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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画院第七任院长:林蓝

 泊木沐 2021-02-11

广东画院第七任院长林蓝

林蓝1971年生,广东潮州人,1993年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国画系,1996年毕业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获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并获美术学博士学位。全国青联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此前任广东画院副院长,广州美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科研创作处处长。

国画作品《诗经——长歌清唱》入选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财政部、文化部主办、中国美术家协会承办“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白菊》获《2002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银奖,《天长地久》获《艺术与科学国际作品展》提名奖、《第二届全国中国画展》铜奖, 《银辉》获《“黎昌杯”全国青年国画年展》铜奖,《盛世》获《2003年全国中国画作品展》优秀奖,《金华》获第二届“中国美术金彩奖”优秀奖,《木棉》获《全国第二届中国花鸟画展览》优秀奖,《枇杷》获《微观与精致——首届中国工笔重彩小幅作品艺术展》佳作奖,《缤纷》获《广东省第二届中国画展》银奖。 公共艺术作品《广州长隆酒店》(合作)获《为中国而设计——首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2004》金奖、《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银奖,《四海一品》(合作)获《第七届中国国际室内设计双年展》优秀奖等。 出版专著专集《林蓝画集》、《林蓝金版水墨》、《林蓝.线造型》、《中国画名家画库.花鸟卷(林蓝)》、《中国水墨收藏.林蓝卷》、《画品丛书.林蓝》、《新视野.当代名家中国画鉴赏系列丛书一林蓝》、《中国美术大事记.2009-林蓝艺术创作状态》、《公共艺术》、《公共艺术的历史观—广东地域公共艺术研究》等。

《岭南风情》中国画 300cmx75cmx4 2018年 林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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