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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的两个层次

 行者啊行者 2021-03-04

7月17日上海以尚无消防和宾旅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为由,叫停“共享床铺”,拆除工作正在进行。

在这之前,北京已经出台政策限制共享单车总投放量,上海也出台更细致的政策,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

此外,还有在KTV和各类餐厅、饭店、火锅店等看到的共享充电宝,而其它地方近乎毫无踪影。

还是在上海,投放了100把免押金、免收费、不设密码的“三无共享雨伞”,结果雨伞全部不知所踪。

看来,中国的共享经济一边还在摸索,一边就忙于规范了,说明共享经济走到了一个节点,不是停顿下来,就是要换个思路才能走下去。

以上的这些共享项目都是由平台公司购买商品后再投放,只能勉强地被称为“共享”经济,实际上倒不如说是互联网租赁更准确。

拿共享单车来说,目前的共享单车实际上就是将原来的租赁自行车业务搬到了网上,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实现区域性的租车、定位、还车、支付等关键环节。从实际效果来看,最大的改变就是将原先需要个人购买的单车,由平台集中购买,集中维护,利用社会资源停放。这样使得每一辆自行车的利用率大大提高,也就变相地节省了使用者的出行支出,这样的模式具备一定的共享价值。但是我们仔细分析这种模式,在整个生态系统中,最大的受益方还只是平台,个人和社会没有实现等比例受益。尤其是共享单车的停车对社会公共资源的侵占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是共享经济的第一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的共享经济模式是将个人剩余的物品或者时间拿出来与其他人共享,使得双方受益,同时平台也赚取利润。最初进入中国的uber、滴滴等网约车就是这种模式,司机驾驶自己的汽车,利用自己的时间载客,使自己的闲置资源得到利用,乘客得到了比出租车便宜的价格,平台也得到一定的回报,汽车的空驶率也降低了,降低了社会整体出行成本。然而,任何商业模式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在目前的大环境下,uber与滴滴合并后却成了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租车公司,已经和共享经济没什么关系了。

所以,目前我们看到的多数共享经济模式都是第一个层次的共享经济,何时能出现真正的共享经济模式,需要平台的创新和社会营商大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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