。《史记·平准书》所记是平抑物价的内容,故也与《行称》所说的“均民”无关。《行称》的“均民”当对应于《逸周书·本典》:“均分以利之则民安,□用以资之则民乐。”《墨子·尚同中》:“听狱不敢不中,分财不敢不均。”《管子·霸言》:“是故圣王卑礼以下天下之贤而王之,均分以钓天下之众而臣之。”上博六《慎子曰恭俭》:“均分而广施,持德而方义。”而这个由《逸周书》而《管子》、《墨子》而《慎子》的观念传承,非常类似于清华简八《心是谓中》篇,笔者在《清华简八〈心是谓中〉解析》[8]中曾提到的:“值得考虑《心是谓中》的作者也是慎子后学所作这一可能性,则《心是谓中》当也是成文于战国末期,甚至可以考虑慎子学说或本就是管仲学派中的一个分支。”在《庄子·天下》:“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决然无主,趣物而不两,不顾于虑,不谋于知,于物无择,与之俱往。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彭蒙、田骈、慎到闻其风而悦之。”《荀子·非十二子》:“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反紃察之,则倜然无所归宿,不可以经国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慎到田骈也。”中皆以慎到、田骈并言,可见两家的理论当非常相近,而《尸子·广泽》称“田子贵均”,可证两家确实皆重视“均”,故由这些特征来看,《行称》与《心是谓中》很可能是同一作者或作者关系非常接近。

  整理者注〔七〕:“意为至初六日而止,下以此类推。[9]《白虎通·三正》引《尚书大传》曰:“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以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而由《行称》言“明日而废”即可见,《行称》并非使用周正。

内(入)月旬日(稱)共(恭)祀,明日而發(廢)。旬又五日(稱)弔(勞)〔八〕,明日而發(廢)

  整理者注〔八〕:“,即「劳」。吊劳,吊祭存问。《周礼·司马》:「王吊劳士庶子则相。」同书《太仆》:「掌三公孤卿之吊劳。」《小臣》:「掌士大夫之吊劳。」《淮南子·修务》:「吊死问疾,以养孤孀。」皆可参。[10]清华简九《成人》有“毋则贡祀是不恭?”清华简一《皇门》有“恭明祀,敷明刑。”清华简十《四告·召虎之告》有“恭尔明祀,宜尔祜福。”清华简三《芮良夫毖》有“□□功绩,恭监享祀。”可见恭祀是清华简多篇内容的一个共同措辞特征,《行称》所言“恭祀”当即是受此影响。先秦文献中,“吊劳”仅见于整理者所引《周礼》,因此可判断《行称》非常可能还有受到《周礼》的影响。

二旬(稱)綽【二】武〔九〕,明日而發(廢)。二旬又五日(稱)縪𢑏(抑)〔一〕,明日而發(廢)。

  整理者注〔九〕:“绰,与「裕」义近。绰武,意为发展武事。[11]《商君书·徕民》:“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其以“大武”、“广文”并举非常类似于《行称》的“裕文”、“绰武”并称,可见《行称》虽然是阴阳时令类文献,但其受法家影响仍是很明显的。

  整理者注〔一〇〕:“縪,约束𢑏,读为「抑」,与「縪」义近。后文言「奴(如)(称)縪𢑏(抑),利伐杀型(刑)𣩍(戮)」[12]”似当读为“毕”训为尽、皆,《仪礼·士昏礼》:“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郑玄注:“毕犹皆也。”《吕氏春秋·贵直》:“简子乃去犀蔽屏橹,而立于矢石之所及,一鼓而士毕乘之。”高诱注:“毕,尽也。”“𢑏”似当读为“殪”训为杀,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十五:“殪入……《尔雅》:‘殪,死也。’《尚书》:‘殪戎’,孔安国曰:‘殪,杀也,亦尽也。’《汉书音义》云:‘一发而死曰殪也。’”这样“毕殪”正对应于“利伐杀刑戮”,《左传·隐公九年》:“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

