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市场(发行市场):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的市场。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再发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市场、流通市场):是投资者之间买卖已发行股票的场所,为股票创造流动性,即能够迅速脱手换取现值。 主板市场 (1)A股(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是国内普通投资者所参与的股票市场。 上证A股(沪市),包括全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证A股(深市):包括全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中小板块(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市场代码是以002开头。 (2)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起初B股的投资者仅限于境外或在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投资者,现在国内投资者只要有美元就可以开户投资。上海B股用美元交易,深圳B股用港币交易。 (3)H股(国企股):即注册地在内陆、上市地在中国香港的外资股。 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是指专门协助高成长的新兴创新公司特别是高科技公司,筹资并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于2009年10月23日正式开市。 创业板市场是为了适应创业和创新的需要而设立的新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及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与主板市场只接纳成熟的、已形成足够规模的企业上市不同,创业板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上市。由于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是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髙的成长性。创业板是一个门槛低、风险大、监管严格的股票市场,也是一个孵化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摇篮。市场风险要高于主板,因此更加注重公司的信息披露。 三板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 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券商、基金、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财团等。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岀售。IPO过程对应于一级市场,多由券商来承销发行。承销发行是指企业通过向券商支付一定的酬劳,由券商代理帮助其实现股票发行,并由大众申购。若大众申购数量不足,则余下的股票份额由券商买账。 手(100股):是股票交易时的最小买入单位,即所购买的股票数量应是100的整数倍。 “T+1”制度:即当天买进的股票只能在第二天卖出,但当天卖出的股票确认成交后,所返回的资金则可当天再次买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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