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创:陈旭 关于这件事,其实几个月前,这个朋友就问过我,那时候,老板只欠他一两个月的工资。 陈旭就劝他:1个月工资不要了,赶紧找新工作,辞职走人……结果呢,因为他舍不得1个月工资,否决了陈旭的建议。陈旭的答案,还是劝他,几个月工资不要了,赶紧找新工作辞职走人。如果你一开始就听从陈旭的建议,你只需要损失1个月工资,不需要多损失几个月工资。做错事,就要承担做错事导致的经济损失。 因为你做错了决定,给你自己带来了不利的后果。所以,这多损失的几个月工资,本来就是你该承担的损失。如果你舍不得损失几个月的工资,你继续错误的决定,继续跟着这个发不起工资的老板干活。——陈旭(chenxusiri)2021.1.31今天的文章你怎么看? 在底部留言区发表你的看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