亓(其)余(餘)四日亡(無)可以爲,是胃(謂)灋(廢)日〔一一〕。

  整理者注〔一一〕:“此系采用朔望月历法,小月二十九日,大月三十日,简文在「二旬又五日」后又称「其余四日」,似以小月计,然若按大月算,六称均分,则各隔四日,「其余四日」或是取此概数而言清华简《筮法·乾坤运转》:「(坤)(晦)之日逆(乾)以长(当)巽;内(入)月五日豫(舍)巽,(乾)(坤)长(当)艮;旬,(乾)(坤)乃各𢓉(返)亓(其)所。」若依此以「晦」为首称,则可与其他五称间隔日期相同,但古人习惯以「朔」为月始,故使首称与第二称仅隔三日,且行称时间是「至日昼,夕废」,亦与其余五称「明日而废」不同。[13]如果按整理者注所言“依此以「晦」为首称,则可与其他五称间隔日期相同”则小月的废日将只有三日,直接与《行称》此处的“其余四日亡可以为,是谓废日”矛盾,所以整理者所引《筮法·乾坤运转》内容与《行称》当不存在对应关系,《行称》所言“其余四日”应只是取朔望月平均天数中的剩余日数整数而言。《行称》作者行文时明显并不考虑严谨,对现实是否可行完全不在意,只是在套用自己的历法知识随意下笔虚构一种天人对应行政关系模式,此点于“裕文、均民、恭祀、吊劳、绰武、縪抑”六称完全是机械在一个月内重复而不考虑现实政治、气候等环境即可见,下文“裕文”前比较另外五称明显缺一“称”字、“如称縪抑”较其他五称多一“”字、“如称縪抑”后没有“如弗为……”的内容、“凡称之日将有得”较“凡废之日有得”多一“”字,也都说明作者下笔的随意性,从“凡称之日将有得,将又有得;有丧,将又有得。有喜,将又有喜;有恶,将又有喜。”与“凡废之日有得,将又有丧;有丧,将又有丧。有恶,将又有恶;有喜,将又有恶。”行文的琐碎繁芜更是不难看出作者并不追求谨严简明,所以整理者以“小月二十九日,大月三十日”的缘故在“其余四日”的理解上遇到的困难,在《行称》作者的角度而言实际上应并不存在。

裕文,【三】凡告必許,不可以𦬑(怒),未至𨒥(後)(稱)之日而又(有)(惡),𠭁(得)之於不裕〔一二〕。

  整理者注〔一二〕:“𦬑,读为「怒」。《礼记·内则》「若不可教,而后怒之」,郑注:「怒,谴责也。」后称之日指「入月五日」。[14]“不可以怒”于先秦文献可见于《孙子兵法·火攻》:“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很明显《孙子兵法》是早于清华简十《行称》篇的,所以不排除《行称》如此措辞是受兵家影响所致。“得之于”最早可见于包山楚简简92:“以其桑其子丹,而得之于畀之室。”包山楚简属战国后期,故清华简十《行称》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也不早于战国后期。

(稱)均民,利分(幣)〔一三〕,【四】母(毋)又(有)貴戔(賤),必均,奴(如)不均,𠳵(吝)於牛馬〔一四〕。

  整理者注〔一三〕:“《汉书·食货志下》「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颜师古注:「凡言币者,皆所以通货物、易有无也,故金之与钱皆名为币也。」《周礼·职币》「掌式法以敛官府都鄙与凡用邦财者之币,振掌事者之余财」,郑注:「币谓给公用之余。」《逸周书·大匡》:「赋洒其币,乡正保贷。」[15]《逸周书·大匡》与清华简十《行称》当不存在对应关系,《行称》的尚均与慎子学派关系密切,此点前文解析内容已言。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六章:“稽之而信,乃毋有贵贱,刑也。”清华简九《治政之道》:“是以不辨贵贱,唯道之所在。”表明这种等贵贱的观念是清华简后期诸篇的一个思想倾向,这个思想倾向近于法家、道家和兵家,而与儒家的强调尊卑等差观念区别显著。《越公其事》的“毋有贵贱”与《行称》的“毋有贵贱”措辞全同,可见两篇的作者当关系非常密切。

