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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锁的来历,为什么宝钗的说法与薛姨妈的说法不同?

 新用户99567270 2021-02-25

我是潇湘竹48,很愿意就此问题跟大家切磋讨论。

关于金锁的来历,题主注意到了薛姨妈和宝钗母女俩的说法居然很不一致,早前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并且曾写过一篇小文进行分析。

今天看到这个问题,厘清一下思路,希望再探究得清晰一点。

母女二人关于金锁来历的说法不同,在《红楼梦》这一皇皇巨著中,似乎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但是,考虑到“金锁”是“金玉良姻”的关键物件,没了金锁,金玉配就失去了成立的基础,所以,“金锁的来历”这个问题确实有辨析清楚的必要。

有人认为,这可能是曹公写作时百密一疏,导致遗漏了一处小瑕疵。

这个说法恕我不能认同。

一者,金锁在“金玉良姻”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二者,作者“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此书乃呕心沥血之作,其他次要人物可能会有写得疏忽不周的地方;但作为小说主要人物之一的宝钗,她的金玉婚姻的象征物——金锁的来历,作者决不会如此疏忽大意。

细察文本,再三思考之后,我的观点如下:

探究母女二人关于金锁来历的不同说法,可以发现隐藏在“金锁”之后的真相——金锁并非癞头和尚所送,而是薛家自己的;金锁上的八字吉言也不是癞头和尚送的,而是宝钗自己仿造的;所以,“金玉良姻”从一开始就是充斥着谎言的骗局。

下面,我将从四个方面展开论证:

一、母女二人关于金锁来历说法不同,并非作者无心疏忽导致,而是作者故意为之,目的就是为了启引读者去注意其中的差别,进而去深入发掘金锁来历的真相。

先来看母女二人关于金锁来历的说法:

1.宝钗和莺儿:金锁是自家的,八字吉言是癞头和尚送的,吉言必须錾在金器上。

请看第八回相关原文:

宝钗:也是个给了两句吉利话,所以錾上了,叫天天戴着;不然,沉甸甸的有什么趣儿!

莺儿: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在金器上……

可见,这主仆俩的说法也有差别,送吉利话的,宝钗说“是个人”,莺儿进一步修正为“癞头和尚”。

但有三点她们是一致的:

(1)癞头和尚只送了两句吉利话;

(2)金器(并没有指明哪种金器)是薛家的;

(3)吉利话是薛家让工匠“”在金锁上的。

宝钗的用意在于凸显“两句吉利话”,毕竟“金器”富贵之家都有,不具备独特性;只有与“莫失莫忘,仙寿恒昌”构成“一对儿”关系的两句吉利话——“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才有特殊意义。

送吉利话的是癞头和尚,代表神佛,他送的吉利话代表“天意”、“神谕”,不可违逆。意味着通灵玉的主人和金锁的主人是“天作之合”!

也许是才13岁的宝钗思虑还不够周密,也许是请工匠錾刻八个字这事印象太深刻,她和莺儿都留下一个漏洞:金锁是薛家的。

这样一来,金锁与通灵玉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通灵玉是宝玉出生时含在口中的,八个字本来就是在玉上的,不存在让工匠錾刻的工序,玉和字先天就是一体,所以神奇不凡。

宝钗只被送了两句话,金锁是自家的,须得工匠錾刻,锁是锁,话是话,是后天通过工匠錾刻才合二为一的,金锁仍是凡品。

2.薛姨妈毕竟更加奸滑老到,很快又做了进一步的完善改进,弥补了宝钗说法的漏洞。

往日母亲(薛姨妈)对王夫人等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的方可结为婚姻。”

瞧瞧,金锁的来历直接变成了“和尚给的”,言外之意就是:八字吉言也是本来就在金锁上的,并非后来人工錾刻的。

经过薛姨妈这样一改,金锁和吉利话的关系就变成本来也是一体的了。

至此,通灵玉和“莫失莫忘、仙寿恒昌”,金锁和“不离不弃、芳龄永继”都是先天一体的了。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出现方式不同:

一是出生时口里衔出来;一是后来和尚赠送的。

但是,和尚神神秘秘,又送金锁,又预言婚姻,其神奇性与通灵玉大致也抵得过了吧!

但是,宝钗和薛姨妈的说法差别那么大,细心的读者一定想知道是谁在说谎?

