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以后,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更加系统和综合,基本可以涵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所有规定。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将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从十岁改到了八岁,特别关注了当前社会孩子们的认知程度,比如在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中,八岁以上的孩子均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民法典还完善了因疫情等突发状态下儿童的保护,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当为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将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监护等综合在一起,形成体系性的法律,使得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有章可循。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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