  整理者注〔一四〕:“𠳵,读为「吝」,与《周易》「悔吝」之「吝」义同。[16]“吝”训病,《易传·系辞》:“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说文·疒部》:“疵,病也。”“吝于牛马”句可类比于《商君书·赏刑》:“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可见《行称》与《商君书》的措辞相近性非止一处。

(稱)共(恭)祀,利卜(筮)、(攻)締(褅)之事,奴(如)弗爲,𠳵(吝)【五】於五種(種)不陞(登)〔一五〕。

  整理者注〔一五〕:“升,读为「登」。五种,即五谷。《周礼·职方氏》「其谷宜五种」,郑注:「五种,黍、稷、菽、麦、稻。」「五种不登」语见于清华简《治政之道》简三五。[17]网友ee指出:“《行称》简5所谓的‘攻缔’的‘缔’字,其实是从‘纟’从‘朿’的一个字,可读为‘功绩’。[18]所说当是,“功绩之事”当即是指“献功”,《国语·鲁语下》:“社而赋事,蒸而献功,男女效绩,愆则有辟,古之制也。”韦昭注:“社,春分祭社也,事农桑之属也。冬祭曰蒸,蒸而献五谷、布帛之属也。”前引清华简三《芮良夫毖》:“□□功绩,恭监享祀。”即“功绩”与“祀”并言。“五谷不升”、“五谷不登”文献皆有辞例,如《文子·下德》:“五谷不登,春肃秋荣。”《孟子·滕文公上》:“五谷不登,禽兽偪人。”《大戴礼记·用兵》:“百草蔫黄,五谷不升。”《韩诗外传》卷二:“群生不寿,而五谷不登。”《韩诗外传》卷八:“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荒,五谷不升谓之大侵。”故“升”字完全可以读为原字,由言“五谷不升”、“五谷不登”诸文献皆不早于战国末期可见,清华简十《行称》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也是在战国末期。

(稱)弔(勞),利畋(田)(獵)、(馳)馬、縪(畢)𥾐(弋)、土(功)之事〔一六〕,奴(如)弗爲,𠳵(吝)於少(小)子、徒【六】(衛)、埜(野)𨛋(里)人〔一七〕。

