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关系 人力资源外包所用人员与实际用工单位既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又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二、税目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财税〔2016〕47号) 三、销售额 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税率、征收率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税率6% 2.简易计税:征收率5% (二)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五、案例分析 甲是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本月人力资源服务收入200万元,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各项费用180万元。 (一)甲为一般纳税人 1.选择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200-180)/1.06*6%=1.13万元。 解析:一般计税时,它的销售额也是差额,不包括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解析:人力资源外包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二)甲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200-180)/1.03*3%=0.58万元。 解析: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销售额永远是差额,不论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不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六、会计处理 (一)一般计税 1.向客户单位收取服务费和代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经纪代理服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款 2.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二)简易计税 1.向客户单位收取服务费和代付款,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经纪代理服务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款 2.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 七、发票开具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三)发票分类编码简称:*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 (四)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票样: (五)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票样: 1.收取的服务费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开具普通发票: 解析:代收代付金额,实务中大多采取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方式,也得到了一些税务机关的认可。但是不征税发票是正列举,根据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规定,对于没有发生销售行为,又需要开具发票的,要填写“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下表所列项目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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