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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这个地方启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

 gobeyondlxy 2021-02-24

2021年1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相关意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此后,衢州市衢江区积极行动,紧密部署,准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总体目标,选择莲花镇作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试点乡镇。试点围绕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标准、补偿方案、资金分配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创新,在全省率先启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目前,试点工作已全面推进,计划于3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政策出台等一系列工作。

注重粮食种植的优先性

摸清底数。以“二调”为基础,结合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三调”数据,深入开展莲花镇范围内的耕地核查工作,通过数据内业分析整理和外业实地调查,第一时间摸清莲花镇23个村6万多亩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类型、面积、分布等特点,全面掌握耕地现状,形成工作调查底图,为试点工作提供详实有力的数据支撑。

开展莲花镇范围内的耕地核查工作

政策改革。以现状调查为依据,逐类分析,分类指导,研究耕地种植现有问题解决方案,分步骤落实。以政策改革为引爆点,明确指出当前耕地种植方向,强化和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将保护补偿资金用于种植粮食的耕地,为粮食生产提供更大的平台。

讨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方案

宣传引导。粮食生产的基础是耕地,耕地种植的主体是农民。试点工作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动员工作,借助多种传播媒体,广泛宣传耕地种植粮食作物、粮食安全的重要意义,宣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制度约束,普及国家加强耕地保护的理念,从根源上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发生,助推新政策的实施。

注重资金发放的合理性

提高资金补偿标准。衢州市衢江区原先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标准为永久基本农田60元/亩·年、一般耕地30元/亩·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补偿标准已无法满足日益提高的种粮成本所需。结合当前政策要求,对实际种粮的耕地进行补偿,预计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标准将提高2倍以上。

调整补偿方案。探索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的范围由原土地变更调查确定的耕地调整为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同时结合耕地保护监督员制度、田长制,对耕地是否抛荒、是否种植粮油作物进行定期巡逻检查,实现差别化、精准化管理,鼓励农户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发生。

补偿资金到户。以保护农民与农地权益、鼓励耕地实际使用者种粮为出发点,在原先将耕地补偿资金发放到村集体的基础上,探索将部分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配对象和分配方式的科学性、合理性,探索实现村集体与农户之间的补偿资金分配比例平衡,使补偿资金既能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也能使农户直接获得利益,最大程度激发农户种粮积极性。同时,改革资金发放形式,由原先的以行政村范围发放调整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结果为数据基础进行发放,实现不同部门数据的融合,打破数据壁垒,加快实现耕地保护“一张图”管理方式。

注重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强化联动推进。加强与市、区级各相关部门及乡镇的联动,会同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农业农村局、衢江区农业农村局、衢江区财政局、莲花镇人民政府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抢抓时间节点,力争改革方案在春耕前出台,切实保障种粮农户利益。

倾听基层意见。注重基层村集体和农户反映的意见,莲花镇政府于春节后及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组织各村干部和代表参加试点讨论,并到村走访,开展问卷调查、填写种植确认表和征求意见表等工作,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农户种粮意向及种粮过程中存在困难与诉求,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重要依据。

莲花镇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创新试点推进会

统筹资金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的原则,将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与农业农村部门的地力补贴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实现资金“1+1>2”效果,提高补偿资金的发放精准度和力度,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发生。

来源: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江分局、厅耕地保护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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