  整理者注〔一六〕:“縪𥾐,即「毕弋」,或作「罼弋」、「毕翳」等,泛指射猎活动。《国语·齐语》「田、狩、罼、弋,不听国政」,韦注:「罼,掩雉兔之网也。弋,缴射也。」[19]“田猎”、“毕弋(罼弋、毕翳)”并称,先秦文献可见于《墨子·非命中》、《墨子·非命下》、《管子·小匡》、《庄子·则阳》、《韩非子·说疑》、《大戴礼记·主言》,《吕氏春秋·季春纪》、《礼记·月令》,墨家反对逸乐,故《行称》以“田猎、驰马、毕弋、土功”为慰劳政务的举措,显然与墨家不合。《管子·小匡》:“且以田猎,因以赏罚,则百姓通于军事矣。”《吕氏春秋·季秋纪》:“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皆以田猎近于武事,合于《行称》的观念,故可推知《行称》作者观念近于法家、阴阳家说。相对于较常见的“田猎”、“毕弋”,先秦文献中与之组合的往往是“驰骋”或“驱骋”而非《行称》中的“驰马”,先秦传世文献中同样言及“驰马”的为《孟子·滕文公上》所记滕文公所言“吾他日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是这样的措辞在战国后期的滕国地区有使用例。《开元占经·填星占》引《海中占》:“主好畋猎,走狗驰马,出入不时,赐与不当,则填星失宿。”同样说明沿海地区有逸乐内容言称“驰马”而非“驰骋”的情况,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20]中曾言:“综合全文来看,《治邦之道》的思想渊源与稷下学宫关系密切,持说较接近宋钘一派。从措辞特征可以判断,《治邦之道》最有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更由作者以“勿”代类、以“圮”称桥可以推知,作者当为会使用东楚方言的楚国封君级重臣。所以,《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春申君黄歇。”清华简八《治邦之道》即整理者上文注所引《治政之道》的下半篇,二者措辞相近、观念相近、时间相近,而滕地也正邻东楚的北界,所以《行称》篇的作者很可能即春申君之师,曾游学于稷下学宫的慎子学派某人。“小子”为职司,类似于清华简十《四告·旦告》中列在“大正”后的“小子”,笔者《清华简十〈四告·旦告〉解析》[21]已提到:“‘小子’之职,商周皆见,唐兰先生《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小子是商代的爵称,但周代也还沿用。’[22]至战国时犹记有‘小子’之职,《周礼·夏官·小子》:‘小子掌祭祀,羞羊肆、羊殽、肉豆而掌珥于社稷,祈于五祀。凡沈辜侯禳,饰其牲,衅邦器及军器。凡师田,斩牲以左右徇陈。祭祀,赞羞,受彻焉。’《四告》中‘小子’列于‘大正’之后,其所司之事应于《周礼》所记‘小子”职有不小的差别。”而由《行称》中“小子”列在“徒卫”前可见,《行称》中的“小子”地位与《周礼》中的“小子”相近,已远不及《四告·旦告》中的“小子”。

  整理者注〔一七〕:“,读为「卫」。徒卫,见于《左传》文公七年:「乃多与之徒卫。」埜𨛋,即「野里」,清华简《治邦之道》简二七作「𨛋」[23]𨛋”训为鄙,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三:“鄙𨛋……下音里《苍颉篇》云:国之下邑也。”又卷四十七:“,补美反,下又作𨛋,同力子反,鄙陋也,《说文》:‘五酇为鄙。’鄙,𨛋也,《苍颉篇》:‘国之下邑曰𨛋。’《汉书》:‘质而不𨛋’,如淳曰:‘虽质犹不如闾里之𨛋言也。’”又卷八十四:“鄙𨛋,离子反,《苍颉篇》云:‘𨛋,国之下邑也。’何休注《公羊传》曰:‘𨛋,鄙也。’……下俚,離止反,何休注《公羊传》曰:‘𨛋,鄙也。’或從邑作也。”是“𨛋”即“俚”字异体,“野俚”犹言“野鄙”,先秦传世文献中,“野鄙”见于《周礼·地官·遗人》、《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晏子布衣栈车而朝陈桓子侍景公饮酒请浮之》、《战国策·齐策四·颜斶说齐宣王》、《吕氏春秋·行论》“华元言于宋昭公”节,可见“野鄙”是齐、宋地区的词汇。“野俚”又见于清华简六《管仲》:“便嬖知官事,长野俚。”“土功之事”于先秦传世文献则仅见于《管子·度地》,由此也可见管仲学派、慎子学派、《心是谓中》作者、《行称》作者间当关系非常密切,再次证明笔者在《清华简八〈心是谓中〉解析》[24]中曾提到的:“甚至可以考虑慎子学说或本就是管仲学派中的一个分支。”而由《行称》与《左传》共有的“徒卫”一词则可再证笔者在《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中已指出的:“回顾清华简与《左传》、《国语》的相关性,则《左传》、《国语》很可能也是稷下学派中某几位学人共同编撰成书的。

(稱)綽武,利(攝)兵(甲),攸(修)(府)庫〔一八〕,奴(如)弗爲,𠳵(吝)貨資(速)㣤(散)芒(亡)〔一九〕。奴(如)(稱)【七】𢑏(抑),利伐殺型(刑)殘(戮)。