宝钗?

薛姨妈?

其实,母女俩都是满嘴谎言!事实真相是:金锁固然是薛家的,八字吉言也是宝钗自己仿造的。“金玉良姻”从一开始就是母女俩联手打造的骗局!

真相到底如何?且容我一一道来,我们用合乎“事体情理”(第一回)——即事情发生的生活情理这一原则来进行逻辑推理吧。

二、首先,从金锁出现的“时间”这个角度来辨证金锁的真伪。

錾刻着八字吉言的金锁在小说中第一次出现是在第八回“薛宝钗小恙梨香院”中。

但是,我们必须要追问:癞头和尚送金锁发生在何时、何地?

以薛家进京住进荣国府梨香院的时间为分界线,划分为两个时期来具体分析。

(一)是在薛家住进梨香院之后送到母女二人手中的;

(二)是从宝钗幼年至进京之前送到金陵薛家的。

先否定第一种可能。

据书中描写和“事体情理”,荣国府正门、角门、后门都有仆役看守。

癞头和尚是从哪个门进入荣国府,直驱梨香院送金锁的呢?

从第四回薛家进府至第八回金锁出现,没有一丁点迹象表明有和尚来送金锁。荣国府上上下下几百口人,没有一个人曾听闻过一丝风声。

那么,假设癞头和尚神通广大,不需由门而入,能够突然出现在梨香院呢?

可是,癞头和尚是要通过金锁来预示宝钗宝玉的婚姻,在古代看来是大喜事。女方都住进男方家里了,和尚都追到荣国府了,为什么要瞒着男方家人呢?

再说了,就算和尚没成算,悄悄摸摸地办事,薛姨妈也得马上喧嚷开啊!

所以,第四回之后和尚到梨香院送金锁这种假设不成立!

再来否定第二种可能,即从宝钗幼年至进京之前也不存在和尚送金锁之事。

癞头和尚要度化甄英莲时,英莲“年方三岁”;(第一回)

据黛玉自述,癞头和尚要度化她时,也是“才三岁时”;(第三回)

是不是癞头和尚也在宝钗三四岁时送来了金锁呢?

现在,先假设癞头和尚在宝钗三岁时送来了金锁一事为真。

宝钗比宝玉大两岁。(二十二回宝钗15岁,二十五回宝玉13岁)

在宝钗两岁时,远在京城荣国府的亲姨妈王夫人诞下衔玉之儿——表弟宝玉。

这在古代可是近乎“祥瑞”啊!我想一定是众口哄传,最起码京城贵族圈和贾府亲友圈一定当作热门新闻!

第十四回,北静王借秦可卿丧礼路祭之机,还特意提出要见宝玉:

哪一位是衔玉而诞者?几次要见一见,都为杂冗所阻。

衔的那宝贝在哪里?

那么,薛姨妈能不能知道姐姐王夫人“诞下衔玉之儿”这件奇闻呢?

根据“事体情理”,薛姨妈断无不知之理!

1.薛姨妈和王夫人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妹,平时必有书信往来;

2.两人有共同的娘家:王家。王家共十二房,京城二房,金陵十房。注意,王家是“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的富贵大家族,京城与金陵之间必然常有族人往返;

3.薛家在宝钗父亲这一代已经弃儒从商,在京城有“几处生意”、“几处房舍”。薛父与伙计也免不了往返两地。

不管哪种途径,薛姨妈都必然会知道宝玉之通灵玉及上面的两句话。

在这个前提下,癞头和尚到金陵薛府送来带有八字吉言、预言婚姻的金锁,就是傻子也能把宝钗、宝玉二人联系起来啊!

请问,薛姨妈是出于何种心理不赶紧告知姐姐王夫人这一奇事,而是等到住进荣国府才开始宣扬的?

不告知,不是信息不通,而是根本没有这回事!

所以,进京之前也不存在和尚送金锁之事!

就算我们把和尚送金锁的时间扩展到从宝钗出生至薛家进京,这个推理在逻辑上都是成立的。

结论:金锁和吉言是薛家决定进京之前刚弄出来的。金锁是薛家的。

八字吉言是宝钗亲自仿造的,毕竟这么机密的事情不可能假手于人,薛姨妈和薛蟠都是半文盲,只有宝钗亲自操刀。不要忘了宝姐姐的学问、才华!

