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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三耿

 君非梓沐 2021-03-02
●耿定向(约1524-1597)明代官员、学者。字在伦。黄安(今湖北红安)人。嘉靖三十五年进士。初授行人,继而任御史。曾弹劾吏部尚书吴鹏之婿董份在总裁会试时偏私等六大罪,因严嵩袒护而无结果。嘉靖四十—年,竭力主张建置黄安县。出按甘肃期间,推荐人才与弹劾酷吏、均不徇私情。不久调南京,督理学政;设崇正书院。隆庆初,提升为大理右寺丞。后高拱擅权,因他曾讥讽高拱,被贬为横州判官。高拱罢官后,迁衡州推官。万历年间,升为右副都御史。后任户部尚书,督仓场。辞官后居天台山,与弟定理、定力设书院,研究学问,讲学授徒,学者称之为天台先生。著有《冰玉堂语录》、《天台文集》二十卷及《硕辅宝鉴要览》。
●耿定理(1534-1577),字子庸,号楚倥。耿定理亦隐亦教,潜心讲学、读书、著述。
●耿定力(1541—?),字叔台,又字子健。黄安(今湖北红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任工部主事,出为成都知府。万历年间,官至右佥都御史。与耿定向、耿定理兄弟合称红安三耿。官至兵部侍郎。辞官后居天台山讲学。卒赠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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