  整理者注〔一八〕:“,读为「摄」,整饬也。「」字构形与「宝」相似,惟声符换作「付」,「府」之异体。[25]清华简九《治政之道》的“摄饬其兵甲”相对于《行称》的“摄兵甲”有着明显的承袭关系,并且这种相似性仅见于清华简此二篇内容,由此当可判断《行称》的成文很可能早于《治政之道》,是《治政之道》作者所熟悉并借鉴措辞的篇章。

  整理者注〔一九〕:“㣤,与「散」同属齿音元部。郭店简《老子甲》简二五「亓几也,易㣤也」,王弼本「㣤」作「散」。《管子·宙合》:「百姓不养,则众散亡。」[26]先秦文献中,“兵甲”、“府库”、“货资”并言此前仅见于清华简九《治政之道》,“兵甲”、“府库”并言则见于《韩非子·初见秦》,《韩非子·解老》另有“货资”一词的使用,《行称》的用词特征与《治政之道》和《韩非子》相近,自然以成文于战国后期末段或战国末期初段为较可能。斩可训伐,《国语·齐语》:“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斩孤竹而南归。”韦昭注:“斩,伐也。”故《行称》的“伐杀刑戮”很可能是源自《周礼·秋官·掌戮》:“凡军旅田役斩杀刑戮,亦如之。”的“斩杀刑戮”,但“伐杀”一词先秦传世文献未见,而可见于睡虎地秦简《封诊式》和《法律答问》,故《行称》措辞很可能曾受到秦文化影响,有晚至战国末期初段的可能。

四正之月〓(月〔二〇〕,月)而羅(離)晶(參)以𣌭(合)〔二一〕。

  整理者注〔二〇〕:“四正之月,指二分二至所在之月清华简《筮法·至》有「四正之刲(卦)」,指震、离、坎、兑,在其《卦位图》四周不仅标明四卦所配四方,又分别记有「司雷」、「司树」、「司收」、「司藏」,可知其亦与四时相配。[27]四正”的观念,明显源自《尧典》,《尚书·尧典》:“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孔传:“殷,正也。”而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甲篇·诸神吉凶》有“四正之月,星在□□”,可见《行称》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清华简《筮法》和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甲篇》。

  整理者注〔二一〕:“罗,读为「离」。《诗·渐渐之石》:「月离于毕,俾滂沱矣。」《七纬·春秋纬》:「星有好风,月离于箕,风扬沙。」《书·洪范》:「月之从星,则以风雨。」孔传:「月经于箕则多风,离于毕则多雨。政教失常,以从民欲,亦所以乱。」《史记·天官书》「月所离列宿」索隐引韦昭说:「离,历也。」《新唐书·历志》则直言:「日行曰躔……月行曰离。」晶,读为「参」,指二十八宿中的「参宿」。此兼用太阳历与恒星月历法,句意为在二至二分之月,月球途经参宿之日为合日。[28]准确地讲,“月而离参”当只是标明合日的月位,并不代表使用恒星月,甚至不能据此说明对恒星月已有明确认知,所以整理者注“此兼用太阳历与恒星月历法”不确。《左传·襄公九年》:“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说明了心宿的特殊性,睡虎地秦简《日书》中有专门的“直心”内容,刘乐贤先生《睡虎地秦简〈日书〉二十八宿纪日法补证》已指出“是各月心宿所值之日期[29],并且纠正了原简内容的讹误,而“直心”在择日中为什么如此关键则之前缺乏材料说明,至清华简十《四时》篇才有具体体现,《四时》末句言“凡妖作,复赤又作,复日辰大作,三乃已。”笔者《清华简十〈四时〉解析》[30]已指出:“此处的‘赤’字也当是‘大火’的讹变,‘复大火又作’即在心宿日又作,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乙种皆有‘直心’内容,言‘入正月二日一日心,入二月九日直心,入三月七日直心,入四月旬五日心,入五月旬二日心,入六月旬心,入七月八日心,入八月五日心,入九月三日心,入十月朔日心,入十一月二旬五日心,入十二月二日三日心。’此段文字多有讹误,但用来专门记录二十八宿纪日法各月的心宿日这一点则是清楚的,其之所以要专门记录心宿日,当即是因为此日的重要性。‘复日辰大作’,指下一个季节再一次到了与妖作日干支相同的日期会大作。也就是说,‘妖作’为一次,‘妖作’后的心宿日会‘又作’,下一纪干支同日时又会‘大作’,这样三次之后才会平息。”《四时》的“三乃已”与《行称》的“必三”明显非常有对应性,而参宿与心宿的匹敌关系,是世界多个古文明的星座传说中都存在的,其原因盖即是二者皆为天区排名非常靠前的亮星又互不相见这种特性导致,《左传·昭公元年》:“子产曰: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其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即中国的此种传说,此传说中参宿的重要性与心宿不相上下,故不难推知很容易产生与《四时》末句所言“凡妖作,复大火又作,复日辰大作,三乃已。”对应的参宿内容,《行称》的“四正之月,月而离参,以合。”盖即是此种参宿内容中的一种,而由《行称》反观《四时》,则清华简十《四时》中的“复大火又作”也完全可能原是对应的天象中月在心宿的日期,而非二十八宿纪日法的心宿日。更由《行称》和《四时》的这种相似性或可推测,《行称》的成文时间与《四时》大致相当,很可能也是不早于公元前314年的。