正是因为刚炮制不久,宝钗对仿造八字吉言印象深刻,才在看通灵玉时只顾着强调“两句吉利话”了!

薛姨妈发现宝钗这种说法不够周严,很快进行弥补改进。

三、从“金玉良姻”是否“选秀”失败退而求其次的角度来说金锁的来历。

总是有论者说宝钗是参加皇帝妃嫔的“选秀”失败之后才退而求其次追求“金玉良姻”的。

这种说法起码有两点误会。

(一)由上文可知,在薛家决定进京之时,已经打造成了金锁、炮制好了“金玉良姻”的谎言骗局;而不是等到落选以后才退而求其次开始谋划的。

请看上文分析,不赘述。

(二)宝钗参加的并不是妃嫔“选秀”,而是公主、郡主的伴读宫女。

请看第四回原文: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世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细审文意可知,宝钗参加的是“除聘选妃嫔外”的“才人、赞善之职”,即公主、郡主入学陪侍,也就是伴读宫女的选拔。

因为是入学陪侍,才强调“征采才能”;因是偶一为之,不是常规,才说“不世出之隆恩”。

所以,即使宝钗当选了,也不过是公主、郡主的伴读宫女,而绝非皇帝妃嫔。

为什么宝钗不能参加“聘选妃嫔”呢?

主要原因也不是很多论者说的受薛蟠命案连累,而是家世门第低微。

假如皇家这时候已经查明薛蟠命案真相,那么为什么不下旨重审?包庇薛蟠的贾雨村为什么没有受到任何惩罚?保荐贾雨村任应天知府的贾、王两家为什么没有受到任何牵累?

所以,问题出在薛家的家世门第上。

说到宝钗的身份,绝非贵族小姐,而是商户之女。

很多读者看到四大家族“护身符”,不假思索就把贾史王薛四家视为无区别的贵族世家。

这是错误的。

有爵位、有封地的贾、史、王三家是贵族;当初薛家祖上只是做过“紫薇舍人”,没有封爵,自然也没有封地,不是贵族。

至晚到了宝钗父亲这一代,家族已经没有有官职的男性了。彻底弃儒从商成为皇商,皇商也是商,不属于“士”阶层

古代是“四民社会”——士农工商,既是职业身份,也是阶层划分。“商”的地位最低。所以,薛家不但在四大家族中排名最末,在整个社会阶层划分中也是最低的。而且,薛家在京城没有任何根基,八房全在金陵。

因此,宝钗根本没有参加妃嫔选秀的资格。

由于出身商户,不是贵族、不是世宦(世代读书做官),顶天了算是金陵一地的名家,所以在“亲名达部”也就是把履历报送礼部后,第一轮宝钗就被淘汰了。

毕竟,不管宝钗实际上多么有“才能”,皇家给公主、郡主选入学陪侍的宫女,首先考虑从书香世家的女子中选取,而不是皇商之女。

所以,宝钗备选“才人、赞善”只是薛姨妈携女进京的由头,薛姨妈出身王家,对宝钗的落选早有预期。

即使宝钗当选了宫女,一个商户之女,不管如何有心机手段,想要成为皇后,岂不是痴人说梦?

按照薛姨妈的说法,宝钗有和尚送的金锁,“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按照薛蟠的说法“有玉的才可正配”。

就封建婚姻制度而言,只有正室嫡妻,才是“婚姻”,才是“正配”。皇帝的正配只有皇后一人。

元春以荣国府嫡女出身,最终只是贵妃。宝钗以商户之女的身份,何德何能敢于想望皇后尊位?

所以,“待选”只是由头,是侥幸之想;从进京之前,已经备好“金锁”的薛家就是剑指宝玉而来。

四、从荣国府诸人对“金锁”的态度来看金锁的真伪。

薛姨妈和宝钗为什么要炮制“金玉良姻”的谎言呢?

