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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师,我能拯救她们吗?

 新用户19085124 2021-02-18

枣庄职业学院王 伟

2013年我带了一个特殊的中专班,学生年龄从13岁至31岁,跨度达18岁。虽然只带了不到一年,但这期间发生了很多故事。其中有些故事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如,接这个班级以后,我平生第一次进了派出所,且成了那里的常客,最多时一周去三次;平生第一次半夜带着学生去医院然后在医院过夜;平生第一次处理不了学生之间的小纠纷感受到自己是那样地渺小……

诸位如有兴趣,请跟我一起走进她们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刚开学一个月的时候,主人公涉及到两个女生:小王和小李。小王,家庭条件不好,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衣着朴素,但人很勤快也很老实,有上进心,开学后一直担任班级团支书。小李,家庭条件优渥,从小就学舞蹈,爱好打扮,且有纹身,一直走性感路线(后来才知道她是被学校开开除,又再次报名来到这个班级的)。

有一天,小王找到我,说她惹到麻烦了,不想上学了,想退学。我感到很突然,仔细询问了具体情况得知:小王来学校报名的时候,发现报名队伍中有一个女生,从背影看,穿着十分暴露,就随手拍了一张背影照片,发到了贴吧并写了一句:“这也是学生吗?”巧合的是,这个学生和小王同在一个贴吧,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照片;更为巧合的是,这个学生竟然就是和小王同一个班级的小李,并且已经知道是小王把她的照片发到了网络上。

我当时感觉这事没有什么不好处理的,毕竟都是一个班的同学,而且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完全可以通过班主任的协调来解决,不需要做出退学这样的极端举动。于是我就劝说小王,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让她放心,不用害怕,我会帮她处理好的。

然后我马上就联系了小李,问了她具体的情况。她说被人把照片发到网络上,又配了那样的文字,感到十分生气。我首先安慰了小李的情绪,告诉她我也赞同她的想法,也能体会到她的感受,小王这样做确实是不对的。同时我又告诉她,现在小王已经将帖子删除了,并且她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你们两个那么巧都是咱班的学生,让小王给你一个真诚的道歉,你能不能原谅她呢?小李当时就表示,可以原谅小王。

于是我把她俩叫到一起,让小王给小李道了歉,又对两人分别做了思想工作,这件事就算平息下来了。

我当时觉得,这就是同学之间出现的一点小摩擦,依靠班主任的力量完全可以解决得很好,而且我觉得我的做法也合情合理,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和纰漏。但是事情的后续发展严重地超出了我的认知范畴。

大约一周后,小李的母亲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因为这个事情,小李的精神状态很不好,并提出两点要求:1.需要小王做出经济赔偿;2.小王必须要退学。

在电话里,我与小李母亲作了沟通,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地叙述一遍,并把我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也做了解释。重点说明小李已经原谅小王,而且最近在学校里看不到小李有任何的不高兴和异常。但小李的母亲就一口咬定小李心情十分糟糕。没有办法,我只好请小李的母亲第二天来学校面谈。

第二天一早,小李的母亲便来到了学校,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势,一口咬定,自己的孩子受到了委屈,需要得到精神和物质的双重赔偿。我想通过给她说一下小王的个人和家庭经济情况,让小王给小李的母亲再解释一下并赔礼道歉。当时我一厢情愿地认为,都是为人父母,是不是这样小李的妈妈大概就可以原谅小王了。没想到的是,我还没说完,小李的妈妈就说,小王的情况她都知道,家住哪里,家里几口人,经济情况等等。看来她已经做足了“功课”,比我了解的还要详细。

当我发现小李的母亲是有备而来,简单的沟通已经无法解决问题时,便针对她提出的要求逐一作了解答:

1.关于经济赔偿,小王的家长也提前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指出,第一,只是拍了背影照片,并未对照片进行宣传盈利、涂改及发表辱骂性的言论等,不存在侵犯肖像权等侵权行为;第二,真要是有侵权责任,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来进行判决。

2. 关于退学问题处理,第一,小王的行为在没有明确地违反校规校纪的处罚条款,如果强制用校规进行处罚给予退学处分,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不合规不合法;第二,小王的行为虽然校规没有处罚条例,但确实给小李的学习生活带来了干扰,经系研究,决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小李的母亲听后,发现学校的处理意见合规合法,没有漏洞,但自己的要求却没有得到完全满足,于是直接对我说,这件事,你班主任就不要管了,我们自己去处理。小李的母亲这么说,让我感到教师的力量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强大。我也只能给领导汇报后,静观其变了。