(稱)之日𨟻(將)又(有)𠭁(得)〔二二〕,𨟻(將)或(又)又(有)𠭁(得);又(有)【八】(喪),𨟻(將)或(又)又(有)𠭁(得)。

  整理者注〔二二〕:“称之日,指每月朔、初五、初十、十五、二十、二十五日。[31]“有得”、“有丧”在一篇之内并言,先秦传世文献仅见于《荀子·正名》:“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由此可见《行称》的措辞不仅与《韩非子》相近,且与《荀子》有相近者,因此《行称》的成文时间以战国末期初段为较可能。

又(有)𢝫(喜),𨟻(將)或(又)又(有)𢝫(喜);又(有)(惡),𨟻(將)或(又)又(有)𢝫(喜)〔二三〕。

  整理者注〔二三〕:“此段意为称日行事效果将有增益。[32]“有喜”、“有恶”俱称,见于新蔡葛陵楚简,如葛陵楚简甲三25:“之,无咎。将有喜。郑宪习之以随侯之□”、乙四23:“□占之:𠧞无咎。中期君王有恶于外□”、零89:“□君将有喜□”、零139:“□有喜□”,结合上文解析内容所提到的“有得”、“有丧”在一篇之内并言先秦传世文献仅见于《荀子·正名》,当可推测《行称》是兼有齐文化、楚文化的措辞特征,以此也可推知《行称》很可能是成文于东楚地区。

