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

 万益说法 2021-03-08

万益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

系列文章之四:

图片来自Unsplash.com

商标是一项无形资产,通过合理运营,会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如玉柴集团以商标资产做质押取得国开行上亿元贷款,胶卷大王柯达通过出售商标成功破产重生,闽东茶企“穆阳茶人”的商标资产成功在香港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市交易等。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商标局的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通过自行办理或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两种途径办理商标申请。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不同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如下:

那么表格中的所说的商标图样是什么呢,什么样的标志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呢?

根据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图片来自Unsplash.com

但是商标法也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等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而且商标法还规定了下列标志不仅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也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且缴纳申请费用(300元)后,商标局会发出受理通知,商标申请即进入审查阶段,根据审查结果不同视情况进入复审或取得注册。

但是需提醒的是,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新修订的商标法,“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应当予以驳回;进入初步审定公告阶段的,任何人均可以提异议;已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而且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该情形的,不得接受委托。

说明:

以上材料系截止至发文日本所律师所知悉和掌握的信息及法律所出具,由于商标局系统每日会发生更新和变化,如与申请时商标局要求不同的,以商标局要求为准。

团队简介

万益知识产权团队,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为宗旨,团队成员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大学法学院,拥有深刻的知识产权理论功底、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及社会阅历,形成高级合伙人领航、合伙人律师主办、青年律师协办的多层次、严复核案件办理制度,业务范围覆盖国内外商标申请、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诉讼等知识产权领域。

本文作者

刘丽飞:万益知识产权团队成员,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擅长领域:知识产权、金融商事、公司治理、投资并购、破产清算。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