小李家长走后,我也对小王进行了安抚,因为她在学校的表现非常优秀,我不想让她因为这个事情而退学。

过了几天,我突然接到辖区派出所的电话,大体意思是,小李的家长去报案了,但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派出所不能给予立案,并给出合理的解释:小王的这种行为未构成刑事犯罪,没有犯罪事实,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派出所让我通知该家长,如果想获得经济赔偿,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起诉。

我将派出所给我的通知告诉小李的母亲,小李的母亲很不耐烦,再次表示,你别管了,我们自己处理。我也将派出所的原话告诉给了小王,而且给她说,即使小李的母亲起诉,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小王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法院也不会支持小李索要经济赔偿的诉求,让她放心;并再次给小王强调,她也即将成年,做事情要考虑周全,吃一堑长一智。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结束,谁知又起波澜!

这样过了两天,小王突然找到我,给我说,老师,我害怕。我急忙询问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说,小李的家长给她家长打电话了,大体意思就是,小李最近因为这个事情,心情很不好,也不好好学习了。既然你让我的孩子不舒服,你的孩子还在学校,让她小心一点,她也别想好过。

我听后,意识到事情有些走偏了,问题也变得复杂起来。但是我没有在小王面前表现出来,并安慰她,学校里面有老师和保安,让她放心安心学习。但是想到小李母亲的咄咄逼人和小李身上的纹身,心里还是非常担心的。

小王的家长也给我沟通,想让孩子回家休息几天,我出于对孩子保护的心理,便同意了。

    一天后,小王又给我打电话,小李的妈妈给他家长打电话,说不要觉得你的孩子回家就没有问题了,你家在哪个村,门牌号多少我都清楚,你要保护好你的孩子,我的孩子必需要得到经济赔偿,否者这件事没完!听到这里,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学校已经处理不了了。我想,我是不是应该让小王的家长去报警呢?

又过了三天,小王给我打电话,他家长和亲戚商量了,向亲戚朋友借点钱,赔偿小李7000元,准备和小李家达成协议,省得天天担惊受怕。小李的妈妈也给我打来电话,想通过学院主持,双方家长签署一个赔偿协议,具体内容双方家长已经协商好了。我给领导汇报后,学院安排保卫处来主持,我和双方家长参加,这件事总算告一段落了。

处理完毕后,小王找到我,强烈要求办理退学手续。我表示很不理解,事情不是处理完了吗?小王说,是自己主动想退学的,因为自己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现在国家有免学费和助学金的政策家长才让自己来上学,所以自己在学校也十分努力,想通过学习技术让自己家的条件改善一下。但没想到,刚开学就闯了个大祸,不但没有学到什么技术,还让家里背负了7000元的债务。所以我要出去打工,挣钱去偿还债务。我打心里不想让她退学,于是又给她做工作,希望她能留下来。可能是7000元在那个时候对于她的家庭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小王坚决地办理了退学手续,离开了学校。一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竟然因为这样的事情退学,从而导致人生的轨迹被改变。作为教师,我却深感无能为力,无法控制事态的任何形势,这也让我感到深深的内疚。

让人拍案的是,当我还在深深的内疚中没有走出的时候,也就在小王退学后不到三天的时间,小李也提出了退学申请,理由是要去北京深造舞蹈艺术。这让我更加感到教育的无助。如果事情刚发生的时候,我不主动地将事情揽过来,而是让小王当时就办理退学,是不是就可以免除小王家7000元的债务呢?等到小李退学后,我是不是可以把小王再召回来,继续学业呢?但又转念一想,如果不是这个小王,是不是还有另一个“小王”被小李的家长盯上?亦或是小李来学校的目的压根就不是来学习技术的?这件事情过后,对小王小李以后的人生都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不禁陷入了一连串的思考中。

这件事一直在我的脑海中翻腾,久久不能平静。我不断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哪里还需要改进?

