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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私车公用如何处理

 房老师讲财税 2021-02-26


粉丝来信




房老师,你好!和员工签租车协议,需要员工代开租赁费发票呢?还是以补助的形式给并到工资里?拿到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能不能抵扣?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微信公众号粉丝:1.需不需要开发票,重点看你们这个行为是否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根据描述,员工租车给贵司,相当于提供了“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且贵司需要以税务机关代开的租赁费发票入账税前扣除。

同时,员工因提供租赁服务收到的收入,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与“工资薪金”性质不同,因此无法合并纳入工资中。话说回来,如果你以发放工资的名义发放了车补,代扣了个税,税务局他知道嘛?

2.根据财税[2017]90 号,贵司收到的 2018年1月1日起开具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凭借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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