根本原因就是想通过婚姻攀附豪门贵族,从而达到庇护薛家、挽救薛家的目的。

薛家是四大家族中最早衰败的。

在薛父这一代,已经跌出“士”阶层,家族无人做官,虽然通过为皇家采买成为巨富,但有财无势。

薛父去世后,由于薛蟠“不谙世事”,“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

创业容易守成难,薛家连目前的局面也维持不下去了。

在薛姨妈看来,只有靠“肌骨莹润”“容貌丰美”的宝钗来联姻豪门了。可是,门第低微是硬伤,于是,薛姨妈和宝钗才想到利用当时人们普遍迷信鬼神的心理,编造出“癞头和尚送金锁”的谎言以骗婚。

可惜,就像上文分析的,“金锁”出现的时间实在是太让人生疑,所以,荣国府上上下下,没有人真的相信!

(一)荣国府上层没人相信。

1.贾母不信。

贾母虽然笃信神佛,但不信“金锁”之说。

为了让薛家离开荣国府,贾母多次出手:

第十七回让人通知薛家搬出梨香院为小戏子腾房子;

第二十二回出资为宝钗办15岁及笄礼,提醒薛家该回自己家了;

第二十九回利用清虚观打醮的机会,与张道士演双簧,拒绝“十五岁的小姐”,声明“和尚说了宝玉命中不能早娶”,提醒薛家年龄比宝玉大的宝钗等不起;

第五十回贾母故意打听宝琴的生辰八字,暗示自己没有看中宝钗;

第五十四回贾母借“掰谎记”含沙射影讥讽宝钗“见了一个清俊男子就想起终身大事”、“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哪一点是佳人”;

第七十回贾母生日,南安太妃提出相看府中姑娘们,贾母让宝钗、黛玉、湘云、探春来见。其实主推宝钗和探春,想通过南安太妃把宝钗嫁出去,可惜南安太妃只相中了探春。

2.元春不信。

元春在“金玉良姻”一事上唯一的一次表态是通过赏赐宝钗、宝玉相同的端午节礼来暗示对宝钗的支持。

但是,这并非元春本意,而是每月二、六日期可以进宫看望元春的王夫人的意见。

假如元春真的相信“金玉良姻”之说,大可以直接指婚,而不是通过这种犹抱琵琶的方式。

果然,在贾母安排宝玉“明儿五鼓一个进宫谢恩”以后,明白了贾母和宝玉意愿的元春及时收手。从二十九回至八十回,元春再也没有表过态。

3.贾政不信。

出于对王夫人的忌惮,贾政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明确表态,但事实上,他与贾母一样,利用宝钗年龄偏大的劣势,在宝玉婚事上采用“拖字决”。

第七十回,贾政与赵姨娘说起给宝玉、贾环安排通房丫头的想法:我已看准两个丫头,一个给宝玉,一个给环儿。但是他们年龄还小,怕耽误读书,过一两年再说吧。

第七十回以后,宝钗已经20岁,马上超出当时法律规定和民间习俗认定的女性婚龄上限,进入“老女”(古代对20岁以上未嫁女的歧视性称呼)行列。

而贾政的意见,通房丫头还要再过一两年才给安排,更不要说让宝玉结婚了。

很明显,贾政根本没有让宝钗做儿媳妇的打算。

4.凤姐不信。

凤姐打趣宝玉、黛玉是日常,根本不在意旁边戴着“金锁”的宝钗的尴尬。

5.王夫人也不信。

虽然王夫人是宝钗的亲姨妈,又笃信神佛,但是王夫人其实也是不信的。

假如王夫人真的相信,大可以打起神佛旨意的大旗,与贾母和贾政商议二宝的婚事,而不是坐等宝钗熬到二十岁还婚姻无望。

王夫人之所以取中宝钗,不是因为金锁,而是认为宝钗既能体贴自己的心意、乖巧孝顺;又能规劝宝玉走仕途经济道路,符合自己的根本利益。

(二)荣国府下层也没有人相信。

不能进二门的小厮兴儿说宝玉的婚事:“将来是林姑娘定了。一者林姑娘多病,二者都还小,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一开口,再无不准的。”

黛玉的丫鬟紫鹃为了两个玉儿操碎了心。一直到“慧紫鹃情辞试莽玉”,一句“林妹妹要回苏州了”,让宝玉“死了半个了”!经此风波,宝玉对黛玉的感情阖府皆知。

综上所述,从金锁出现的时间、待选的真相、荣国府众人的态度,都可以说明一个确凿无疑的事实:

癞头和尚送金锁,是彻头彻尾的谎言!

鼓吹金玉配的薛姨妈,戴着金锁的宝钗,每日行走在荣国府,自欺欺人地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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