后来,这件事慢慢地淡出了我的视野。本以为和小王和小李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但你还别说,事情有时就是那么地巧合,小王和小李后来又分别和我产生交集,我也从侧面了解到了她们后来的生活。

事情过了一年左右,我接到某市(非北京也非本市)派出所的电话,询问小李是否是我班级的学生,我告诉他们,小李已经办理了退学。派出所又告诉我,如果可以联系到小李的家长,请代为传达,小李在某市被强制戒毒两年,让家长给某市的派出所取得联系。我于是联系到小李的家长,这次是她的父亲接的电话。当我在转述派出所的信息时,她的父亲却粗暴地打断我的话,说这个孩子我管不了也不问了,让她自生自灭吧。说完便挂断了电话。事已至此,我也无话可说。

2017年暑假,我准备去买车,在4S店竟然见到了小王。她在4S店做销售,见到我,十分热情,一直老师前老师后地喊着。当听说我有买车意向时,当场给主管打电话,表示如果我在这里购买汽车,她的所有业绩提成全部不要,都优惠在汽车价格里,保证是最低价格。她对我的亲切和热情,让我十分感动。感动之余,我也更加地内疚:如果这个孩子可以好好地完成学业,以她的能力,很有可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或者像班上的很多同学一样,进入大学继续深造,为自己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在与小王交谈时,我询问小王是否愿意再回到学校读书,小王只是笑笑,便不再说话。

故事讲完了,诸位或许会有不少疑问。其实诸位的疑问也是我的疑问,如,职业学校的招生还有没有门槛?对无心学习的学生,学校有没有权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学生的正当权益学校如何来维护?单靠学校能维护得了吗?小王没有完成学业,照样在4S店谋得了一份工作,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问题?小李的“成长史”与原生家庭是不是有着高度关联呢?不想了,想多了,头大,头疼。但是有一个问题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作为教师,我能拯救她们吗?

注:因为是“连续剧”,“每一集”都有点评,按顺序排列如下:

韩志孝点评:欢迎大家提出解决建议。

涂俊礼点评:有点连续剧的味道。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尽管出于种种原因,事情的发展不一定按照老师的设想走,但老师的初心没错。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小丽错了,承认错误,应该承担责任。小李受到了伤害,要求道歉、安抚、甚至恢复名誉,甚至经济赔偿都在情理之中。但得饶人处且饶人,应该说小李一开始的表现是不错的。但一涉及家长,事情就变得复杂起来的。期待下集。

刘景忠点评:“小李”“小丽”看得我眼花缭乱。我想说,原生家庭对学生的影响特别大,基本上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因此,做教师的就要双重的工作:既要做学生的工作,也要做家长的工作。

刘景忠点评:个人认为,学校的处理意见是无懈可击的,已经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期待再续。

滕道明点评:教育本来很简单,但是现在真的可以用一句经典的话来概述教育,那就是“教育无小事”,我的天,丁点的小事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无限放大,上纲上线,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当今教育应了李清照那句词“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真心希望教育能心无旁骛做教育。

韩东林:学校不是万能的,小李的家长已明显违法嫌疑,建议让小王家长通过法律处理,以免后患。

张作连点评:为“小李母亲”的蛮横气愤!为教师(甚至是教育)的无奈悲哀!  标题中的“形式”是不是“形势”;每篇的“上次说到···”和引用”点评“是不是可以再简略些?

刘景忠点评:追剧追到了“剧终”,大结局是喜是悲?真的不好判定。有人或许以为王伟老师有些絮叨,有些“多愁善感”甚至是“无病呻吟”,我不这么看。只有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把自己摆进去,才能真切地体会到王伟老师的无奈、困惑以及他的“爱与哀愁”。想想看,在一个班级里从13岁到31岁,年龄跨度18岁,这种现象是反映了职业学校的“有教无类”,还是暴露了职业教育的杂乱无章?想想看,许多职业学校的学生根本就不在乎那一纸文凭,不要毕业证的学生大有人在,此种现象又说明了什么问题?想想看,当职业学校把升学作为主要任务来抓的情势下,那些原本既没有文化基础,又没有升学愿望的学生在学校的日子该如何度过?乐观地想,乐观地看,一切都在变化,一切都在好转,随着国家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一定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社会分工高度细化,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必须具有专业背景,因为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必须要由需要高度专业化的人员才能胜任。到那时,职业教育一定会成为不可或缺的一种教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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