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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楷体,其实是隶书,那到底什么是“楷书”?

 天涯若比邻印军 2021-02-10

现在很多人一讲到“楷书”,总觉得就是指那些像颜真卿、柳公权、诸遂良等书家的“真书正楷”,以区分于行书、草体,把它称之为“正楷”或“楷书”。其实这样的一种习惯理解并不是很妥当的,“楷书”并不是指唐代以后的这些“真书正楷”。

在某些书学论述中,已经有着不同于这认识的论述,像张绅的《书法通释》中关于“真书”,有这样的表述:“古无真书之称,后人谓之正书、楷书者,盖即隶书也。”

《玉海》中记载:“自唐以前,皆谓楷字为隶,至欧阳《集古录》误以八分为隶书”;

《偃曝谈馀》中记载:“真、草、隶、篆四字乃村学究语,六书中唯有楷隶……《通释》云:字原有秦隶、汉隶,今当以晋、唐书为晋隶、唐隶,则自然易晓也张绅此言,可谓点胸洗眼之语。”

庾肩吾曰:“隶书,今之正书也。”

张怀瓘的《六体书论》:“……自唐以前,皆谓楷字为隶。”

根据以上所引论述可知:在唐代以前所指的“楷”,就是以后我们所谓的“隶”,“汉隶”就是汉代的“楷书”。唐代以后“隶”成为了专指魏、晋以前的书体而言,而“楷”则成为了唐代以后真书的专用名词。由于这一概念的转变,结果在书学的研究上,就引起了不少的纠纷。

“楷”,本来是一种树木的名字,即黄连木,其枝干疏而不屈,因而引伸其意义为“刚直”、“典范”、“法式”、“楷则”,据此意义则“楷书”实际上是指那些工整的书体。不论任何时代,凡是当时的工整的书体,皆可谓之楷书。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张怀瓘《书断》上记载:“(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由此可知,楷书并不能只是指现在我们所说的唐代以后的这些真书或正书。行草书体,则是和楷书相对称的一种书体。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楷书,同时也有其这一时代的行草——即随手书写,较比草率些的书体。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不妨引用从古代所遗留下来的诸多实物以为例证。

中国的文字究竟开始于什么时间,还不好确说十几年前西安半坡遗址发现的彩陶器上,有刻画的符号,约有一百多个标本,五十来个种类,虽然我们还无从辨认,但是肯定地说,它代表着一定的意义,也许它就是些最早的文字。

河南安阳殷墟文字,被公认为现知文字之始,殷代青铜器上的铭文,和大量的甲骨文出土之后,为世人所知。

1976年,安阳小屯又发掘了一座完好的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的墓,墓中出土很多珍贵文物,有的上面有铭文、刻辞,如青铜礼器中有两个很大的方鼎,鼎上铸有铭文“后辛”,另一铜锫上铸有铭文“妇好”;一个石牛,石牛的颈下亦刻有“后辛”二字。

另外,在过去殷墟甲骨文字中也曾发现有关妇好的贞卜刻辞。在这些文字里,青铜器上的铭文就比较工整,淳卜端庄,而石牛颈下的刻文和甲骨上的刻辞则颇草率。由此看出,因为铭文是属于青铜礼器的,所以必须凝重工整,而石牛只是一件佩饰或玩物,甲骨刻辞则是贞卜的记录,其刻文就草率些,石牛颈下连“后”字的“女”边旁也省略了,刀锋也清楚流露。

西周时代的金文,是金文的灿烂时代,有的铭文长达百字以上,一些鼎、卣、尊等等铭辞,它们记载了器主勤劳或有功于王室,或朝觐王室,受到周王的褒扬、赏赐,于是就铸造这些鼎、卣、尊以纪其功,以彰其德,其铭文自然也必郑重其事,工而整之。无意中却为我们后人遗留下了到今天还能见到的周王朝的楷书。

周代甲骨刻辞现在发掘到的虽然还少,但在这少数的刻辞中,也还能使我们得以窥见周代行草书体的面貌。

春秋战国时期,文字的形体变化也是较大的,国与国之间的文字几乎搞得不可互识,但尽管如此,其工整与草率之分,则依然如旧。比如著名的歧阳石鼓刻文,是已知的最早石刻,一些诸侯王所铸造的籮、盘、鉴、戈、剑等青铜礼器或兵器上的铭文,虽然不像西周金文的淳朴,但其字迹,仍是非常工整,特别是吴越剑器上的铭文更是盘折屈曲,美丽多姿,后人称之为“鸟篆”、“虫书”,实际上这是当时加以美化了的楷书,犹如我们现在所书写的“美术字”。

春秋战国时期的行草书体,在考古工作中也有大批发现,如一些墓葬中出土的手书简册、木牍、帛书等,都是由于使用需要而随手书写,其书体较上述的铭文等书体颇为草率,是为当时的行草书体。

秦王朝历时虽短,而她仍然留下楷体的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等。

在现代考古工作中发掘的秦代墓葬里,更得到不少的秦代手书的简册、木牍及量器和诏版上的刻辞,又得以窥见秦代的行草书体,实乃大幸之事。

尤其是在这些手书的简册、木牍文字和诏版刻辞中,我们可以发现、比较秦代的工整书体——楷书,即是我们所习知的“小篆”。

而其随手书写的行草体,则已是介乎“篆”、“隶”之间的字体了。事实在说明隶书并非如过去所说,由秦到汉始“散篆为隶”而是在小篆通行的同时,就有了隶书的“幼苗”。由此又给“书体是逐渐演变,而不是一时突变”以有力的实证。