凡發(廢)之日又(有)𠭁(得),𨟻(將)或(又)又〓〓(有喪;有喪),【九】𨟻(將)或(又)又(有)(喪)。

  秦简《日书》中有另一种“废日”,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春三月,帝为室申,剽卯,杀辰,四废庚辛;夏三月,帝为室寅,剽午,杀未,四废壬癸;秋三月,帝为室巳,剽酉,杀戌,四废甲乙;冬三月,帝为室辰,剽子,杀丑,四废丙丁。”内容略有讹误,放马滩秦简《日书》有较准确的版本:“啻以春三月为室亥,利卯,杀辰,四废庚辛;夏三月啻为室,利午,杀未,四废壬癸;秋三月啻为室巳,利酉,杀,四废甲乙;冬三月啻为室申,利子,杀,四废丙丁。”所记干支准确但有漏字,不过二者的“四废”都是记述完整的,此四废日又被称为“大败日”,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春三月季庚辛,夏三月季壬癸,秋三月季甲乙,冬三月季丙丁,此大败日。娶妻,不终。盖屋,燔。行,傅。无可有为。”明确了“四废”用“”,但没有明确是指各月的季旬还是四时的季月,而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则以为是季月,云:“□□春庚辛,夏壬癸,季秋甲乙,季冬丙丁,勿以作事”。与以上内容不同,随州孔家坡汉简《日书》云:“四季日为废日,废日不可有为也,以有为也,其事必废。”其特殊之处在于,孔家坡汉简《日书》的“废日”仅言“四季日”,既可以解释为季月,又可如《行称》理解为每月的最后四日,而《行称》篇又无疑是早于以上所举各种《日书》的,所以完全可能“废日”的原始表述就是“四季日为废日”,由于若按《行称》每月都有四日诸事不宜未免妨碍日常生活,所以才又被诠释为秦简《日书》中的“春三月季庚辛,夏三月季壬癸,秋三月季甲乙,冬三月季丙丁。”至后世则更有多种分化,如《五行精纪》卷二十二:“四废日:春庚辛,夏壬癸,秋甲乙,冬丙丁。《三历会同》有正四废日:春庚申、辛酉,夏壬子、癸亥,秋甲寅、乙卯,冬丙午,丁巳,此五行无气之日,福德不游之辰,百事并凶。又有大四废日:春申酉,夏亥子,秋寅卯,冬巳午,百事凶。

又(有)(惡),𨟻(將)或(又)又(有)(惡);又(有)𢝫(喜),𨟻(將)或(又)又(有)(惡)〔二四〕

  整理者注〔二四〕:“此段意为废日行事效果将有贬损。[33]《行称》的“废日”效果基本就相当于后世所说的诸事不宜,无论“有得”还是“有丧”都将再“有丧”,无论“有恶”还是“有喜”,都将再“有恶”。由前引《日书》等内容即可见,这个性质被“四废日”直接继承,睡虎地秦简《日书》的“无可有为”、“废日不可有为也,以有为也,其事必废”、《三历会同》的“百事并凶”、“百事凶”皆是来源于此。因此“废日”只适合什么也不做,而每个月有连续四个废日的话,其行政效率的低下可想而知。

𣌭(合)之日而才(在)(稱)而又(有)𠭁(得),必三〔二五〕。【一〇】

  整理者注〔二五〕:“恒星月(经天月)一月约为二十七·三日,朔望月一月约为二十九·五日,两种历法周期约有二日之差,故「合日」有一定几率与「称日」重合。三,三倍。称之日有得,将又有得,再逢合日,故为三倍。[34]由于一个朔望月内必有六个称日,故《行称》的“合之日而在称而有得”出现的概率还是不算低的,而是否会“必三”不难验证,只要经历几年,就很容易证伪“必三”这个断言,故《行称》很明显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择日设计初步形态,其各方面都缺乏现实可执行性。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第十简末句虽已写至简尾,但内容已很完整,不排除本篇有就此完结的可能。如果再参考本辑收录《四告》全卷的抄写格式,第十一简也可能原为一支空白的「隔简」。”比对之前的“凡称之日将有得”和“凡废之日有得”,则“合之日而在称而有得,必三”后的第十一简完全可能还有“合之日而在废而有丧,必三”之类的文字,但目前第十一简既已残损,则究竟是否还有此类文字无从确知,或以后整理残简能再有发现。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4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0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29/745/,2019年5月29日。

[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1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8] 简帛论坛:http://www./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634,2020年11月21日。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10/735/,2019年5月10日。

[2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s://www./2020/12/19/2148/,2020年12月19日。

[22] 《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第12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12月。

[2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5/29/745/,2019年5月29日。

[25]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9] 《简帛数术文献探论》第74页,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

[3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s://www./2020/12/06/1747/,2020年12月6日。

[3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2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53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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