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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野:“优绩优酬”是对教育规律的无视

 虹野小书馆 2021-02-21

虹野:“优绩优酬”是对教育规律的无视

文/虹野

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本市建立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新机制的方案。建立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机制,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体现优绩优酬。这一机制旨在调动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积极性,向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材课程改革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承担教育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教师,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

工资作为劳动报酬,无论是计工还是计件,其报酬和劳动总是相差无几的。但是教师的工作却和普通的企业职工的工作不是很一样,其劳动对象是人,千差万别的人给教师的劳动造成了不可比性。也很难判断某个教师会不会比其他的教师做的更好、或者更差。如果非要把教师待遇分个等级,那么学生成绩进步幅度大的教师或许做的更好一些。如此一来,“优绩优酬”的工资方案就需要好好理解了,究竟是学生分数高意味着“优绩”?还是学生进步大是“优绩”?还是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帮助更大的是“优绩?……

正如文件所言,在管理者的眼睛里,“优绩优酬”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但是教师的积极性是什么?教师积极工作会带来什么呢?

教育有其规律,并非是积极了、做的多了就能够做的好。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其成长不仅仅包含着知识、技能、能力的发展,还包括其人格心理、道德和价值观的成长。学生的发展潜力并不仅仅是智力因素所决定的,非智力因素影响或许更多一些。一个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功能也不是学生成绩所能囊括的。这不仅仅需要教师具有专业的教学能力,更需要教师拥有高水平的教育能力。当然这个教育能力和我们理解的管教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不懂教育规律的教师“积极”教育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积极“管教”学生,给学生们带来严重的后果。

正是教师的劳动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其劳动质量不是依靠“积极”所能够达到的。更何况在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学校、家长所理解的“优绩”仅仅特指的是“优秀的学习成绩”。如此一来,利用工资待遇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很容易变成让教师积极的为学生补课!积极的把“应试教育”再推上一个新的“高峰”!或许教师这样的“积极性”确实可以短时期内带来“成绩”给学校“争光”,但是付出的代价则是孩子不可挽回的人生经历和身心发展。

而上海“优绩优酬”除了“优绩”断定不清晰之外,连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都混淆了。方案中提到绩效工资“向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材课程改革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承担教育综合改革重点任务的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承担改革的教师和普通教师的岗位都不一样了,这就不能够再按照普通教师的工资构成来进行发放了。不仅仅改革的教师岗位如此,就连校长、教导主任等行政岗位的工资都需要根据岗位职责和性质重新制订才是。

工资,牵涉到社会公平的问题,不当的设置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当前学生作业负担过度,身体素质下降,无一不和“优绩优酬”的工资体系带来教师的“积极性”相关,在教育主管部门把板子高高举起打在教师的屁股上的时候,立法禁止教师补课,有谁会想得起,这正是脱离了教育规律的“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导向所造成的后果呢?

教师的工资制度应当体现教师的劳动特点,应当遵守 教育规律,而不是为了管理方便、更不是为了便于某些部门的意志的实施而随意制定。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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