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自以为德配宇宙,功盖千秋,所以到处立石纪功、诏版刻辞,本是宣扬自己的威德,却无意中却给后人留下了不少宝贵的文化遗产,这可能是秦始皇本人也始料未及的。秦虽强,但是二世而亡,秦后是汉,按说汉承秦制,西汉也应该给我们留下大量像秦代刻石那样的遗物,但事实恰恰相反,汉代,尤其是西汉给我们留下的文字实物却是微乎其微,究竟是什么原因,至今还说不清楚。但不论是什么原因,西汉前期的确是没有留下什么文字实物。虽然这些年也发现有少量石刻,但有的剥蚀太甚,有的则又是伪作,后代在考古中发掘所得到的一些印章、瓦当、量器上的铭文等,为数虽然还不太多,但却在这些文字实物中使我们得以探知西汉楷书的情况,它是一种介于篆隶之间的工整书体。

有人说印章上的文字,不能算是当时书体,这是源于“秦书八体”之说,其实印文就是当时所使用的工整书体——楷书。以后来的“秦书八体”之说来对待“印文”是不妥当的,试问战国时的印钵文,又是什么书体呢?还不就是那时的书体吗?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长沙马王堆发现了几座西汉初的墓葬,在一号、三号墓中出土了竹简遣册和大批帛书,总字数约十多万字,都是手写体,这对研究汉初文字书体提供了大批珍贵的第一手材料。其书若和以上汉初印章、量器中的文字来比较,则其是相似,其次是较为草率,这些就是汉初的行草体。

东汉时期,工整书体渐渐成熟,我们熟知的《曹全碑》、《礼器碑》、《尹宙碑》、《石经》等碑文,其书体都极为工整,形成了“蚕头雁尾”形式,即为我们后来所称道的“隶书”,也是东汉时代的楷书。

东汉时期的行草书体,在近年来也有所发现,如永寿二年瓮上的墨书文字,熹平年间瓦罐上的文字等,其书体较之汉初帛书、遣册等是有变化,然而仍还保留其笔意,如“年”字的最后一竖笔,如帛书中年字末笔,拖了一条“大尾巴”。

但曹全、尹宙、石经等碑文中就没有这样“随便”的书体。

文字本身包含两层意义:

一是使用,这是主要的;

二是作为书法艺术来欣赏。

越是早期,文字使用的目的就越多于艺术欣赏。书法作为一门“艺术”是比较很靠后的事情了,是后人根据艺术欣赏的观点,所加给它的。为了适应于“使用”这一目的,行草体的实用价值就多,因为它在书写时比写工整的楷体要快捷得多。在木板印刷尚未发明以前,书籍的流传,只有靠传抄,大量的抄写工作是很繁重的,抄写时又不能潦草太甚,一则便于快,二则以免太潦草不易辨识产生误解,于是行草体就应时而生了。

但是对一些纪念意义较大、或是上级发布的诰令等,就必须郑重其事地来对待,于是也就书刻的工整的多,时间一久,书体就自然出现了“楷体”与“行草”之分。而且又应是“行草书体”在先,“楷书”比之则稍靠后。因为要大量的抄写,所以也就出现了专业抄写人——书人,像我们所熟知的通西域的班超,在投笔从戎之前,就是以抄书为业 。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归纳如下:殷王朝的青铜器上铸造的铭文如“妇好”、“后辛”,周代的鼎、卣、尊、段上的铭文;春秋战国时代的石鼓、戈、钟、剑上的刻辞、铭文;秦代的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西汉时期的瓦当、印章、量器文;东汉时期的《曹全》、《尹宙》、《石经》……等碑文皆为当时的楷书。殷代的贞卜刻辞,妇好墓中石牛颈下的“后辛”刻文,周原的甲骨刻辞,春秋战国时代出土的简册、帛书,秦代的简牍文,汉初马王堆墓中出土的遣册帛书文,东汉永寿、熹平瓦罐上的书写文字,皆为当时的行草书体。

如果我们再比较一下,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战国纵横家言》等帛书、竹简遣册和山东银雀山出土的《孙子兵法》等简文,同《曹全》、《尹宙》《石经》等碑文对照看,隶书不正是有“楷隶”、“草隶”之分吗?《曹全》《尹宙》等碑文书体的所谓“隶意”,不正是由吊书、简册上文字书体加以整理“工整”而成的吗?《梁书》梁武帝诸子传中:“确字仲正,少烧勇,有文才,尤工楷隶。”其所工的“楷隶”,当是像《曹全》《尹宙》等碑上的隶书,即所谓“楷”。

于此可以结论“楷书是行草的对称,任一时代,就有其这一时代的楷书。后人把“楷书”只认为是唐以后的真书正楷,那是一种误解,同时也把楷书的定义看得太狭隘了。虞世南的《书旨述》说:“钟太傅(钟繇)师法德升,驰鹜曹(喜)蔡(邕),学而致体,真楷独得精研。”这里所谓的“真楷”,就是指当时的楷体——隶书,绝不能理解为唐代的那些“真楷”。

最后得出结论:

狭义的楷书称谓是唐代以后形成的;

广义的楷书则包括各个朝代通行书体的工整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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